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時間,一家名為夜夜笙歌的酒吧當中,一名長得高瘦帥氣,臉上抹了粉底,戴著耳釘,穿著一身韓範兒服裝的年輕男子,坐在長廊形的桌前買醉。
他就是宋敏俊,褲襠處的蛋傷剛剛恢複的差不多,保住了一個蛋,已經是萬幸,不過,要不是項天齊踩爆了他另一個蛋,他可以恢複和正常人一個樣,想起來這事他就心裏堵得慌。
不過沒轍,晉家已經放話了,隻準打斷項天齊的一條腿,別的地方不準動,他宋家也不敢再往深裏為他出氣。
更讓他恨的人是聶康,可是宋家上下都知道,青火幫被聶康端掉了,使得他們瞬間就對聶康產生了懼意,不敢再去招惹。
宋家家大業大,還可以從商業上打壓聶康,不過商業方麵的戰爭,不像動刀動槍那麼快見效,是需要循序漸進的,而且見效也慢。
況且,萬一聶康不跟他們講究那一套,直接動武,會讓他們更為措手不及。
所以說,宋家在這件事上,非常的憋屈,其實最怨的還是他自己,如果他不欺負女生,就不會落到這幅田地。
因此,宋寶寶也把自己受的悶氣怪罪在了宋敏俊的身上,對他連說帶罵。
“這位帥哥,怎麼一個人在這兒喝悶酒,請我喝一杯呀?”
宋敏俊抬起頭來,隻見一名穿著緊身休閑裝,曲線明顯的女子站在麵前,女子塗了口紅,火辣辣的豔,隻看了一眼,就讓他某方麵有了反應。
宋敏俊要了個杯子,給她倒上紅酒,“你叫什麼名字?”
女人拿起酒杯晃了晃,抿了一口,“我叫莫愁。”
二人聊的還算投機,酒吧嘛,一般男女投機的話,接下來都要去賓館的……
不過,宋敏俊因為傷剛好,醫生囑托他不要這麼快就跟人上床,避免劇烈運動致使舊傷複發。
他跟女人說了自己剛剛受傷的事,這種事就算現在不說,等做起來的時候也會被發現的。
“哎呀!要不……咱們幹脆簡單點兒,找個嘎啦,我讓你用手!?”莫愁說道。
宋敏俊心想……嗯,可行!
沒多一會兒,莫愁和宋敏俊手拉著手出了酒吧,找了一個被灌木叢掩蓋著的背陰旮旯。
宋敏俊很久沒接觸女人,早就憋壞了,上來就上下其手,嘴也照著對方的臉貼了過去……
突然,附近響起“莎莎”的腳步聲,天色已黑,直到腳步聲越來越近,宋敏俊才得以看清來人的樣子,隻看了一眼,就嚇得他心驚肝顫,瞳孔越放越大,“你……你要幹嘛……”
來人的手裏握著一把裝了消音器的手槍,指著宋敏俊的腦袋。
莫愁“啊”了一聲,推開宋敏俊逃掉了,來人沒有去追。
“我……我已經付出了一個蛋的代價,你幹嘛還不放過我!?”宋敏俊戰戰兢兢的說完,跪在了地上,“求你……求你……我承認我們宋家之前找過你的麻煩……
但是……我們都被你打敗了呀!以後,我們也不敢惹你了,你放過我,咱們……咱們和睦相處,好不好?我……我可以給你錢,一千萬!不不不!三千萬!怎麼樣?怎麼樣?”
來人搖了搖頭,陰沉的笑了起來。
啾!啾!
宋敏俊躺在了地上。
來人把槍收回,拿出手機,“搞定了,嗬嗬嗬,之前他假冒我,這次,我學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