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1 / 3)

【綜述】

2008年,人民銀行蘭州中心支行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總行、分行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固本強基、持續創新、真抓實幹、爭創一流”的總體部署,積極應對複雜多變的經濟金融形勢,努力克服雨雪冰凍災害、“3.14”不穩定事件、汶川特大地震災害造成的影響,提高貨幣信貸政策執行績效,維護全省金融體係穩定,優化金融服務,有力地支持了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認真落實國家金融宏觀調控政策,積極支持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建立了與省政府綜合部門信息溝通機製、微觀經濟主體對宏觀調控政策反應的快速調查機製,開展煤電油運企業融資、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投向等專題調查,及時掌握全省經濟發展趨勢和脈絡,通過金融運行情況季度分析會等多種形式和渠道,及時傳導貨幣政策意圖。上半年,在物價上漲過快、信貸投放過多和投資過熱的形勢下,認真執行從緊貨幣政策,建立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貸款規劃執行情況監測預警製度,按季對貸款增長過快的機構進行調控,有效控製了信貸規模。年中,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控製物價過快上漲作為宏觀調控首要任務,適時適度調增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信貸規劃,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中小企業和災後重建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四季度,麵對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把執行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作為重中之重,牽頭召開了全省金融機構支持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了具體措施。與省金融辦和金融監管部門聯合製定了《關於落實適度寬鬆的貨幣政策,積極支持擴大內需,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確保適度寬鬆貨幣政策在全省的貫徹實施。認真落實信貸政策,製定了《2008年甘肅省銀行信貸增長指導意見》,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工業強省”戰略,加大了對裝備製造業、自主創新、產品研發和產業鏈整合的信貸支持力度。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限製對“兩高一剩”行業和企業貸款,促進了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認真貫徹中央1號文件精神,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對“三農”的信貸投入。努力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全省銀企對接會上組織簽訂中小企業信貸協議金額147億元。深入開展“助學貸款進村鎮,小額貸款進社區”工作,在做好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同時,努力推進商業性助學貸款業務。加大小額擔保貸款投放力度,積極支持就業再就業工程。紮實推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金融統計數據集中工作。建立了“甘肅省金融業統計數據報表”體係,實現了銀行、證券及保險業的信息共享。建立 “甘肅省銀行家論壇製度”,組織開展了首次銀行家訪談,為全省銀行家建言獻策、支持經濟發展搭建了信息平台。

二、努力維護金融體係穩定,確保全省金融安全運行

建立了1995年-2008年金融穩定基礎數據庫,初步形成了區域金融風險監測指標體係。運用宏觀壓力測試法對金融體係脆弱性進行係統分析,增強了金融風險評估深度。建立了《金融穩定要情專報》製度,為應對“3.14”事件和“5.12”特大地震等突發事件挑戰、維護金融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與金融監管部門聯合發布倡議書和指導意見,在全國率先啟動了金融機構踐行社會責任活動。積極穩妥做好臨夏市解放路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工作。加大金融穩定再貸款清收力度,有效維護了中央銀行債權。積極推進金融改革,協助省政府製定了地方金融改革規劃,配合省政府做好“招行引資”工作。大力支持農業銀行麵向“三農”的金融服務改革試點工作,密切關注股改銀行分支機構深化改革,確保新體製、新機製有效運行。繼續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認真做好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考核工作,確保改革試點資金支持方案得到有效落實,全年共有48個縣(區)農村信用聯社分三批通過總行和銀監會考核,兌付專項票據資金4.87億元。

三、改進外彙金融服務,促進全省涉外經濟發展

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外彙管理條例》和各項外彙政策,幫助企業通過加強對外債權債務管理、開展貿易融資和提高預收貨款結彙比例等措施,便利外貿經營。簡化審批手續,拓寬外彙資金流出入渠道,積極支持企業“走出去”。舉辦了“企業國際化戰略實施與跨境金融外彙服務”論壇。建立異常與違規外彙資金流動監管內部協調機製。開展了“關注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外彙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重新規範授權71家銀行機構辦理資本金結彙審批業務。完成了對深圳“11·15、“12·28”案件甘肅省涉案企業協查工作,與公安部門聯合開展了打擊跨境資金違規流動專項行動,進一步規範了全省外彙市場秩序。加強跨境資金流動監管。對貨物貿易項下對外債權債務實行登記管理和規模控製,規範了貨物貿易跨境資金流動。合理設置非現場監管預警指標,對服務貿易大額異常跨境資金收支情況進行跟蹤監測。上線運行了直接投資外彙業務信息係統和“外彙金宏係統”,外彙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進一步提高。

四、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督管理,規範金融機構經營行為

加強金融市場管理,建立了商業銀行國債櫃台交易和金融機構理財業務監測體係,對轄內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員債券交易、內控管理和風險控製情況進行了現場檢查,有效防範了市場風險。開展了財政存款和法定存款準備金繳存、再貸款和金融穩定再貸款使用情況檢查。加強銀行賬戶管理,實行了賬戶“集中申報製度”和“賬戶專管員製度”,開展了人民幣銀行賬戶管理檢查,維護了正常的賬戶開立和使用秩序。改進現金管理,建成了全省人民幣流通狀況監測網絡,完成了總行下達的658家監測網點的建設任務。對全省420家商業銀行營業網點人民幣收付、假幣收繳工作進行了檢查,規範了商業銀行假幣收繳行為。加大國庫監管力度,對全省13家代理支庫進行了年審,依法取消了1家機構的代理資格。對8個代理國庫進行了檢查。認真履行金融統計管理職責,對全省涉農貸款專項統計數據的真實性進行了專項檢查。加強反洗錢監管,製定了全省銀行業、證券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指導意見,建立了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考評體係,實現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分級管理。集中3個多月時間,對轄內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省農村信用聯社反洗錢工作進行了全麵檢查,並對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代理國際彙款業務進行了專項檢查,對違規行為依法進行了處理。對華龍證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和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非銀行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完善金融服務手段,有效提升了金融綜合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