第十章 隴東全境解放與人民政權的鞏固
第一節 隴東解放區的土地改革運動
1、貫徹《五四指示》,開展清算查租減租
隴東解放區在抗日戰爭時期就開始實行減租減息的土地政策,經過幾次減租減息,減租運動取得了普遍進展,在1944年前後達到了高潮。但是由於地主利用“三三製”進行抵製和破壞,某些幹部也有無原則遷就的思想,所以抗戰時期的減租減息不夠徹底,抗日戰爭勝利後,國內階級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並逐漸激化,為了調動廣大農民保衛解放區的革命熱情,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頒發了《關於反奸清算與土地問題的指示》(即《五四指示》),其主要精神是通過清算減租,把地主的土地轉化為農民的土地,實現耕者有其田。中國共產黨的土地政策開始由減租減息轉變為廢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製。7月21日,陝甘寧邊區政府依據《五四指示》精神,製定了《關於減租和查租的指示》,隨後派出3個工作組,分赴隴東、綏德、三邊分區各縣進行清算減租複查和保佃工作。
隴東分區遵照邊區政府的指示,以慶陽、合水、鎮原3個新解放的縣為重點,深入開展了清查減租運動。在邊區政府派來的工作組的指導和幫助下,分區組成了複查減租工作委員會,並派幹部先在慶陽縣的幾個區進行調查。經過一個多月的醞釀,遵循一般減租與個別清算相結合的原則,討論製定了17條政策和規定,即清查一般從1940年算起,1939年以前的欠租一律豁免,凡在此期間,地主多收的地租都應退還給佃戶;退租從1940年算起,個別惡霸地主從1937年退;沒錢糧清退時可折成土地或財產;清查地主來曆不明之土地,退還原主;原佃戶有當、買土地的優先權等。同時為保護農民的既得利益,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還提出了幾條處理具體問題的意見,以保證土改運動的順利進展。
隴東解放區慶陽、合水、鎮原3縣的減租複查清算工作,從1946年8月開始,到當年11月完成,曆時四個月。在清算查租中,各級政府廣泛發動群眾,在工作組的支持下,在農民群眾的堅決鬥爭下,地主紛紛向佃農認罪,退出了1940年以來多收的地租。3縣的2240家佃戶,從169戶地主手中收回過去多交的租子折合土地共55900畝,其中買地45400畝,當地9242畝,贖地263畝,奪回被霸占的土地1075畝,每家佃戶平均獲得土地25畝。同時得到糧食512.2石,牛54頭,驢64頭,羊547隻,窯洞583孔,法幣305566元;勾欠糧食約計219石,牛6頭,羊60隻,銀洋20元,法幣11850元。關中分區所屬的新正縣、新寧縣同時也進行了查租清算工作。
上述各縣在清算減租中,均采用訴苦清算、說理鬥爭和當麵協商三種方法進行。訴苦清算主要是針對大惡霸地主,對中小地主一般采用說理鬥爭,迫使地主低頭認罪,退出多收的租子。在清算查租後,不少農民則主動請農代會代表與地主協商,以調解主佃關係,重新建立新約,保證農民的既得利益。查租清算工作使農民重新得到了失去的土地,進一步削弱了封建剝削關係,這表明徹底解決解放區土地問題的條件已接近成熟。
2、開展土地征購
1946年12月,邊區政府正式發布《征購地主土地條例草案》,在邊區的土地改革中,開始實行征購地主土地的運動,主要解決在土地分配中存在的土地占有量不均衡現象。1946年底至1947年初,中共中央派康生、陳伯達、胡喬木、馬文瑞等同誌組成工作組,在慶陽縣高迎區六鄉王家塬進行了為期半個月時間的清算減租與土地征購的工作試點。隴東地委書記李合邦、分區副專員李培福等參加試點工作。工作組廣泛發動群眾開展清算減租,並對地主手中占全鄉耕地54%的土地進行征購,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結果使全鄉97%的土地為農民所有。廣大農民高興地一致要求把王家塬改為“農民塬”。1947年2月9日,邊區政府在召開的全區專員、縣長聯席會議上,總結了慶陽縣高迎區六鄉王家塬土地征購的工作經驗。
