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青浦走水路前往上海,先是在大盈江一直行駛到也屬於青浦縣的一個小鎮白鶴,在那裏進入蘇州流往上海的吳淞江(流人上海後就稱為“蘇州河”),順著這條江一路往東,最後在上海市區西側的曹家渡輪船碼頭停下,這就是終點站了。吳淞江在當時乃是強盜出沒之地,當地不少住戶白天偽裝良民下地耕作,晚上去吳淞江上做蒙麵大盜。因此,從白鶴到北新涇乃是一段危險之旅。不過,梁壁純那夜並未遭遇強盜。這倒不是因為那天晚上太冷,老鄉們賴被窩,而是因為梁壁純所乘坐的小火輪並非強盜的“作業範圍”。盜亦有道,當時活躍在吳淞江上的強盜的規矩是:不搶官船、客輪、郵船;不搶郎中、郵差、教書先生和老弱病殘、叫花子,至於婦女,那是屬於他們的工作對象的,但隻限於搶劫,不能劫色,否則就要執行“內部紀律”。因此,梁壁純在吳淞江上旅行時沒有遇險。可是,他注定逃不過一劫,到了曹家渡碼頭,提著行李上了岸,叫了輛黃包車欲去其法租界住處時,黃包車還沒行得一兩分鍾,他就遇劫了!
曹家渡那時有座橫跨於蘇州河的木橋,叫“曹家渡橋”,內河航運輪船碼頭位於木橋的北側。梁壁純登上碼頭後,迎麵來了一個年輕車夫,衝他點頭哈腰道: “這位先生,您坐車嗎?”
梁壁純點頭: “去法租界金神父路,多少錢?”
車夫說: “那段路有點兒遠,天又冷,您先生可憐我們窮苦人,賞個六七角吧。”
梁壁純說: “就給你七角吧,車好的吧?”
車夫說: “我那車是去年的新車,正宗從日本進口的東洋車,收拾得幹淨,您先生一看就清楚了。”
車夫把梁壁純引領到碼頭外麵馬路一側一溜兒停著的一排黃包車前,指著其中一輛請他上車。果然是一輛新車,收拾得很幹淨,梁壁純於是上車。車夫拉他出了碼頭,一拐彎就是曹家渡橋了。這座木橋又高又陡,往上拉是頗有些吃力的。車夫正拉得吃力時,不知從哪裏躥出一個人來。冬天的早晨六點鍾,外麵天色尚暗,路上燈光電力不足,梁壁純又是近視眼,還沒看清那是一張什麼樣的臉時,那個佯裝幫車夫推車上橋的家夥忽然一伸手將一團散發著藥味的紗布蒙住了梁壁純的口鼻,梁壁純頓時失去了知覺。
等他蘇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躺在床上,頭腦猶自一片迷糊,掙紮著動了動,撐起半截身子,借著從窗外映射進來的微弱燈光打量四周,發現是一個房間,陳設極簡單,唯一床一桌一椅一床頭櫃。正奇怪自己怎麼躺在這樣一個地方時,房門“吱呀”一聲打開了,有人閃了進來,開燈招呼: “先生醒啦!哎,您這一覺睡得可真長Ⅱ阿-—一早上到現在,一口氣睡了整整十八個鍾頭呢!”
梁壁純還是沒有想起自己出現在這裏的原因,於是問: “我怎麼來這裏了?你們這裏是……”忽然發現對方一身旅館茶役裝束,於是恍然, “你們這裏是旅館?”忽地一下子想起自己是怎麼昏迷過去的,下意識地一躍而起;“哎呀!我的行李!”
茶役指著床尾說行李在這兒,沒丟。梁壁純心稍一鬆,可是,起身去看時,那裏隻有一個小旅行包,那是裝零星東西用的;另一個裝“特貨”的小皮箱,哪裏還有影子?當下一陣急火攻心,險些暈倒。梁壁純強迫自己鎮定下來,檢查了行李包,裏麵的東西包括錢包在內一樣都沒少,劫匪搶去的就是那個小皮箱。
這個皮箱裏裝的是什麼?領導交代使命時沒說,也許領導自己也不清楚,可是梁壁純和上線交割時一看那白銅盒的體積、重量,就知道那肯定是黃金了。這麼些黃金,價值幾何!難怪領導要說“人在貨在”了。現在,人在,貨已經不在了。應該怎麼辦?報案?那是自投羅網。辜負了組織上的重托,執行任務時出了如此大的事故,即使領導事先不說,梁壁純也知道自己絕無生路。在那個年代,許多事情發生後是沒有條件調查的,組織上沒有理由相信自己的解釋,那就隻有執行紀律,而執行紀律的方式統一稱為“鋤奸”。
梁壁純認為,如果自己確實是“奸”,那被組織上鋤掉也是活該。可是,現在他卻不是“奸”,盡管他的行為已經給組織造成了比普普通通一個叛徒、內奸遠遠大得多的麻煩,可是,若就這樣被鋤掉,那真是太冤枉了。因此,梁壁純決定趁此刻還有決定權的時候,給自己留條性命。那就趕緊離開吧,還磨蹭個啥呢?不,梁壁純不能保證自己真的能逃掉,因此尋思得留下一段真實的記載,即使被組織上當“奸”鋤掉了,這段記載也會告訴後人:梁壁純是無心之失,而不是叛徒、內奸。於是,梁壁純就問茶役: “你們這是哪家旅館?”
