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第三等,作偽和假冒。我認為這種做法犯罪的成分多,謀略的成分少,除非它表現在重大而罕見的事情上。因此,作假的習慣(就是這最後一等)是一種惡行,起因不是生性虛偽,就是天生膽小,要不就是因為有重大的心理缺陷。因為這些弱點必須掩蓋,就使一個人在別的事情上作假,以免生疏其技。
作假與掩飾有三大好處:其一,使對手高枕無憂,然後搞突然襲擊。因為人的意圖一公開,那就等於發出了喚醒反對者的警報。其二,給自己留有一條安全的退路。如果一個人發表了宣言,為了言而有信,他就必須一幹到底,要麼隻有接受失敗的下場。其三,更好地識破他人的居心。因為對於一個開誠布公的人,別人很難表示反對,就索性讓他繼續說下去,他們隻好閉上嘴巴,心裏做事。因此西班牙有句妙語:“謊後見真情”,仿佛除了作假再沒有辦法發現真情似的。作假與掩飾也有三大弊端,結果拉成了平局。一、作假與掩飾總是麵帶懼色,這在做事時有礙於一箭中的;二、它使許多人感到莫明其妙,難以跟他合作,他隻好單槍匹馬去實現目標;三、這也是最大的弊端,它剝奪了一個人立身行事的最重要的工具—— 信任。而最佳組合則是享有坦誠的美名,養成保密的習慣,適當使用掩飾,無可奈何時有能力作假。
解析
一、掩飾是荏弱的標誌。
二、秘而不宣 ——
1.要求坦白。
2.雅觀、體麵(像衣服)。
3.扼製虛榮。
4.阻止暴露。
三、掩飾往往是保密的必然結果。
四、作假 ——
1.有更多的犯罪成分。
2.一旦成為習慣,就是一種真正的惡行。
五、作假與掩飾的好處:
1.使對手高枕無憂。
2.給人留下一條安全的退路。
3.幫助人發現別人的居心。
六、它們的弊端:
1.在任何事務上有礙於快捷。
2.使一個人沒有合作的夥伴。
3.使一個人不可能被他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