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5)(1 / 1)

社會保障(5)

(二)認真實施“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麵的規劃及項目。一是根據《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總體部署和要求,認真實施和落實好《甘肅省“十二五”就業和社會保障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爭取國家支持,積極啟動和推進實施基本養老服務體係建設項目、社區服務體係建設項目等10類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項目。二是進一步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加大省、市、縣各級財政的支持力度,加快市級社保服務中心和基層社保服務中心項目建設。組織對已建成的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啟動相關項目,強化補助資金的爭取和落實。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督促建設單位認真開展項目前期工作,同時對在建項目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時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認真做好項目季報工作,做到對項目全過程監管。

(三)繼續鞏固完善社會保障製度建設。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繼續規範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大力推進城鎮各種養老保險協調發展和製度銜接,滿足參保人員多層次保障需求。做好新農保全覆蓋的各項工作,總結試點經驗,特別是如何解決續保問題。鞏固和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麵,進一步完善和著力解決靈活就業人員、城鎮非公有製經濟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無業居民、農民工和農村居民的參保問題,引導各類人員及早參保、長期參保和穩定參保。加快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製度,實現城鎮居民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製度的並軌。

(楊澍 陳務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