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洽一指衛武,“好了,現在你繼續說。先對著君上坐案施禮,然後就對著君上的坐案陳述,其餘人不許打斷——不管輪到誰陳述,別人都不許插話、提問、打斷。”
衛武對空案一拜,然後道:“君上,這事情其實很好解決,如果是各家的領民,願意成為常備軍,顯然是家裏離了他,也能管理好的。那麼,等於是他多掙一份俸祿,既如此——他家對領主的稅照交。
至於國人(住在城裏的自由民),現在常備軍有俸祿,隻要君上開口,明天軍營大門就會被擠破,別說一個師,二個師不難。”
這時,不同意見者示意要發言,蒙洽見衛武示意他的發言結束,就一指中間剛才衛武發言的位置,示意他可以去發言了。
這家家主也先對著薛侯的空案一拜,剛開始說道:“請問衛司馬……”就被蒙洽嚴厲地打斷:“請注意陳述時的紀律,隻許對君上陳述,不許對其他人!尤其不許質問他人。
你是重新來呢,還是讓其他人先說?
再犯這種錯誤的,逐出會場,三犯者,不再有參加會議資格。”
老家主尷尬了,等蒙洽說完,示意自己重新來,得許後重新對案一拜,說道:“君上,如此一來,各家的領民怕是都要去參加常備軍了。雖說可以繼續收稅,但是人都跑了,征集時本家就湊不出規定的人數了。那時是否會對本家加以處罰?是否加入常備軍的領民,在征集時回到本家(家族)軍隊來?”
此後大家紛紛發言,很顯然,常備軍的領民不能再回家族軍隊,訓練、裝備、戰法、指揮都不同,有違設立常備軍提升戰力的初衷。最後雙方妥協,領民需得到領主許可,方可參加常備軍。但是軍律就是軍律,領主征集時還是要湊足規定的人數,否則依律處罰。
這時有人指出,如果領民放棄土地,那他就完全自由了,不再是領主的領民——不需要得到領主的許可,就可參加常備軍。如果常備軍覺得還要交稅不劃算,幹脆放棄土地,光拿俸祿就能生活;如果把家搬到城裏,家裏人進工坊做工的話,比種地更好。所以最後領主還是收不到這個稅。
所以,不僅收不到參加常備軍領民的稅,連種地都不能再指望領民了,隻能是奴隸——沒有戰爭就沒有奴隸。馬上就有人說,二個師不夠,至少三個師。二個師留在國內防守,派一個師出去——不是派人往東海邊去了麼?幹脆去那裏順便抓些越人③回來做奴隸。
有人說,越人野蠻,不如利用越人的舟楫,再往北,去抓東夷。
此議一出,苦於人力不足的各家紛紛叫好,居然立即有人提議並且立即通過了組建三個師常備軍的提案。
衛武苦笑著指出:“即使現在能招滿三個師的常備軍,要形成戰力至少一年;然後要等附庸的事情有了眉目,形勢不緊張的話才能出發。不說利用越人的舟楫抓東夷可行不可行,那至少是二年以後的事情了。”
各家家主不泄氣,反過來安慰衛武:“不要緊,明年常備軍訓練好了,再幫我們訓練軍隊,統一指揮體係。重點訓練怎麼抓人(這明顯是要為去海邊征戰準備了)。”弄得衛武哭笑不得。
衛武於是指出:“國人組建二個師的常備軍,已經快到了人口極限。你們幾家努努力,能湊出來一個師了不得了——問題是你們不肯放棄稅收,那就不能作常備師;隻能在狩獵時臨時征集,怎麼去東海抓人?來回都不止三個月,超過期限,你就收不到稅了①。”
各家家主笑了:“隻要能抓到奴隸,稅收不收也罷。”
衛武笑他們的狡猾,說:“那這第三個常備師的人在哪?難道是野人②?你們肯哪?”
他們當然肯。薛國本來就小,他們的封地更加小的可憐,他們的領地內,哪還有什麼野人?野人都在國君直屬領地內。
衛武眼睛一亮,他們肯,但是國人不肯——允許野人當兵,那是侵犯了國人的特權。但,這是以前,全國隻有一個師的編製——國人不肯讓野人也當兵,擠占國人的份額;現在有三個師的編製,國人湊滿二個師就不錯了,那麼第三個師,他們就不會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