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見證
推理遊戲
法院正在審理一起殺人案。
公訴人說:“經過周密的調查取證,從犯罪動機、作案條件到人證、物證都表明王先生殺害了他的妻子,雖然至今還沒有找到屍體,但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
王先生的律師站起來:“毫無疑問,這些證據似乎說明我的委托人確定犯下了謀殺罪。但迄今為止,還沒有發現他妻子的屍體。當然,也可以做這樣的推測,凶手使用巧妙的方法把被害者藏匿在十分隱蔽的地方或毀屍滅跡了。不過我想在這裏問問大家,要是事實證明他妻子還活著,甚至出現在法庭上的話,那麼是否還會有人認為我的委托人是殺害他妻子的凶手?”
空氣中傳來幾聲竊笑,法官盯著律師:“請說吧,你想表達什麼?”
“我所要表達的就是……”律師邊說邊快步走到他旁邊的法庭側門前,高聲說:“現在,就請大家看吧!”一下拉開了那扇門。
所有人的目光都轉向那裏,但門外沒有任何人,更不見受害人。
律師誠懇地說:“請大家別以為我剛才的舉動是對法庭和公眾的戲弄。我隻是想向大家證明一個事實:即使公訴方提出了許多所謂的‘證據’,但截至現在,在座的各位,包括法官和公訴人,誰都無法肯定所謂的‘被害人’確實不在人世。是的,他妻子並沒有在那扇門口出現,這隻是我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所采用的一個即興的心理測驗方法。從大家把目光都轉向門口的情況看,大家期望他妻子出現,這也證明每個人的內心深處,對他妻子死亡的判斷是不信任的。”
法庭喧嘩起來。
律師繼續說:“在殺人或傷害致死案件中,被害者的屍體是主要證據,沒有找到屍體是不能定罪的!”
公訴人立刻反駁:這位律師的推理和口才是一流的,似乎推翻了指控。但請注意,剛才大家都看側門時,被告不僅沒有看,嘴角還微微一笑,這證明他知道妻子不會出現,我請求法官調出法庭錄像作為證據。”
法庭沸騰了。王先生謀殺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