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1 / 2)

六、繼續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著眼於破解發展難題,統籌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著力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不斷完善科學發展的體製機製。

大力推進民生領域各項改革。深化財政體製改革,健全轉移支付製度,穩步推進地方財政預算、決算公開。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完善價格形成機製。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製改革,全麵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任務,積極擴大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範圍,抓好縣級醫院綜合改革工作。實施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等教育體製改革試點項目。有序開展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基本完成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全麵推行機構編製實名製管理。

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推動煤炭、有色、冶金等領域企業資產重組,實現企業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加大省屬國有獨資企業及其子公司股份製改革力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薪酬。積極推進商貿、建築、農牧、交通、旅遊、供銷等領域企業改革。繼續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

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繼續完善以“鄉財縣管、村財鄉管”為重點的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經費保障機製。大力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積極穩妥推開公益性鄉村債務清理化解工作。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穩妥推進土地規模經營。鞏固集體林權製度主體改革成果,全麵推進綜合配套改革,啟動實施慶陽市國有林場改革試點。推進水利建設管理體製改革,創新水資源管理體製。完善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對農業政策性保險的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非公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在準入門檻、土地使用、稅收等方麵強化政策引導,營造非公經濟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政策和體製環境。逐步擴大財政預算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專項資金規模,重點支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結構調整、節能減排,改善對中小企業的公共服務,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全麵清理整頓涉及中小企業的收費,凡未按規定權限和程序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政府性基金項目一律取消,進一步減輕中小企業社會負擔。擴大“銀政投”模式覆蓋麵,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建立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機製,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健全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激勵機製和交易製度。大力實施商標戰略,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落實支持政策,引導和幫助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依托國有大型企業的帶動作用,實現中小企業集聚發展。

加快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創新人才工程,依托支柱產業、重點行業、重點學科和文化建設,抓好領軍人才隊伍建設。落實加快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的各項政策。設立專項資金,進一步加大對留學歸國人員創業基地和創業園的支持力度,吸引更多出國留學人員來甘創業發展。

提高對外開放的層次和水平。擴大進出口規模,扶持農林產品、機電、高新產品出口,支持特色優勢產業所需的先進技術及關鍵設備進口。支持骨幹企業“走出去”,在省外境外建立原料基地、承包海外工程,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推動與國際友好城市的務實合作,拓展對外交流渠道。把向東承接合作和向西擴大開放結合起來,加強省際間合作交流,構建承接產業轉移、推進對外開放的戰略平台。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提高項目的履約率和資金到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