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這個意見!”沿江路派出所的副所長郎永輝舉起手來,還沒等魏然同意就蹦了起來反駁。他就是那天司馬報案時候出警的責任人,所以才有資格參加這個專案組。
此時他鼻子都快氣歪了,這個李蒙至於為一個人渣這麼盡心盡力嗎?按照李蒙的這個說法,豈不是說自己當時連偶發事件,還是刻意按劇本設局都搞不明白?李蒙這個說法,基本上就是指著他的鼻子罵春下蟲二了。
看魏然點頭,郎永輝大聲說道,“上次開會的時候,這個問題大家已經討論的很深入了。今天既然李隊長再次提出這種可能,那麼我也再強調一次。對於設局這個可能,我曾經認真分析過這種可能性。當初做筆錄的時候,司馬提到自己和陳瀅萱並不熟識,當天純屬偶遇這個情況,對此我當時也是抱著一定懷疑態度。”
“昨天,我專程去了市政府進行了一次調查。參與調查的人眾口一詞,都明確的說,事發之前,二人確實無任何聯係——特別說明一下,我們調查時選擇的樣本很寬泛,個體差別明顯,但結論是一致的,這表明調查結論可信。”
“同時,我們對司、陳二人電話記錄的排查也證實,最近一個月,兩人根本沒有聯係過。試想,他們兩人如果真的在一起,有必要搞這麼隱秘嗎?倆人都沒有婚嫁,談戀愛也算不得錯誤,難道會保密到連電話都專門準備一部?”
“至於當天證人是被事先安排的那個說法,我覺得更是無稽之談。我隻想說一句,如果這幫人真的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一起成立個戲班子,足夠拿奧斯卡為國爭光了,演技那叫一個無懈可擊,如果真那樣被騙了,我郎永輝認了!……好吧,我們再極端一點,就算這個小於1%的可能性成立,那又怎麼樣?從結果來看,對顧並未形成什麼太過嚴重的傷害……”
“……別跟我扯什麼司馬還有其他埋伏。顧偉奇顯然連一個司馬都打不過,司馬還需要糾集其他人一塊兒收拾他?但結果是什麼?司馬踹了顧偉奇兩腳之後,就在陳瀅萱的要求下,把人給放了……我還真就不信,傳說中精通十門外語的司馬,能弄出這麼傻的一個局!我說完了!”說罷,向魏然敬了個禮,氣哼哼的坐了下來。
其他人被郎永輝那個“奧斯卡”的評價搞的哄堂大笑。卻沒有人注意到,魏然看著李蒙的眼睛,已經眯了起來……
……
李蒙和郎永輝,兩個人是專案組中最早接觸案情、和顧偉奇、司馬的兩個當事人的警察。雖然他們算是專案組裏資曆比較淺的兩個,但是他們的觀點卻非常受重視。
但有點奇怪的是,兩人也不知是有心還是無意,觀點經常尖銳對立,在專案組已經發生過不止一次的爭吵。尤其是這個李蒙,他很少正麵提出自己的觀點,但卻總喜歡當反對派,每每拎著一個小小的疑點,就能弄出一堆似是而非的理由……甚至可以說,專案組運作效率的低下,和他的關係相當密切。
魏然非常討厭李蒙。
原因有兩個,首先是出於一個老刑警對於“事出反常必為妖”的天然敏感——李蒙對顧偉奇的維護明顯有些過了,超出了一個警察對於案件當事人應當持有的正常立場。再則就是純屬個人喜好了,他特別煩這種建設性意見沒有、每天就在哪兒玩“大家來找茬”的家夥。
以魏然對警局的了解,哪怕最最親民、最最敬業的警察,在麵對顧偉奇那個明顯是扯淡級別的報案,也頂多做個筆錄應付一下了事。碰上個把脾氣不好的,罵他一頓都有可能。但是這個李蒙卻不知道出於什麼樣的考慮,居然還主動幫助顧偉奇專門去做了驗傷,驗出個輕微傷的結論。
魏然仔細看過盈香茶苑各個角度的監控。以他的經驗,從當時司馬踹出那幾腳的角度和力度分析,不要說軟組織損傷,估計在顧偉奇身體上留下個印子都難——因為司馬踹的是P股、大腿等最耐打的地方。當然,如果司馬有啥“內功”、或者“化骨綿掌”之類的奇功,就另當別論了。
如果從傷重程度來說,他覺得當時陳瀅萱挨那一巴掌,的確可能夠上個輕微傷,甚至輕傷——那一巴掌打的很脆實,如果不是當時對臉上的瘀傷處理比較及時,是有一定的概率會破相的,搞不好連以後的聽力都可能受些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