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0章 往事(1 / 2)

麥寶抱著一大束花,臉上是甜甜的笑容:“鵑兒姐,你得快點兒好起來,要不然,銘耀這個家夥就連吃飯也不安心呢。”

雖然知道是玩笑,我仍然狠狠地惋了沈銘耀一眼。

沈銘耀嬉皮笑臉地及時轉移了話題:“對了,老姐,剛剛陳琳急著要幹什麼去?”

“她說她要運用她老爸所有的關係,幫我把婚給離了。”

沈銘耀微微一愣,隨即:“哦。”了一聲,然後便沉默了下去。

倒是麥寶一臉的驚訝:“為什麼要離婚?”

我笑了笑,帶著無奈與蒼涼:“為什麼要離婚啊,因為當初結婚了!如果當初不結婚,該多好。”

麥寶又是一愣,沈銘耀抬起頭:“陳家老爺子絕對是人物,也幸虧有陳琳這麼個朋友。這次絕對不會再出什麼差錯了。”

“隻是又要麻煩陳爸爸了。”我歎息。

“陳琳肯定不會覺得是麻煩,她巴不得你這麼麻煩她呢。”沈銘耀隨口接到。

我聽得一愣,感覺似乎有一根線頭在自己的眼前一晃,在我還沒來得及抓住時就想要消失了。

“怎麼了?”沈銘耀看我發愣,出言問到。

“你覺不覺得陳琳對我似乎好得過了頭?”

沈銘耀皺了下眉,然後又綻開了笑容:“老姐,你覺不覺得我對你也好得過了頭?”

那種奇怪的感覺隨著沈銘耀的這句話完全的消失了。

在醫院住了幾天之後,陳琳就已經把我離婚的事辦了個七七八八,據她說主要是動員鄭國協議離婚。當然這並不容易,中間請了兩個律師對鄭國進行思想說服工作。

不過好在,最終鄭國是同意了,條件是房子歸他,孩子歸我。陳琳說如果你不想把房子給他也行,讓我爸再想辦法,真不行的話就到法院去,時間長點兒就長點兒,就不能便宜了這種無情無義的人。

我說算了,其實隻要把寵寵給我,其他的一切我都認為不重要。所以很幹脆地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家人對於我的決定給予了很大程度的支持。鄭國不但要了房子,而且這次事故的肇事方的賠償款,他也一並拿了,對於這一點兒,我並不是很在意,拿吧,無所謂,隻要還我以自由,隻要不跟我爭著要寵寵就好。

在醫院的那些天裏,鄭國一共來過兩次。

第一次來是因為他把鑰匙忘家了,來取鑰匙。

第二次來是商議離婚協議的事,當時他明著說了他要房子還有家裏的存款。我冷笑著告訴他家裏沒有存款,有的隻是欠條,買房子時欠爸媽和靈兒的,裝修時欠李子銘的,後來添置家具時欠陳琳的沈銘耀的。鄭國悶著頭沉默了一會兒又開了口:“那我要這次肇事房的賠償!”

我咬了咬牙,後糟牙被咬得生疼,真恨不得撲上去直接咬他一口,什麼人啊,這種時候,居然跟我說要那些賠償,受傷的人又不是他,他憑什麼要啊?

陳琳早就忍不住了,鼻子裏冷哼了一聲:“好呀,不就是賠償嗎?想要也可以,先把我、沈銘耀、李子銘的帳給還清了再說。”

鄭國不耐煩地瞪著陳琳:“我不還,而且我告訴你們,如果不把錢給我,我就不離婚!你們不是有門路嗎?好呀,去告吧。如果我不能如願,她也別想好過!”

知道什麼是絕望嗎?在聽到鄭國的這番話後,我的心情就是絕望這兩個字。嗬嗬。可笑吧?可恨吧?這個鄭國還是我最初認識的那個有點老實有點木訥的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