隴東分區與1947年初開始,按照邊區政府以發行土地公債形式征購地主土地的指示,在全區範圍進行土地改革。土地征購的主要辦法是發行土地公債,征購地主超過應留數量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一般地主擁有的土地不得多於當地中農土地占有量的50%,其多餘部分由政府征購,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被征購的地價最高不得超過該地平均兩年的產量,最低不得低於一年的收獲量;土地公債分10年付清,半數由政府承擔,半數由領取土地者承擔;富農土地不得征購等。在土地征購的同時,繼續進行清查減租工作,重點解決地主違法收回土地及農民間的地界糾紛問題,明確規定地主非法收回的土地應全部歸還農民,農民之間糾紛視雙方經濟情況進行調解。開展土地征購工作,在減租基礎上解決了土地分配不均衡問題,有力地調動了人民群眾生產和支援戰爭的積極性,隨後,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在解放區逐步進行。
在開展土地征購的同時,1946年12月,隴東地委根據西北局發出的《關於爭取明年春耕前完成邊區土地改革的指示》精神,做出了《關於老區土地問題的意見》的工作計劃,決定對原老革命根據地的華池、曲子、環縣等縣實行徹底的土地改革,解決無地少地農民土地問題及其他土地糾紛問題;決定對土地進行清查工作,對土地改革不徹底者進行重新分配,不合理者重新調劑;對土地革命時期遺漏的中小地主,則利用查租、減租、退租和土地公債的形式征購其長餘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農民。1947年1月,隴東解放區首先在華池、曲子、環縣3縣開展徹底的土地改革。2月,西北局組織以馬明方為團長,常黎夫為副團長的工作團,在曲子縣馬嶺、慶陽縣三十裏鋪一帶開展土改。
1947年3月,國民黨軍隊開始發動對陝甘寧邊區的重點進攻,胡宗南先後侵占了隴東解放區的慶陽、合水、鎮原、新正、新寧等地,因而使隴東解放區的土地改革暫時中斷,但它為後來全麵深入開展土地改革運動提供了經驗,奠定了基礎。
3、劉坪會議與土地改革運動的深入開展
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成為在全國徹底消滅封建土地剝削製度的綱領性文獻。10月下旬,中央西北局召開了陝甘寧邊區幹部會議,傳達了全國土地會議精神,做出關於徹底完成邊區土地改革和開展整黨工作的決議。
1947年12月15日至l948年1月1日,為了貫徹落實全國土地會議和中央西北局會議精神,解決在土地改革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統一思想認識,推進各項工作,中共隴東地委在華池縣劉坪村召開了整風暨土地工作會議。會議由地委書記李合邦、西北局組織部長馬文瑞主持。參加會議的有隴東分區黨政軍負責人和各縣縣委書記、縣長及部分區委書記、區長及華池縣部分鄉的主要幹部等共380多人。會議主要檢查彙報了地、縣委在對敵鬥爭和土改工作中,在指導思想、政策執行方麵存在的問題,以及幹部作風和幹部政策等問題。會議發揚民主,以“查階級、查立場、查鬥誌、查思想”為主要內容,進行“四查”整風,整頓幹部作風,堅持真理,修正錯誤,總結了經驗教訓,提出了9條具體解決辦法。劉坪會議增強了奪取解放戰爭勝利的信心,對統一黨內思想,整頓黨的組織和工作作風有重要作用。會議研究部署了土改工作。但是,由於會議對解放區土改不徹底和黨內不純的情況估計過於嚴重,存在急躁情緒,對幹部思想教育方法簡單粗暴,組織處理不夠慎重,影響到在後來的工作中出現了“左”的偏向。