茶役已經察覺到不對頭,小心翼翼回答: “曹家渡大旅社。”
“你們老板姓什麼叫什麼?”
“敝東是蔣博捷,管事的是經理樂書秋。”
“立刻把你們樂經理喚來!”
“他不在店裏,明天上午會過來的。”
“不行!立刻去叫他。發生的事情之大,別說經理了,就是你們老板也負不了這個責任!一不留神,上海灘就再也沒有曹家渡大旅社了!你信不信?”
茶役被梁壁純的聲色俱厲鎮住了,點頭退出,稍停重新進門,告知說已經派人去請樂經理了。經理家住梵航渡路,不遠,半個鍾頭可以趕來的。
梁壁純要跟旅社經理談一談,要求旅社方麵出具一個書麵證明,為他證實自己是在著了劫匪的暗算之後。在失去知覺的情況下丟失了那個重要的皮箱。這個證明, “曹家渡大旅社”肯出嗎?肯,盡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如若不出,梁壁純一報案(他們哪知道其實絕對不可能去報案的), “曹家渡大旅社”就將卷入一樁巨案。在那個年頭,被警察局搞成“劫匪同謀”也不是沒有可能。
因此,當樂經理睡眼惺鬆地從家裏趕到旅社後,聽梁壁純說他丟了一箱黃金,驚得目瞪口呆。梁壁純生怕對方被嚇昏了,於是就趕緊指出尚有補救之法,樂經理自是樂意。於是,當下就喚來了昨天上午在旅社門口迎進梁壁純的茶役以及為其辦理住宿登記手續的賬房先生,梁壁純也是經過他們的陳述方才知道是怎麼回事的。以下是旅社出具的文字證明內容,簡述如下——“民國二十年十二月五日晨六時零七分,兩個穿深色棉衣的年輕男子(其中一個外罩藍色夾風衣)領著一輛黃包車來到敝號,車上坐著一個渾身散發著燒酒氣味的穿黑色棉袍、戴黑色絨線帽的男子。茶役王老三把來人迎進門,在門外幫著把黃包車上的兩件行李取下,一是旅行袋,一為小皮箱,後者有點兒沉。穿風衣的男子向賬房先生章依發登記單人房間兩間,時間為一晝夜,預付了房錢。另一男子和車夫將醉酒男子抬進一樓三號房間,該男子留下入住對麵的四號單人房間。風衣男子即攜小皮箱坐黃包車離開。
“至下午六時許,四號房男子打開三號房,片刻喚茶役裘青人內。裘見醉酒男子正在酣睡,身上酒味已淡。那男子掏出兩枚銀元送給裘,說我有事要出去一趟,可能回來得稍晚,麻煩你替我留心著點兒我的朋友,他醒後要吃什麼點心之類,勞你去外麵買一下。男子遂離去,一直到六日晨三時多醉酒男子睡醒也未見歸來。
“醉酒男子醒後稱其名叫梁壁純,丟失褐色小皮箱一個,內有百兩以上黃金;又出示船票稱昨晨其剛乘坐青浦至滬的小火輪抵達曹家渡碼頭,雇乘黃包車欲往法租界寓所,黃包車經曹家渡木橋時突遭襲擊,昏迷中被匪徒掠人曹家渡大旅社。”
旅社方麵在上述內容的三頁文字上均加蓋店章並由經理樂書秋、賬房章依發親筆簽名以作證明。梁壁純收起後,叮囑說日後不管何人來此詢問今日之事,若非係我梁壁純所托,請避而不談。如來人見麵即自語“念漆”(當天係1931年12月6日,陰曆十月廿七,滬語“廿七”的讀音是“念漆”)作為暗號,你們聽到這暗號方可講出今日真相,可保你們無恙;如果不予道明,勢必懷疑你們係劫匪同黨,到時候後悔就晚了!說著,起身拱手作別,出門而去。
梁壁純對於自己今後的出路已經作了考慮,他不能再以梁壁純的名字在上海市區生活下去,甚至不能居住在市區,至於嘉定老家,那就更是必須立刻切斷關係了。於是,他就決定棄家出走。為使日後萬一被組織上發現,對今日之事進行調查時留下另一條證據,梁壁純決定在出走前回一趟“祥德源”。
那天,梁壁純離開“祥德源”後,就去了浦東洋涇鎮。那裏有一座破廟,有一次他去洋涇執行秘密使命時曾去躲過雨,,與廟裏唯一的一個老和尚很談得來,當時意識到那裏可作為萬一遇到緊急情況時的棲身地,於是就對老僧說起過以後來做居士。現在,真的要去做居士了。
