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作者序(1 / 2)

本書中的一些人物因選自倫敦居民中最罪大惡極、最可恥的墮落者,曾一度被認為是一件殘酷的、令人震驚的事。

我寫這部小說時,由於看不出為什麼人生的渣滓就不能像其浮沫和精華一樣為凡人效勞,於是,我冒昧地認為這同樣的“曾一度”不能證明一向如此,或甚至一個很長的時間如此。我意識到我有充分的理由繼續遵循自己的思路。我閱讀過大量的描寫竊賊的書,書中的人物大都是一些富有魅力的人(就絕大部分而言都是和藹可親的);他們的衣著無可挑剔,口袋裏的錢包脹鼓鼓的;還是挑選馬匹的行家;行為放肆,風流倜儻;善於歌詠,飲酒作樂;紙牌遊戲或擲骰遊戲無一不精,並堪與最無畏的人結伴同行。然而,我從未遭遇到可悲的現實(賀加斯的作品除外)。我覺得刻畫這樣一群真實存在的罪犯,不折不扣地描述他們的缺陷、他們的不幸以及他們肮髒悲慘的生活,老是提心吊膽、偷偷摸摸地在人生的小徑上穿行,無論他們可能轉向哪個方向,那些龐大的、恐怖的黑色絞刑架總是堵住了他們的視野。據我看來,我這樣做,是試圖做一件必要的、為社會效勞的、有意義的事。為此,我已竭盡全力了。

我知道,在論述這些人物的每一本書中,處處都引人入勝,充滿著誘惑與魅力。即使在《乞丐歌劇》中,那些竊賊也被描述為過著一種還是很令人羨慕的生活,而麥克希思具有支配一切的魅力,最美麗的姑娘和劇中唯一純潔的角色對他傾心不已,意誌薄弱的觀眾對他欽佩之至,竭力模仿,不亞於伏爾泰所說“購得統率兩千左右大軍以泰然地麵對降於頭上的死神的權利”的穿紅色製服的傑出紳士。約翰遜提出是否有人會因麥克希思被緩刑而去做賊的問題,在我看來沒有說到點子上。我反問自己:是否有人會因為麥克希思被判處死刑,以及因為皮丘姆和洛基特的存在而不敢去做賊呢?回想起這個賊首喧鬧的一生、英俊的外貌、巨大的成就和極大的利益,我相信,有這種傾向的人沒有哪一個會從麥克希思的故事中引以為戒的,從劇中看到的也是一條如花似錦的、快活宜人的道路,把一個體麵的抱負——在一定的時候——引導到泰伯恩刑場。

事實上,蓋伊對於社會的巧妙諷刺有著一個總的目的,它使他全然不顧這方麵的實例,並給了他別的更廣闊的目標。至於愛德華·布爾沃爵士的令人讚美的著名小說《保羅·克利福德》的情況,也可以這麼說。它不能完全被認為在這方麵或那方麵與這部分主題有關,或有意與這部分主題有關。

在本書中,竊賊的日常生活是被描繪為怎樣的生活方式呢?它對於年輕人和居心不良的人具有什麼魅力呢?它對於大多數笨頭笨腦的青少年具有什麼誘惑呢?這兒沒有月夜裏在石楠叢生的荒原上騎馬慢跑的畫麵,沒有在一切可能的大山洞中的嬉戲玩樂場景,沒有華麗服飾的誘惑,沒有刺繡,沒有花邊,沒有軍人的長筒靴,沒有緋紅色的外套和褶襇飾邊,沒有自古以來“江湖豪客”曾經擁有的那種灑脫和自由。陰冷潮濕一無遮蔽的子夜倫敦街頭;汙濁、邋遢的賊窩,罪惡在裏邊擠得緊緊的,令人毫無轉身的餘地;充滿饑餓和疾病的巢穴;還有那幾乎無法連在一起的襤褸衣裳;這些東西的魅力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