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你在想什麼?”
“想那個傻子說的話,還算有些道理。但我放不下仇恨。”
是啊,像金在文這樣的人滿世界都找不出幾個來,除非在電視機有那種喜歡教導兒女的家長或者老前輩,一遍一遍的給你講道理。但……我一直以為這種人隻有在小說和電視機裏才有的,這還真讓我碰上一個。
“那你還去西嶺嗎?”
“當然要去,我不可能因為誰的一句話就動搖,這是我很長一段時間來唯一的奔頭。我必須幹掉殺人凶手。”
“然後呢?”
“然後我會找個地方工作,去海邊。我都想好了,隨便做個什麼職業,隻要人開心就好。那……如果你幹掉喬治了,你打算做什麼?”
還沒想好呢:“殺喬治可能隻是我的妄想,這種人身邊高手很多,我沒那麼容易得手。即便我真的成功了,也會被他的手下幹掉。所以我根本不去想還沒發生的事,那沒有意義。”
在咖啡館待了三十多個小時,SWC的人退去了。我們也離開這個城市,反複顛簸。路易買了足夠的油,可以從這裏一直抵達沙漠的卡洛瑟,那是距離沙漠另一邊隻有三百公裏的小鎮。卡洛瑟就在西嶺的範圍內,一切都在路易計劃之中。
告別城市,又入沙漠。我的人生好坎坷啊,你說的對,一切都是我自找的。
——
茫茫沙漠,一望無際……
在沙漠內行走了幾天幾夜,直到我們看到了那座小鎮。路易的指南針很管用,畢竟他也來過這個地方,我們運氣不錯,一路上都沒遇到大的風沙,隻有偶爾刮起的大風讓我們不得不停下腳步。
越來越近了,又可以飽飽的吃上一頓了。
“那就是卡洛瑟小鎮?”金在文沒來過這地方,但他聽說過:“這裏有很多土匪吧,我聽人說起過的。”
“你腦子不笨,確實有。不過我就是土匪,你看我不是也很和藹可親嗎?”
我沒心情欣賞這裏的景色,反正沙漠裏都一個味道,走哪兒都一樣,大概是我看膩了這邊的環境。路易把車停在一家酒吧的門口,喊我們進去喝一杯,去去困乏,酒是最好的調味料,這一點我欣然接受。
金在文餓壞了,叫了一桌子的菜,反正路易有的是錢,路易的錢也是打劫土匪的來的。
“真好吃啊!!”金在文感歎道。
路易本人沒吃多少東西,他選擇這個酒館是有原因的。這兒是本鎮最大的一個酒吧,能在土匪窩裏開酒吧的人一定知道不少消息。他用錢買通酒保。
“回答我一個問題,桌子上的錢就是你的。”
酒保眼巴巴看著這一疊鈔票,咽下口水:“當然,你算問對人了,這兒的事沒有我不知道的。”
“那我問你,夜虎是西嶺這塊地方的老大嗎?”
“當然!”酒保不假思索:“你們是外地來的吧,嗬嗬。夜虎的名號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叫的,他是黑頭巾的重要人物,在西嶺的沙漠中非常有名望。我們沒人敢得罪他的,甚至名字也不太敢叫的。”
“有這麼厲害?”
“他養了一批槍手,個頂個的厲害。常年在西嶺打劫過路的商人。”
路易點點頭:“去年在西嶺,有一個商隊路過噶可路,這個你知道不?”
酒保想了想:“知道啊,這個商隊全部掛了,都是夜虎幹的。好端端的,你問這個做什麼?”
路易追問道:“那你知道夜虎現在在什麼地方嗎?”
“這個麼……”酒保看了看錢。
路易懂了,錢的數目不夠,他又在桌上加了一疊鈔票:“都是你的。”
酒保先把鈔票塞進口袋,然後才肯說:“夜虎每個月都會來這裏收賬的,算是保護費。不過時間由他自己來定,這個月快結束了,應該就要到了。你們是想求他辦事?他的價錢開的可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