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曰玉樓,眼曰銀海;淚曰玉箸,頂曰珠庭。
玉樓、銀海:明?張岱《夜航船?容貌部?形體?玉樓銀海》:“東坡《雪》詩:‘凍合玉樓寒起栗,光搖銀海眩生花。’王荊公曰:‘道家以兩肩為玉樓,兩眼為銀海。’東坡曰:‘惟荊公知此。’”
玉箸:指淚線。
唐?李白《閨情》:“玉箸夜垂流,雙雙落朱顏。”
歇擔曰息肩,不服曰強項。
強項:不肯低頭,形容剛強正直不屈服。東漢董宣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的奴仆殺人。董宣叩馬叱奴下車,查之。公主向光武帝劉秀告狀,劉秀讓董宣向公主叩頭謝罪,董宣不從。劉秀使人強迫他叩頭,他兩手據地,始終不肯低頭。劉秀笑起來。敕“強項令出”,赦免了他。
《後漢書?酷吏?董宣傳》:“董宣字少平,陳留圉人也。......後特征為洛陽令。時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候之,乃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從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須箠,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被麵。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文叔為白衣時,臧主匿死,吏不敢至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
明?張岱《夜航船?政事部?識斷?強項令》:“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家奴殺人,宣就主車前取殺之。主訴於帝,帝令宣謝主,宣不拜。帝令捺伏,宣以手據地不俯。帝敕曰:‘強項令去!’”
(子魚注:洛陽令董宣是一個硬漢子。他認為皇親國戚犯了法,應該同樣辦罪。湖陽公主有一個家奴仗勢行凶殺了人。凶手躲在公主府裏不出來。有一天,湖陽公主坐著車馬外出,跟隨著她的正是那個殺人凶手。董宣帶衙役趕來,攔住湖陽公主的車。湖陽公主認為董宣觸犯了她的尊嚴,趕到宮裏,向漢光武帝哭訴董宣怎樣欺負她。漢光武帝聽了,讓董宣給公主磕個頭賠罪。可董宣寧願把自己的頭砍下來,怎麼也不肯磕這個頭。內侍把他的腦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兩手使勁撐住地,挺著脖子,不讓把他的頭摁下去。結果漢光武帝隻好赦免了董宣,董宣也因此被稱為“硬脖子的洛陽令”。光武帝從心眼裏喜歡董宣那股子執法如山、寧折不彎的虎氣、牛勁兒。為了對他嘉獎和鼓勵,他給董宣送去了三十萬賞錢。董宣卻把這一筆賞金全部分給了他手下的官吏和衙役。從此,“強項令”、“臥虎令”的威名傳遍了全國。整個洛陽城的豪強、皇親,沒有一個不怕他的。董宣做了五年洛陽令,七十四歲那年死在任所。光武帝甚為歎息地說:“董宣這樣廉潔奉公,直到他死後我才知道,慚愧啊,慚愧!”)
丁謂與人拂須,何其諂也;彭樂截腸決戰,不亦勇乎。
丁謂:初字謂之,後改字公言,長洲(今蘇州)人。生於宋太祖乾德四年(966年)。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進士。宋真宗天禧中,拜平章事,封晉國公。後貶崖州司戶,致仕,居光州。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卒,年七十二。有《丁晉公集》四卷,不傳。丁謂任參知政事時,曾為寇準擦掉胡須上的菜羹,寇準說:“你是國家大臣,怎麼能為人拂須呢?”
