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愛一時就會愛一世,簡直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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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那個女孩的紙條,她究竟有沒有看。
我唱給她聽的歌,她知不知道?
我想告訴她的話,她聽了嗎?”
我正在錄音棚裏唱歌,彈著吉他。
“好!不愧是董逸。”製片人笑嘻嘻地走過來,我秉著這些年走娛樂圈的經驗對他笑了一個即不得意又不自謙的表情笑得溫和。
“不過董逸,這首歌是寫給誰的?”製片人好奇地問。
我眼底微微放空,又溫和地笑了:“給我太太的。”
真的是給七七的嗎?我不知道。
這首歌我寫的那個女孩,好像叫林新。
我結婚後的一年,這個女孩和我最好的兄弟也即將結婚,今天我將趕去參加她的婚禮。
雖然,我可以不去的。
我和大家道別,然後坐進保姆車,經紀人在等我。
“丁臨,去actor酒店。”我習慣性閉了眼睛,忽然想到丁臨是程朗的青梅竹馬:“丁臨,你要一起去?”
這個幹練的女人我十分地佩服,她和我的妻子也是很好的朋友。
“嗯?對啊,不過你先去,我要帶我先生去婚禮。”丁臨臉上是淡淡的幸福。
我由衷地笑笑:“那也好啊。”
我獨自一人進了這個彌漫著粉紅色的世界,新娘子穿著透白婚紗,臉上化著淡淡的妝,纖細的身材被展現得美麗,我看她站了起來,帶著我以前經常看見的笑,隻是平時不怎麼相同,今天的她,笑容是燦爛而羞澀地。
“恭喜。”我走到她麵前。
我當初多麼希望,我能有一天,和這個女孩一起站在那個台上,我們兩是主角,或者,我看她和一個陌生人說說笑笑走近殿堂,唯獨沒有想過,她最後嫁給我的朋友,而我是她的伴郎。
可笑。
我看她眼底是釋然,程朗快步過來,看見林新,臉上是高興和驚豔,他忘了周圍的所有人,直直對林新親了下去。
恭喜。
我是個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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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天的最後,我作為伴郎,為他們唱了一首歌,也是與過去的自己告別:
“今天的你太過美麗,驚豔了眾人的眼睛。
大家看著你和你愛的人一步步走上那條撲著玫瑰花的路。
他小心翼翼地扶著你,你笑得羞澀。
你想對那個男孩說什麼呢?你想和那個現在你攬著的男孩說什麼呢?
你多麼喜歡他。
而我們在祝你幸福。
明朗的女孩。”
我下了台。
看見林新哭了,而程朗寵溺地抱住她。
“傻姑娘。”
我的聲音淹沒在眾人的歡呼聲裏。
祝你幸福,別為我而哭。
雖然曾經的董逸曾經想過,那個抱著你的人是他。
不過那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一項項繁雜的項目讓旁人覺得無聊,但身在局中的人卻十分的幸福。
程朗攬著林新一個個敬酒,到了我這裏,他為了幫林新攔酒喝得臉紅得不行。
“來,敬你。”他笑嗬嗬地幫我滿上。
我一仰而盡,嗓子火辣辣地疼。
他也是,像是被辣到一樣,咳嗽起來。
林新心疼地扶住他:“傻瓜,喝那麼多酒幹什麼!”
對了,這個人再也不會心疼我。
“恭喜。”
第三次了,年少時最親愛的你。
我曾經想了好多次,我想要娶你,認認真真的,一定對你好。
可是最後,我娶了別人。
你嫁給程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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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那個姑娘,我給你的紙條,你到底有沒有看。
我在你婚禮唱的歌,你有沒有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