梁壁純在洋涇破廟做了兩年居士,後來,老僧病逝,臨終留給他一些錢。梁壁純以前跟著郭老板那黨員老弟、留洋機械工程師學過修理鍾表,尋思就以此為業吧。從此洋涇鎮上就有了一個鍾表攤,攤主名叫申繼穀。抗日戰爭爆發後,上海一片混亂,梁壁純動了打聽家人下落的念頭。先雇人去嘉定打聽,未果;尋思妻子兒女可能投奔黃渡娘家了,於是就另外請人去黃渡打聽,果然在那裏。於是,他悄然潛往黃渡,取礙聯係後將全家秘密遷往洋涇定居。
梁壁純做完上述陳述後,第三組請示領導如何處理,“懸辦”領導請示局領導後,說先予留置,生活上可給予適當優待。
次日,1950年3月5日,第三組偵查員前往曹家渡調查。“曹家渡大旅社”還在,而且還是原班人馬。偵查員試了試,梁壁純所言不謬:他們沒說“念漆”時,盡管出示了市公安局的證件,對方隻是搖頭;待到說了“念漆”,這才鬆口。了解下來,情況與梁壁純所說的一致。
誰是十八年前的案犯
3月6日,“懸辦”第三組開會,對案情進行了詳盡的分析,最後得出結論:把梁壁純所說的情況結合他跟家庭長達九年的斷然分離、 “曹家渡大旅社”方麵的證言等綜合起來看, “特費”被劫基本上是真實可信的。
這樣,目光就該轉向十八年前那個寒冷的清晨發生於曹家渡橋頭的搶劫巨案了。這是何人作的案?為何能鉚得那麼準,竟然一下子就盯上了梁壁純,然後果斷下手,搶的就是那個小皮箱?這難道是一起有專門針對性的搶劫案,就是為了搶劫梁壁純運送的那筆“特費”而來的?
偵查員對此作了反複研究,最後排除了這種可能性,因為第一,這是一樁由臨時中央直接布置的極為重要的絕密使命,手中掌握著國家權力養著那麼多專門力量用來偵探此類機密的敵人一方尚且不知,江湖上的江洋大盜又是憑什麼知曉這項機密的呢?第二,劫匪是在曹家渡碼頭盯上梁壁純,將其騙上車後出了碼頭在曹家渡橋下手的,這說明對方並非與梁壁純同時坐輪船從青浦來滬的旅客,這又可作為排除作案必然性的依據。第三,從劫匪作案的手段來看,他們所策劃的那一套其實比較簡單:先是冒充黃包車夫等候在碼頭上,待輪船靠岸旅客上來時,對眾旅客進行迅速掃描,選準作案對象,上前招攬生意,誘騙目標上車後作案。黃包車上橋時,車速自然減緩,同案犯當即上前貼靠,這時無論是乘客還是可能出現的路人,都不會注意,更不會產生警惕,他們往往以為是有人相幫推一把助助力——那年頭不學雷鋒,這都是收費的,由車業公會統一給推車人一點兒報酬,車業公會的錢當然是向每個車行收取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說到底還是每輛車的車夫自己掙來的——而劫匪此刻就可迅疾下手,將沾了麻醉藥物的帕子蒙住被害人的臉部,通常幾秒鍾就可令人失去知覺;也有掙紮的,那就要使用拳頭或者鈍器了,將人擊昏。然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烈性白酒亂灑一通,使受害人變成“醉鬼”,再拉到事先物色好的旅館動手搶劫。
那麼,應當怎樣偵查這起曆史懸案呢?偵查員的想法是:調查曆史懸案,應該去找曆史人物。這裏所說的曆史人物,就是舊上海的刑警。梁壁純當年所遭遇的這種搶劫案,料想不會是上海灘第一起,也不會是最後一起,也許能從當年偵查過此類案件的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的刑警或者租界巡捕房刑事部的捕探那裏獲得一些線索。
