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安徽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實證研究(1 / 3)

提要安徽是一個農業大省,近年來農村專業合作組織數量增長很快,但其發展還處在較低的水平。本文在分析安徽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現狀和原因的基礎上,提出相關的政策和對策建議。

關鍵詞: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現狀;政策;對策

基金項目:安徽省高校優秀青年人才基金項目(編號:2009SQRS098);蚌埠學院人文社科項目(編號:2008sk12)

中圖分類號:F306.4文獻標識碼:A

安徽是一個農業大省,近年來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專合組織)的數量增長很快。截至2007年底,全省專合組織已達5,000個,會員137萬個,占全省總農戶的10.5%。專合組織的發展在推進安徽農業產業化,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民和農業組織化程度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安徽省專合組織的發展還處在較低的水平,僅從農戶參加比例來看,10.5%這一比例低於同期全國13.8%的總體水平,同發達國家大都在80%~90%的水平相比,更是差距巨大。

一、安徽專合組織發展現狀

據統計,目前安徽專合組織已達5,000個,其中按《登記條例》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已達1,134個。從產業分布看,以種植業和畜牧業為主,種植業合作社973個,其中糧食產業占21%;畜牧業合作社510個,其中生豬產業占38%;漁業196個;服務業117個,其中農機服務業占48%。從經營服務內容看,以產加銷一體化服務為主,占專業合作社的51%,運銷和加工服務各占6%左右,信息技術服務占20%,而購買和倉儲服務隻占3.5%和1%。這說明安徽專合組織的服務能力還處在一個相對較低的水平。此外,還存在以下突出問題:

1、專合組織規模較小,帶動作用有限。從目前已登記的專合組織的情況看,大多是由一個經濟組織(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或自然人)牽頭組成,整體規模較小,自身經濟實力不強,專合組織與農民之間聯係不夠緊密,沒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服務功能有待增強。個別專合組織雖然登記較早,領取了專合組織法人營業執照,但至今尚未正常運作,而是等待國家優惠政策或資金上的支持。

2、專合組織的發展資金有限,發展後勁不足。雖然專合組織在登記時不受資金的限製,但仍需一定的資金規模才能從事業務活動,從目前登記情況來看,平均每個專合組織出資25.52萬元,平均每個成員出資11,350元,最少的每個成員出資僅50元。同時,專合組織經營活動的區域空間較小,其服務功能難以充分發揮。

3、專合組織自身定位不準確。專合組織本是農民自願加入、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經濟組織,應體現“民辦、民管”的獨立性特征。但目前許多專合組織官辦色彩較濃,並沒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相對獨立的合作組織。一些組織的創辦由政府部門牽頭發起,組織的管理與運作缺乏自主性,相關負責人由政府部門指定或者直接指派,無論是組織章程的製定、日常事務的決策,還是組織內部的激勵、監督,都處於政府的嚴格控製之下。專合組織在組織定位上不準確,難以以獨立的社會角色進入市場,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4、專合組織內部管理不規範,運行機製存在缺陷。大部分組織沒有按合作製的原則建立起規範的組織機構,有的組織雖然設立了會員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但在實際運行中卻形同虛設。多數組織是由當地“能人”或村幹部發起,依靠家族或村落的親緣關係,一人或少數人控製組織的經營決策,沒有形成合理的決策機製和利益分配機製。在對安徽2,029個專合組織的調查中,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的隻占37%,可分配盈餘按交易量(額)返還的隻占32%。

二、原因分析

1、市場經濟體製不健全,政府工作“缺位”。首先,市場發育程度低,市場分割和封鎖依然存在,成為阻礙專合組織發展的外部因素;其次,農民的小農生產意識較濃,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弱,是影響專合組織發展的內部因素;同時,當前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為核心的超小型生產規模,難以適應專合組織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