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閔一直很疑惑為什麼兩年不見小女人就變成了這樣,原就冷的性子現在是更淡了。不過他大概是不知道環境真的會影響一個人,尤其當瀟瀟經曆了這麼多卻還能保持如此從容樂觀,這可能真的不是一件大部分人能夠做到的事情。
但是瀟瀟是絕對不會去想這些的,經曆多一點未嚐不是一件好事情。人格滿分這種事情畢竟也不適合自己,該鍛煉的還是應該多鍛煉一下。
這幾天的課可能已經是瀟瀟所能夠忍受的最大限度了。某個男人現在自戀的很,總覺得小女人躲躲閃閃的在遮掩著什麼。
要是風閔知道現在的瀟瀟對他完全沒有興趣,如同兩年前的那般一心隻想逃離,那麼此刻的他一定會原地爆炸,不是沒有見識過小女人的冷,但是在現實麵前,他還是做不到如此的厚顏無恥,人都是有心的,好與不好,心裏都會有個揣度。
兩年前的匆匆離別確實讓風閔錯過了太多本該自己參與的時光!但是驕傲如他,怎麼會如此輕易的說放棄?
可是想他一個從小含著金湯匙長大的公子哥何時遭到過此等冷遇,於是以上位者的姿態對瀟瀟說邊同學,雖然在年紀上我隻比你大了一歲,但是我所擁有的閱曆絕非你可以肆意褻瀆禾忽視的,所以以後無論你愛不愛聽,對我的課是不是感興趣,我是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子我的課上缺席的。無論你有多麼優秀,但是在我的眼裏,你們還都隻是初學者。
這可不是我們的風大大在吹牛,的確,在兩年內修完大學四年課程,並且拿到哈佛商學院的博士授予權,這,真的不是國內的任何一個高校的普通學霸所能做到的事情。
當瀟瀟認真地聽完眼前的男人意氣風發地講完他的閱曆後,她的確在心裏把以前在他身上貼上的“霸道,自以為是”的標簽給撕了一幹二盡。
取而代之的認知是認真和優秀,不置可否,眼前的男人無論從學識和閱曆來說都是一等一的。也正是因為如此,瀟瀟才更明白,自己與他之間真的是隔了一個銀河係。
離開與逃離,一直都是橫亙在瀟瀟和風閔之間的千古難題。
(正無窮還是負無窮都是兩個極端,可是作者大大認為咱們的瀟瀟和風閔必須是得在一起的。畢竟男主和女主如果不在一起的話,作者大大是會被讀者吐槽死的。)
那麼在徘徊與躊躇間,怎樣去選擇似乎便成了瀟瀟一個人的冷煙雨。梧桐葉落,冷澀艱苦,這座圍城就快要讓瀟瀟喘不過氣了。然而她並不知道,接下來的生活已經無法用錐心刺骨形容了。‘血濃於水’,被嗬護這樣的字眼永遠也無法在那個狠心的為她提供了一半遺傳基因的男人身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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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言:看到這裏,你們會不會想打死我?因為作者大大經驗尚淺,寫不出那種惡俗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