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契約?契約?賣身契啊!(1 / 2)

睡得天昏地暗之後,醒來之後,人就會感覺到全身的舒坦,事實上,這是身體的機能在疲憊之後,慢慢恢複過來的表現。

身體的機能是有限,所以我們應當相對合理的運用它。

身體有的時候,就如同是一台機器,當然,這台機器是也是一條使用期限的,如果過度使用的話,會造成一些不可挽回的損失,大大的縮短了生命,這是肯定的。

吳軻沉沉的睡去,這何嚐不是一種對身體的保護呢?

當然身體的休息不代表思想的休息。

身體在沉睡,慢慢的保養,恢複頂峰的時刻,但是大腦仍在運作,很多時候,人在半夜的時候會做夢,就是大腦沒有休息的表現。

比如吳軻現在:

他正在自己的意識空間裏,進行一段自己和自己的對話。

額,也可以說是和妖的對話……

當然,他在意識空間也和身體裏麵的大妖達成協議,當然他們達成的這個協議僅僅隻是口頭的,並沒有任何書麵的表達形式,當然也不具備所謂的法律效力……

這個協議,挺有利於吳軻的!

當然,他也是經過了多方的協商,對自己權利的爭奪,擴張,以及妥協從而達成的……

內容很簡單:

雙方都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也要承擔自己的責任。

作為締結契約的雙方,都必須遵循契約上的內容,不許反悔。

大妖,額也就是羅起,負責傳授他一些關於修仙路上的知識,教他修練!

吳軻在一些必要的時候,答應幾個必要的條件,必要的承諾,僅此而已。

當然這期間,兩個人對這些條條款款展開了激烈的爭論……

言辭之激烈,態度之惡劣,語言之猥瑣,條件之苛刻,反正到最後,契約一方的大妖直接就不想簽了,特麼的這太坑爹,好不好?

要不要這麼苛刻?!

要不要這麼坑爹?

我是從農村來的讀書少,你可別騙我!

好不好?!

但是就算你把我認為或者是當成從農村來的土包子,你最基本的進權力還是要留給我的吧!啊!?

特麼的真當我是白癡啊!

連最基本的人權都不給我留下嗎?

額,是妖權……

比如:

遇到危險的時候,羅起要保護吳軻的安全!

這聽起來很正常的,但是沒想到這小子在後麵加了幾句話,直接把他氣得冒煙:

連掉一根毛都不可以!

你特麼的是開玩笑呢?!

連掉一根毛都不可以?!

那要是吳軻走著走著,隨便摔一跤,那都是羅起的責任了?

操勒!

你他娘的是買保險呢?!

啊!?

這還不算是最苛刻的!

來來來,我們看下一條:

作為吳軻修煉上的引路人,或者說導師,大妖不得有一絲一毫的隱瞞,如果吳軻有任何的問題都可以去問,大妖不得有所隱瞞,不如能有任何的回避,它都必須正麵回答,如果有一絲的隱瞞那就遭天打雷劈……

草!

這特麼的還要不要個人隱私啊?

是不是你問一句?我就要回答一句啊?!

還必須正麵回答,不能回避!

那是不是你問我性別,問我如何拉屎?我都要告訴你啊!

草!

向如此苛刻的條文,還有很多,這就不一一列舉了!

……

大妖羅起付出了如此大的代價,可以得到的回報,就是在必要的時候,吳軻得答應它幾個必要的條件,不得推辭!

這聽起來很棒的吧!

但是事實身上!吳軻還在這些條件後麵加了一些限製的東西:

比如說,第一不能夠違反吳軻做人的個人原則!

不能違背他的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