劉坪會議結束後,中共隴東地委抽調300多名幹部,組成5個工作團,分赴華池縣的元城區、柔遠區,曲子縣的木缽區、八珠區,環縣的環城區,共5個區25個鄉進行土改試點,一場以土地改革為中心的群眾運動迅速開展了起來。在土改試點開始後的10多天中,由於群眾中平均主義要求,許多幹部缺乏工作經驗等,發生了政策掌握不準和侵犯中農利益的“左”的偏向。如在劃分階級成分時,由於沒有統一的標準和明確的政策界限,侵犯中農利益,把部分中農錯誤的定為地主和富農,分配了他們的土地和財產;有些地方甚至把革命後靠勤勞致富的農民也錯劃為富農,分配了他們的土地和財產;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著不恰當的方式,對地主不給生活出路,甚至使用了肉刑,錯鬥了不少基本群眾等。土改試點中出現的這些偏向,雖然發生在局部地區和工作初期,但嚴重地妨礙了土地改革運動的健康發展,影響了根據地農業生產的正常進行和社會秩序的穩定。
隴東土改試點中出現的“左”的偏向,在其他進行土地改革的解放區也是存在的。黨中央發現運動中出現的“左”的偏向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糾正。1947年黨的十二月會議後,中央對土地改革的政策和策略,做了更加完善的規定和說明,重新發布了《怎樣分析階級》、《關於土地鬥爭中一些問題的決定》兩個文件。1948年1月19日,西北局書記習仲勳寫了《關於土改中一些問題的報告》。20日,毛澤東對《報告》批示:“我完全同意習仲勳同誌的這些意見”,並指示轉發全黨。
為了貫徹黨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及時糾正隴東土改試點中出現的“左”的偏向,中共隴東地委於l948年1月中旬,再次在劉坪村召開了各縣縣委書記、縣長、土改工作團長、組長參加的聯席會議。會議在認真學習、領會中央和西北局精神,端正思想認識的基礎上,著重研究和糾正隴東分區土改試點工作中的“左”的偏向問題,提出了糾正的方法和原則,掌握了劃分農村階級成分的正確標準,認識了土改工作中團結中農的重要性,明確了保護知識分子及對私營工商業者的政策,堅決反對亂打亂殺及對犯罪者采用肉刑等,並對受到錯誤處理的部分幹部予以平反。這次劉坪會議貫徹了黨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糾正了試點工作中的“左”的偏向,使隴東根據地的土地改革運動走上了正確的軌道。
第二次劉坪會議之後,隴東分區土改試點工作得到順利發展。1948年2月13日,中共隴東地委在曲子縣八珠村召開了各區工作團長聯席會議。會議決定在隴東老解放區,土地改革實行“抽補調劑”政策,不再平分土地。會議強調指出堅決執行廢止肉刑的決定;革命前的地主、舊富農在停止剝削5年或3年以上者,必須改變其成份;執行鞏固和團結中農的政策等。八珠會議後,隴東分區土改由平分土地轉向了“抽補調劑”土地。
在隴東老解放區土地改革試點工作順利發展,大體上己經完成的情況下,1948年3月25日,中共隴東地委在華池縣元城召開各縣縣委書記、縣長、土改工作團長聯席會議,總結土地改革試點工作,決定把糾正土改中的偏差當作中心工作來抓,配合生產動員進行改正錯誤等善後工作。會議對新舊富農的區別、中農的劃分等10個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會後,各工作團貫徹會議精神,糾正了土改試點中錯定的成份,進行了財產歸還工作。召開大會向群眾宣傳黨的土地改革政策,沒收錯了的財物未分配的全部退還原主,已經分配了的進行適當的退賠處理。
