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重建(5)
(二)舟曲災後恢複重建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目前我省災後重建的主要任務在舟曲,2012年的工作目標是年底前全麵完成城鄉住房、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各項恢複重建任務,使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麵恢複並超過災前水平。為確保各項重建任務的全麵完成,一要加快施工進度,確保年度重建目標任務全麵完成。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原則,在摸清各類項目建設進度的基礎上,認真梳理,加強分類指導。對在建項目,倒排工期,靠實責任,強化措施,及時協調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問題;對施工進度緩慢的項目,項目負責單位要派駐工作組入駐工地,施工企業要增加人員和設備投入,加快建設;對還沒有開工的項目要逐個落實責任人,抓緊開工建設。二要進一步強化現場管理,確保重建工程質量安全。把工作重點放在施工現場,充實工作力量,實行項目建設單位主要領導每月到現場檢查指導一次、分管領導常駐現場工作製度,切實加強現場組織管理,及時發現並現場解決問題。嚴格落實質量安全責任製和安全生產各項措施,進一步加強質量監管,建立工程質量檢查製度,分層次分項目對重建項目進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三要強化保障服務,確保重建項目順利推進。繼續做好建材保障供應工作,重點加大鋼材、水泥等大宗建材的供需銜接、組織調運和價格監管力度。繼續做好交通運輸、電力供應、現場指揮調度等保障服務工作。四要落實安置方案,認真細致做好群眾工作。甘南州、舟曲縣要進一步細化安置方案,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嚴格依據法律法規開展征地拆遷工作,處理好宅基地置換等相關問題,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為災後重建創造和諧穩定的環境。五要加強重建項目和資金管理,確保項目合規、資金安全。督促檢查各項目建設單位嚴格執行項目建設基本程序,及時履行環評、土地等前置審批手續。切實加強招投標管理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嚴查違規掛靠、分包、轉包等行為。繼續加強資金監管,堅決防止擠占、挪用重建資金。強化監督檢查和審計監督,重點加強對重建項目管理、資金運行、行政效能等的檢查,全過程跟蹤審計重建項目。加強廉政教育,嚴禁各級黨政幹部插手幹預重建工程,實現“陽光重建、廉潔重建”。六要加強協作配合,合力推進災後重建工作。嚴格落實災後重建“一把手”負責製和工作責任製,確保每項工作任務明確、責任到位。強化橫向和縱向溝通銜接,進一步形成團結協作、合力推進的良好工作氛圍。
(三)成縣8·12暴洪災害災後重建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根據省政府印發的《實施方案》要求,成縣8·12暴洪災後重建正在有力、有效、有序地開展。要確保在2012年底前,全麵完成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地質災害治理、交通基礎設施、水利、生態治理等各項恢複重建任務,使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秩序得到全麵恢複,爭取達到或超過災前水平。一是隴南市、成縣政府和承擔包建任務的省直有關部門要對各自承擔的重建任務和項目,層層落實重建工作目標和責任,統籌協作,密切配合,多方籌資,形成合力,及時解決好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順利推進,按期完成建設任務。二是各項目建設單位要認真執行項目建設基本程序,嚴格核定範圍、項目投資及建設規模。項目實施中,嚴格控製建設成本,不得擅自變更設計或調整概算投資。項目建成後,要及時做好工程結算和竣工決算及竣工驗收工作。加強對災後重建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重建資金專款專用,保證項目規範實施、資金安全運行。三是加強現場組織協調,統籌安排重建項目建設次序,防止項目交叉牽扯,影響整體進度。嚴格執行項目招投標製,全麵落實工程質量管理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