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肖涵已經跑過去從草叢裏將窗戶裏丟出的東西撿了過來。那是一個普通的藥瓶,但裏麵塞著一張疊的整整齊齊的信紙,似乎上麵還有字跡……
事情似乎有點不尋常,司馬製止了正準備將信紙取出來的肖涵,飛快的將瓶子整個塞進身後的雙肩包,並順勢攬住肖涵的肩膀,在她耳邊輕聲的說,“繼續往前走,回去再看。”
這件事徹底打消了兩人繼續遊玩的心思。往前又走了一段,兩人就直接向山頂爬去,繞過了那個有些神秘的院子,從另外一個方向下山回到了鄉政府。倆人和賈副鄉長打了個招呼,就急匆匆的返回了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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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殺了於帆那個畜生!”
這段時間以來,肖涵一直象一個正在度蜜月的新嫁娘,心情極其舒暢,甚至連下午見到的兩名小混混,都沒有絲毫影響到她的心情。
但當她看完那封從天而降的漂流瓶裏麵的信,她的好心情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無邊的怒火……
她那張漂亮的娃娃臉已經漲的通紅,一雙秀眉也緊緊的皺在了一起,嘴唇不可遏製的抖動著,她狠狠的把信往司馬手裏一塞,殺氣騰騰的說,“我一定會殺了他!”
……
司馬有些莫名的接過信,粗粗的一看,眉頭立刻就糾結在了一起……
信並不很長,字跡非常的秀氣工整,一看就是女孩子的手筆。
信是由一個叫曾玉華的女生寫的,說的是一件三年多前發生的人倫慘事……
當時正是於同舟剛就任常務副縣長不久,並成為了“丹蘆幫”的標誌性人物。擁有了這樣一個仕途上春風得意的老爹,於帆終於獲得了實現他“人生價值”的能力……
曾玉華的父親曾雲生是於帆高中的班主任和物理老師,曾經在課堂上批評過他。一天晚上,於帆帶著三個手下闖入曾家,將曾雲生的手臂打成骨折,並當著她父母的麵,輪*奸了當時年僅十六歲的曾玉華,並全程進行了錄像(見第76章)……
曾雲生去學校申訴未果,反而被勒令提前退休,曾玉華也以“行為不端”的荒唐理由被開除學籍。從此,曾雲生踏上了尋找公義的漫漫征途……
縣公安局、教育局、信訪局的門檻幾乎被他踏破,但始終無人理睬,反而又多次遭到於帆等人的毆打……最終,曾雲生在前往銅山告狀的路上,無故失蹤。縣公安局的調查結論是車禍身亡……
即便這樣,於帆依然不願意罷休,他用錄像威逼著曾玉華,在“野玫瑰歌舞廳”當了一個幾乎可以被稱之為“性*奴”的妓*女。在那裏,她沒有任何的自由,於帆需要付出的,就是每個月給曾玉華母親的1000元錢,為了母親,她甚至連自殺都不敢,隻能選擇這樣屈辱的活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