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比書法(2 / 2)

兩個人趣味相同,自然算得上是一份禮物,但是,如果翟宇軒寫的字不咋樣,那就是出醜了。

坐在邊上的那個年輕男孩嗤笑一聲,道:“現在喜歡書法的年輕人,可很少見啊!倒是有不少隨便寫了幾個字,就覺得自己是書法家的人比比皆是。”

他話中鄙夷的意味非常的明顯,是個人都能聽出來,沈依依沒有說什麼,但是表情卻顯得非常讚同。而沈海和他的妻子,則皺起了眉頭,但是並沒有發作。

這個年輕男人叫文強,今年二十九歲,他先前看到沈卿照片的時候,就垂涎三尺了,趕緊讓自己的父親和沈依依好好說說。他老爹也不是什麼好鳥,知道了沈卿的身份之後,非常的高興,能夠和沈海拉上親家關係,對他們來說,絕對沒有壞處!

雖然他們家的公司在沈依依看來是大公司,但是在沈海看來,也要低上不少檔次。

翟宇軒看了眼文強,笑了笑,道:“是騾子是馬,可以拉出來溜溜。現在喜歡書法的年輕人依然很多,隻是你身邊沒有這樣的朋友而已,你沒有踏進這個圈子。”

翟宇軒的話,很少有人能夠聽出來這話中的意思。但是沈海聞言卻笑了,深深的看了翟宇軒一眼。

翟宇軒的意思很簡單,你不喜歡書法,接觸的人也很少有喜歡這個的,無非就是一些喜歡花天酒地的公子哥而已,我都懶得和你這樣的俗人說……

這小子,不急不躁,不卑不亢,還善於用言語回應對手,是個人才啊。這是沈海對他的第一感覺。

“來吧,既然是這樣,我們是溜溜吧!”沈海鋪開紙,看了看手中的筆,點了點頭。

寫毛筆字的人,大部分都喜歡用兼毫筆,但是,其實羊毫要好上一些,這樣的筆寫起字不會卡墨,而且還聚墨,一般人確實不會過多的了解。

先用開水泡了一下筆,等泡開之後,沈海拉幹淨上麵的水,又沾上墨,看了眼翟宇軒,道:“我寫三個字,你寫三個字,怎麼樣?”

翟宇軒拱了拱手:“可以。”

“好!”沈海笑了笑。

他閉息凝神,驟緊眉頭,沉吟了片刻之後,便開始鋪開紙,拉著筆在上麵勾畫,每一撇,每一捺都非常的用力,入木三分。

“戰荒天?”簡簡單單的三個字,卻有著說不出的意境和霸氣。翟宇軒看了看麵露得意之色的沈海,微微點頭。

沈海確實很厲害,這三個字,字透紙背,蒼勁有力,頗有強者之風,顏筋柳骨之味。而且,戰荒天這三個字,氣勢洶洶,可見沈海心中的遠大誌向!

“叔叔,比較喜歡草書啊?”翟宇軒笑著說道。

“嗯,是啊,我一直都覺得,草書最適合男人,太過於清秀,那就是女人寫的了。”沈海歎息了一聲,道,“字也分人啊!我以前喜歡寫行書,但是,我卻覺得不適合我,因為我覺得行書有些規矩在裏麵。”

翟宇軒點頭讚許。

看著站荒天這三個字,翟宇軒陷入了沉默。

現在不單單是要寫字了,而且還要寫出來三個字,能夠壓下沈海戰荒天的氣勢,否則,先不說字,單單內容上,氣勢上,就被別人壓下來,這樣會顯得很被動。

但是,戰荒天這三個字實在是太霸道了!有什麼可以媲美的呢?

“嘿,小子,不敢動筆了吧?是不是覺得叔叔的字寫的簡直可以媲美於書法大家了?”文強在一旁幸災樂禍道。

他這樣既挖苦了翟宇軒,又誇讚了沈海,做生意家的孩子,沒有幾個是笨蛋啊!

翟宇軒微微點頭,笑道:“確實,沈叔的字頗有大家風範。”

沈海看了眼文強,略皺眉頭。寫字,最重要的就是在乎於一個心平氣和,在別人準備寫字的時候還說那麼多的廢話,是一種不尊重,也是一種侮辱!

而沈卿,則用一種擔憂的眼神看著他,唉,這個家夥,好好的,送什麼不好,非要送字,這下好了,把自己繞進去了吧?要知道,自己爸爸的字,可是被很多書法名家稱讚過的呢!

突然,他的目光一閃,臉上露出了笑容。

他抬起手腕,扭起眉頭,下筆,勾勒,上提,猶如行雲流水。

“攪星辰?”沈海眼神中閃過一道精光,臉色變了變,最終露出了一絲微笑,連說了三個“好”字,繼續道,“不錯,不錯,攪星辰,這氣勢可一點都不比戰荒天弱啊!魏碑?現在寫這樣字的雖然很多,但是深入其隧的,很少很少啊!”

“嗯,魏碑無非講求兩點,下筆如遊龍,勁與氣十足!”翟宇軒說道。

“嗬嗬,我輸了。”沈海認真的說道,“我是真的沒有比的過你!小子,這三個字,就送給我吧?哈哈,我是真的喜歡啊!”

翟宇軒點頭笑道:“這個自然沒有問題,不過我也算不上贏,隻能說其實相當吧!”

“好!哈哈,我隨時恭候!”沈海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