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天道無親,常與善人(1 / 2)

第79章 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引語】

本章繼續討論“損有餘而補不足”的道理,提示為政者不可蓄怨於民,警告統治者不要激化與老百姓之間的矛盾。因為積怨太深,就難以和解,用稅賦去榨取百姓,用刑法去箝製百姓,都會結怨於民。所以,為政者應該像有道的聖人那樣,行“無為”之治,以“德”化民,給予而不索取,不擾害百姓。這就是“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原文】

和大怨,必有餘怨;報怨以德,安可以為善。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有德司契①,無德司徹②。

天道無親③,常與善人。

【注解】

①有德司契:講利益之德的人會格外講究恩怨功過的憑證記錄。司契,掌握著(恩怨功過)的憑證記錄。

②無德司徹:講道義之德的人則主張徹底消除恩恩怨怨。

③天道無親:天道倫理講的是情深義重。無親,情義上相親相愛、相濡以沫。

④恒與善人:一定與善良的人心靈相通。與,與……相通。

【譯文】

和解了大的仇怨必然還存有餘怨,這樣就會以德報怨,怎麼能說得上是友善呢?

因此聖人雖然保存著憑證記錄,但並不用它索取苛責於人。

講利益之德的人會格外講究那些恩怨功過的憑證記錄,而講精神之德的人則主張徹底消除各種恩恩怨怨。

倫理道德講的是情深義重,大家相親相愛、相濡以沫,這一定與善良的人心靈相通。

【深度剖析】

這一章中老子講怨與善。

本章有“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一句,希望人們做有德行善之人,才可能得天道的庇護。因為“無道無親”,對萬事萬物都非常公正,並非對哪一物有特別的感情,有德行善之人,他所以得到“天”的幫助,是因為他順應自然規律的結果,是他自身努力的結果。這是向那些剝削者進行勸說,勸他們積德行善不要擾害百姓,否則會受到自然規律的懲罰。他在本章裏特別強調這一點,他說用“德”和解重大的怨仇,這肯定還留下殘餘的怨恨,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要與人結下怨仇,即要求統治者實行清靜無為之政,輔助百姓而不幹涉他們;給與百姓而不向他們索取;這樣就不會積蓄怨仇,這便是治國行政的上策。否則,肆意盤剝、搜刮,隨意施用嚴刑峻法約束、限製人民,那就會與民結怨,這便是治國行政的下策。

老子說,深重的仇怨就算得到和解,也必定還留有殘餘的怨氣。就像破碎的鏡子,就算從新拚湊起來,也會留有裂痕是一樣的。那麼惟一能化解仇怨的辦法,就是沒有仇怨的產生,這樣也就無須再擔心留有遺憾了。所以我們為人處世的時候應以一種自然的方式去修為,對一切事一切人都保持著一種平和的心態,不分親疏遠近,不計較個人得失,也就不會和他人有矛盾產生,從而不會積累怨氣。

在《情緒的界說》一書中,哲學家斯賓諾莎提出了一個著名的觀點:快樂和痛苦是完全可以相互轉換的。哲人的睿智,雖然並不是所有凡人都能企及的,但其中的精辟哲理,卻是任何一個想從憂愁轉向快樂的人可以汲取的養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