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節 村長來評理(2 / 2)

村長吐出一口煙圈:“聽賀大川說,是你先出現,嚇到了李秋月。而君以柔說,是李秋月和賀多平吵架在先,又互相動手,才受傷的。那這件事情的關鍵就是,當時到底有沒有吵架,是否有目擊證人咯,你們可能提供證人?”

賀大川凝眉一想:“我兒子,多平當時在現在,他能作證。”

“賀多平是當事人,怎麼可以做證人,你可別說笑了。”以柔譏誚地說。

賀大川又瞪了她一眼:“既沒證人,那就是你先嚇人在先,不然你作甚去救人,不是心裏有鬼嗎?肯定是你的錯,你要賠銀子。”

“嗬,笑話,誰說我嚇人了,你兒子打老婆,打死了自己孩子,說出去都丟人!”

村長說:“你們都提供下證人,如果無法提供,這件事,二丫頭也出了藥給兩個人治了病,大川你就給她一半的藥錢,各負一半責任,這樣比較公平。”

不行,一定要問他拿十兩銀子回來,這是豎威嚴,不能讓分毫。以柔道:“村長,證人我會找到,請給我兩天時間,如果到時候我沒找出證人,這草藥的錢我也不要了,我倒賠十兩銀子。但是我找到的話,請求村長同意,賀大川賠我十兩銀子,草藥錢值五兩,另外五兩,是名譽損傷的錢,我就是不能允許被人侮辱,血口噴人。”

“草藥的銀子該給,可是這名譽損傷的錢,沒有前例。”

村長說。

賀大川應和:“什麼叫名譽損傷,沒聽過,不給!”

“你現在對我血口噴人,就是損害了我的名聲,就值五兩銀子,我輸了,我賠你十兩,你輸了,你賠我十兩,不然有失公平。”

賀大川想她是找不到證人的,遂道:“隨你罷,你這個小丫頭不知道天高地厚,現場根本就沒有證人。”

以柔胸有成竹地辭別村長一家,出了村長的院子,一個高瘦的男人在外邊等著她,賀義喚她:“怎麼樣了?”

“我要讓賀大川賠我十兩銀子,你等著瞧。”

賀義揉揉她的頭發,小丫頭詭計多端,是個不會吃虧的主,性格是挺討喜,就是做事莽撞,少了分寸,他說:“不能像上次那樣,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嗯。”她牽起賀義的手,笑眯眯。

“他今天是說你害得李秋月小產了罷,我就知道,這種人,沒底線,什麼事都做得出。”賀義說。

“是啊,你料事如神,什麼都清楚。”她誇讚自己的男人。

賀義看著她,緩緩說:“他的為人,我親身體會過,你小心些。”

“賀大川以前對你做了什麼?”

“隻是見過他做壞事。”

“到底是什麼壞事?”

“這是個秘密,你不用知道。”他反手牽起以柔的手,拽的緊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