《宋史?寇準傳》:“初,丁謂出(寇)準門至參政,事(寇)準甚謹。嚐會食中書,羹汙準須,謂起,徐拂之。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邪?’謂甚愧之,由是傾構日深。”
《天史?卷四?陰謀二十五案?丁謂前後雷州》:“宋真宗天僖二年,以寇準同平章事,丁謂參知政事。謂狡險多詐,自以品出準下,恐不為容,雖同列事之甚謹。嚐會食中堂,羹汙準須,謂代為拂之。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宰相拂須耶?’謂慚,遂成仇隙。真宗崩,遺詔太後輔政。謂附太後,汙準為朋黨,貶雷州司戶參軍,遣中使齎敕以劍囊貯劍,示將誅戮狀,欲使準惶懼自裁。準不為意。及授敕,並無誅旨,謂遂沮。乾興元年,丁謂以山陵得罪,貶崖州司戶,道出雷州。準使人饋以蒸羊。謂求見準,杜門絕之而去。”
(子魚注:寇準,字平仲,華州下邽【今陝西省】人,生於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宋太宗太平興國五年【980年】進士,除巴東令。宋太宗淳化五年,參知政事。宋真宗朝,累官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尚書右仆射、集賢殿大學士,封萊國公。宋真宗乾興初,為丁謂所構,貶雷州司戶,徙衡州司馬。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卒,年六十三。仁宗時,贈中書令,諡忠湣。有《巴東集》。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至始也。”這是古人的觀念,所以古人留長發、蓄胡須。但是蓄胡須卻對古人進食產生影響,容易沾湯掛水,很不雅觀。飯後“溜須”,也就是擦抹胡須,是古代正常的衛生習慣。但是擦抹胡須是私人之事,除非病人,否則一般不用他人代勞。
“溜須”典故的主人公是宋代權臣丁謂。丁謂為太宗淳化年間進士,真宗鹹平初除三司戶部判官,權三司使。大中祥符初夥同王欽若大營道觀,屢上祥異,以阿諛真宗封禪,拜三司使,後又進戶部侍郎、參知政事。時寇準為相,丁謂對之畢恭畢敬。“嚐會食中書,羹汙準須,謂起,徐拂之。準笑曰:參政,國之大臣,乃為官長拂須耶?謂甚愧之,由是傾構日深。”“拂須”用口語表達,就是“溜須”,這就是“溜須”典故的由來。丁謂由此排擠寇準,屢上祥異,以迎合真宗帝意,最終使寇準罷相。)
彭樂:字興,北齊人,與周文決戰時北刺,腸子流出,他將腸子截斷再戰。
《北史?彭樂傳》:“彭樂,字興,安定人也,驍勇善騎射。......天平四年,從神武(北齊高祖皇帝高歡)西討,與周文相拒。神武欲緩持之,樂氣奮請決戰,曰:‘我眾賊少,百人取一,差不可失也。’神武從之。樂因醉入深,被刺腸出,內之不盡,截去複戰,身被數創,軍勢遂挫,不利而還。”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九十一?驍勇一?彭樂》:“北齊將領彭樂勇猛無雙。時神武帝率樂等十餘萬人,於沙苑與宇文護戰。時樂飲酒,乘醉深入,被刺得肝肚俱出,內之不盡,截去之,複入戰。護兵遂敗,相枕籍死者三萬餘人。”
剜肉醫瘡,權濟目前之急;傷胸捫足,計安眾士之心。
剜肉醫瘡:比喻隻顧眼前,用有害的方法來救急。
唐?聶夷中《詠田家》:“二月賣新絲,五月糶新穀;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
傷胸捫足:公元前203年,漢高祖劉邦與項王對峙於廣武,不小心被項羽射中胸膛,為了安定眾心,捂著腳說:“賊射中了我的腳趾!”
西漢?司馬遷《史記?高祖本紀》:“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乃捫足曰:‘虜中吾指!’”唐?司馬貞《史記索隱》:“捫,摸也。中匈而捫足者,蓋以矢初中痛悶,不知所在故爾。或者中匈而捫足,權以安士卒之心也。”
漢張良躡足附耳,東方朔洗髓伐毛。
躡足附耳:踩人足以示意,附耳說悄悄話。韓信要就幫封他為假齊王,劉邦非常生氣,張良、陳平踩劉邦的腳、附在劉邦耳邊建議他以大局為重,於是劉邦封韓信為真齊王。
西漢?司馬遷《史記?淮陰侯列傳》:“漢四年,遂皆降平齊。使人言漢王曰:‘齊偽詐多變,反覆之國也,南邊楚,不為假王以鎮之,其勢不定。原為假王便。’當是時,楚方急圍漢王於滎陽,韓信使者至,發書,漢王大怒,罵曰:‘吾困於此,旦暮望若來佐我,乃欲自立為王!’張良、陳平躡漢王足,因附耳語曰:‘漢方不利,寧能禁信之王乎?不如因而立,善遇之,使自為守。不然,變生。’漢王亦悟,因複罵曰:‘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乃遣張良往立信為齊王,徵其兵擊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