經過三個半月的工作,到1948年4月下旬,隴東解放區華池、曲子、環縣3縣的5區25個鄉的土改試點工作勝利結束。這次土改試點貫徹“抽補調劑”的方針,共調劑出土地12.4萬多畝,解決了685戶無地和905戶少地農民的土地要求,占開展土改試點地區總戶數的29.6%、總人口20%。土改試點地區土地改革後,土地占有情況發生明顯變化,地主由土改前的人均80畝下降為人均21.6畝,新富農由土改前的人均40.5畝下降為人均24.7畝,中農由土改前的人均24.2畝下降為人均21.8畝,貧農由土改前的人均17.5畝上升為人均21.2畝,雇農由土改前的人均7畝上升為人均29.3畝。土改試點工作結束後,1948年5月20日,隴東地委做出了《關於一九四八年一月至四月土改工作的總結》,肯定了取得的巨大成績,指出存在的“左”的偏向及原因,總結了經驗教訓,對以後隴東解放區土地改革的深入開展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4、隴東解放區土地改革的完成
隴東老解放區3縣5區25個鄉的土改試點工作結束後,土地改革運動在整個隴東解放區的範圍深入進行。1948年7月15日,西北局召開邊區地委、工委書記、宣傳部長聯席會議,決定結合農村整黨,繼續貫徹落實黨中央製定的各項具體政策,爭取在1949年春季以前完成基本區的全部土改任務。
根據黨中央和西北局的精神和部署,8月29日至9月9日,中共隴東地委召開縣委書記聯席會議,傳達西北局會議精神,安排部署下半年土改、整黨工作。會議決定,曲子、環縣、華池三縣秋冬工作分兩期進行,三類安排:第一類,己經進行了土地改革試點的地區,土地問題已徹底解決,秋冬以整黨為中心,結合處理土改遺留問題,確定地權,頒發土地證。第二類,正在進行土地調劑的地區,這部分地區經過上年春、秋的土地調劑,無地或少地農民土地問題基本上得到解決。但由於發生了“左”的偏向,要重新審查和解決問題,然後頒發土地證,確定地權。第三類,是雖然分配了土地,但還未進行土地調劑的地區,應先調劑土地,然後頒發土地證,確定地權。中共隴東地委召開的縣委書記聯席會議結束後,9月20日至10月15日,各縣先後召開了縣、區、鄉三級幹部會議,部署土改、整黨工作,土地改革在隴東解放區沒有搞土地調劑的區鄉全麵展開。
隴東解放區沒有搞土地調劑的地區通過“抽補調劑”、評產丈地,調劑出土地分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土地調劑工作完成以後,隴東解放區各縣按照陝甘寧邊區政府頒布的《關於調劑土地確定地權的布告》的規定,開始丈量土地,進行土地登記,確定地權;實行查田定產,確定農業稅;普遍發放了土地證,確認地權,使擁有土地的農民安心生產。農民在政治、經濟上翻了身,生產和支前的積極性更加高漲。1947年至1948年,隴東解放區就有5500多名青壯年參加了解放軍和地方遊擊隊。隴東分區還接收了外地1300多戶移民、難民,政府為他們調劑土地9.27萬畝,籽種1620石,農具2000多件,牲口780頭,並為他們發放了救濟糧和貸款,使這些移民、難民得到了妥善的安置。
關中分區所屬的新正、新寧縣的土地改革,也同隴東其他解放區一樣,根據實際情況有步驟地開展了土改工作。起初也發生過“左”的偏向,後根據中央西北局的指示精神,決定老區的土改不再搞土地平分,而以“抽補調劑”、確定地權為主,發展生產,全力以赴支援解放戰爭。新正、新寧兩縣以“抽補調劑”、確定地權為主進行土改工作,於1948年底相繼開展,至1949年3月基本結束。
隴東解放區的土地改革,基本消滅了封建土地製度,打碎了農民身上的封建枷鎖,使廣大貧苦農民在政治上、經濟上獲得了解放。廣大農民的革命和生產積極性空前高漲,踴躍參軍參戰,組成運輸隊、擔架隊隨軍擔負戰勤任務,支援自己的子弟兵,為隴東和甘肅全省的解放做出了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