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燈初上,我攏緊為了今晚的晚會而穿的薄衣,在冷得幾乎要結冰的路上一點一點挪進。
呼出一口氣,是白白的霧散開。
今晚這個讚助商和那個可能參演我的小說的當紅小鮮肉會和我吃一頓飯,我必須把握這個機會。
我苦笑著歎了一口氣,這可能是我能紅的,唯一機會。
我不得不,甚至必須,奪得這個機會。
我畫了妝的嘴嘲諷地扯了扯,原來啊,那個意氣少女,已經消失在聲音如潮中,被洶湧的水衝得不見蹤影,幹幹淨淨。
大步向前,高跟鞋在路上發出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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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角,來到這個看起來輝煌的大酒館,深吸一口氣,一步一步走進去,曾經是最最不懂應酬,終於被現實逼得無處可逃。
推開門,我來到一零一飯間。
裏麵空無一人,我熟門輕路地坐在那個小沙發,提早來,不能遲到,不能讓客人等我。這個法則是我必須信奉的,沒有選擇餘地。
我歎了口氣,如果當初那個天天遲到的女孩知道這件事,會不會苦笑歎自己。
客人倒是準時準點到,我轉過臉。
是讚助商。
一個有些禿頭的啤酒肚老板,他看了看我,我連忙站了起來,把他迎到位置上,嗬,我的姿勢,卑微得可笑。
我一再暗嘲自己,卻一陣腳步傳來。
服務員小姐迎進了另一個嘉賓。
我回頭,心裏暗暗有些害怕這次能否成功。
我是一個透明作者,能紅簡直像天上掉餡餅,還是那種萬年一次的那種。
我出生在小城鎮,如果這次我再賺不到錢,那麼就必須放棄這個行業,回去乖乖幫父母管理那個小小的超市,我想到父母的唉聲歎氣,抱怨我明明可以當一個老師,卻因為寫小說耽誤了這麼多年,什麼學校幾乎都去不了,不是應屆畢業生的我,除了緊緊抓住這個機會,還能怎麼辦?
我轉過頭,將踏著準點的當紅演員迎進來。
隻是望過去,震驚收不回。
他輕輕巧巧地走到我旁邊:“好久不見,林新。”
我瞪大眼,跌入萬劫不複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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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間的關係就像一盤鬥地主,我無知無覺中明了牌,卻還自信滿滿以為自己能贏,卻不知不覺中,輸得一塌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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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便是肆意橫行,當然了,人前裝乖。
隻不過還是悶騷,陌生人麵前我是不太愛開口,奇怪的毛病。
1999年,來到槿中,是我意料不到的事情。
入學,讀書,睡覺,看帥哥,看小說,看電影……這些普普通通的事情我都做過,平凡地過了一年。
“林新!去食堂?”閨密叫我,我下意識一應:“來了!”
“媽的昨晚失眠,誰他媽說翻來覆去睡不著會想別人,這不是神經病嗎?老子他媽一直在想什麼時候能睡,結果等了一晚上,嗬嗬。”我忙不迭地抱怨。
“您今天可真粗,還老子呐?”閨蜜噗嗤一笑,拉起自己的包:“哎,我也困死了,睡了十小時,你說真是……嘻嘻嘻。”
“滾!別來這裏拉仇恨!”我恨鐵不成鋼地瞪閨蜜。
我的生活就是這樣,該吃吃該喝喝,適時找個假男神,裝自己喜歡得不得了,免得別人問我男神是誰我說沒有,愛爆粗口就爆吧。
愛笑的女孩運氣都不差,不過抱歉,老子一點也不愛笑。
隻是那一天,我懶散地調被打破了。
我人生中唯一不遵循自己“能是麻煩就避開”的信念。
不瞞你們說,我從小就不愛看書,奈何三年級腦子不小心進了水,看了幾本書,於是一發不可收拾,哦看的不是正經書。
然後漸漸的愛作的新姐就很不爽了,他媽的沒有我喜歡的劇情,自己就不服氣,開始自己……模仿之路,基本上開始寫就是大綱和出名作者一樣,然後改個名,稍稍修改自己不喜歡的地方,就這樣,小時候的我並不懂什麼是智力成果權,可是因為不小心把小說放在桌上,被媽媽輕輕眼皮一挑:“快學習,我提醒你啊,別老是寫一些有的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