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字用法兩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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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春豔
文言文中,“以”字的用法是相當靈活的,所以曆年的高考題差不多總要考到它。其實,“以”字用法難點有二,突破了這兩點,其餘的就不在話下了。
一、動詞乎?介詞乎?
介詞是從動詞中分離出來的,所以有些介詞還保留著一定的動詞性,但它們畢竟不是動詞而隻是介詞。請看下麵的例子:“寡人欲以五百裏之地易安陵”(《唐雎不辱使命》),“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石鍾山記》)。把它們對譯出來,應該是“我想用五百裏的土地換安陵”和“士大夫總不肯乘小船在夜裏停泊到絕壁的下麵”。這兩句中的“以”分別譯成了“用”和“乘”,有人據此認為這兩個“以”是動詞。這是不對的,因為對詞義和詞性的判斷,譯出來的詞隻是一個可供參考的資料,它並不能完全作為根據。要判斷一個詞的詞性,一定得看原文,聯係它的上下文才是較為可靠的方法。從以上兩個例句來看,“易”和“泊”才是動詞,“以五百裏之地”是“易”的狀語,“以小舟”是“泊”的狀語,這兩個結構都是介賓短語,“以”當然是個介詞。
“以”作為動詞在中學課本裏並不多見,《涉江》中有個“忠不必用兮,賢不必以”的句子,我們將“以”與“用”對照,可以解釋為“任用”,確認為動詞無疑。而在多數情況下,“以”用作心理動詞,相當於“以為”“認為”。如:“我以日始出時去人遠”(《兩小兒辯日》),“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觸龍說趙太後》),“臣以王之攻宋也,為與此同類”(《公輸》)。它們可分別譯為“我認為太陽剛出來時離人遠”,“我認為您替長安君打算得不長遠”和“我以為您攻打宋國是和這些行為相同的”。
二、介詞乎?連詞乎?
“以”用作介詞時能表示動作行為產生的原因,可以譯為“因”“由於”。如“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嶽陽樓記》),“趙王豈以一璧之故而欺秦邪”(《廉藺列傳》),可以譯為“不因外物(好壞)和自己(得失)而或喜或悲”和“趙王難道能因一塊玉璧的緣故欺騙我們秦國嗎”。“以”用作連詞能表因果,可譯為“因為”。如“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可以譯為“古人觀察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常常有體會,是因為他們探求思考得深入而且廣泛”。“原因”和“因果”都在顯示事因,要辨別它們其實並不難,隻要看“以”後的語言單位是不是句子就可以了。如果是句子,就是連詞,如果是詞或短語,就是介詞。
【作者單位:吉林省通榆實驗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