於是先去找民國二十年時管轄曹家渡的警事機構,可是,一打聽卻是有點兒小麻煩,這麻煩來自曹家渡所在的普陀區曆史上的地理歸屬和行政管轄。上海市普陀區這個名稱,是抗戰勝利後才定下的,1945年先被國民黨上海市政府劃定為上海市第十三區,次年改為普陀區。那麼之前呢?之前的花頭就大了,曾經劃歸過上海、寶山、昆山、嘉定等縣以及法華、閘北、真如、彭浦、蒲鬆等區。另外,有一些區域還是公共租界越界築路時強行占領成為租界地界的。至於民國二十年本案發生時的案發地行政歸屬,則分為兩個區:梁壁純遇襲的曹家渡橋北側橋頭,屬於真如區;實施搶劫的“曹家渡大旅社”,則屬於法華區。第三組決定:就找普陀區、長寧區的舊刑警調查。
3月8日,第三組在長寧公安分局召開了一次座談會,十八名有著至少二十年從警經曆的原法華、普陀警察局和公共租界巡捕房的舊刑警受邀前來參加。這些舊刑警中,有的建國後被公安局留用,繼續幹著刑偵工作,有的則在建國前或者建國後改行從事其他工作,也有的早在建國前就已經退休賦閑在家了。第三組組長蔣文增向他們說了發生於民國二十年冬的那起搶劫黃金案件(隱去了關於“特費”的內容),說請諸位前輩相幫分析一下那是一夥什麼樣的案犯。
這下可就熱鬧了。這些老刑警個個聽說過當時發生過的同類搶劫案件,有一半以上還曾直接參與過對這種案件的偵查,有的破了,有的沒破。歸納起來,偵查員得知民國二十年前後兩三年,也就是1929年至1933年這段時間,上海灘的公共租界、法租界和華界諸區都曾發生過麻醉搶劫案,作案手法各異,有的在人力車上下橋或者路坡時下手,然後把人拉到旅館、破廟甚至臨時租用的民宅內行劫;有的在開往寧波、南京的輪船二等以上艙房裏下手;有的在飯館的包房包廂裏作案;還有的在戲院、電影院下手。此種犯罪,聽上去似乎很厲害,其實技術含量很低,隻要膽大妄為,手裏擁有作案的必備工具人力車、麻醉藥物,就可行動了。當然,還得具有確認對方肯定有貨的眼力。這個,隻要具備通常小偷扒手的經驗就行了。1932年是此類案件的發案高峰期,受害者甚至包括國民政府高官的眷屬、外國僑民以及來滬訪問的外國官員及其隨員。
1932年8月,由公共租界工部局牽頭、法租界公董局參與,提出上海的租界、華界警務機構聯手打擊麻醉搶劫犯罪活動的建議,獲得了國民黨上海市警察局、淞滬警備司令部偵緝大隊的響應。於是,從9月1日開始,全市各中外軍警機構聯手行動。但那時警匪一家的現象絕非個別事例,另外還有幫會摻和,所以聲勢雖大,效果卻微。不過,打擊總比不打擊好,麻醉搶劫犯罪活動畢竟收斂了一些。真正使這類犯罪活動發生率於次年初夏下降到低穀的原因,並非警方的打擊,而是市民的防範意識不斷增強,另外,因麻醉藥物緊缺價格大幅度提高,導致案犯作案的機會大大降低,再加上上海灘的幫會以及犯罪團夥內部內訌不斷,最後竟然就像有一個總頭目下了一道嚴令似的,於一周之內大家都不去幹麻醉搶劫了。
與會舊刑警回憶下來,在他們經辦和聽說過的麻醉搶劫案件中,並無此刻第三組要調查的內容。他們認為,按當時的案犯結構、行事風格、思維方式等來看,犯下曹家渡黃金劫案的那夥案犯,可能並非幫會中人,甚至也不是黑道中人,而隻是幾個受當時不斷發生的麻醉藥物搶劫案的傳聞誘惑引發了貪婪之心的青年,糾合起來作下了這樣一起巨案。他們作案的成功僅僅是一種巧合。
一個老刑警說: “我冒昧地打聽一下,四位政府同誌所說的被劫黃金數量巨大,究竟是多少?是不是超過五六十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