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美回到時尚都市,被向天國發現她去找孫麗麗的事,氣得大發雷霆。他知道有些事情不要表露出來,還不如選擇憋在心裏麵,況且小美跟他已經有三年的感情,但那並不是愛情。他選擇小美是因為公司在成立初期,小美陪著他一路挺過來。
想當初,向天國做文化產業,大家都以為他瘋了,文化能賺幾個錢,可是他有自己的想法。因為他熱愛文化,特別是文學。所以他毅然選擇做文化。
當時文化已經不值錢了,特別是在物欲橫飛的年代,人們都在神經綁緊著,年複一年地過日子,誰還關注在他們看來是狗屁的文化。向天國也意識到文化已經養不活自己。特別他學的又是文學專業。
除了文學,他什麼都不會,本以為靠寫作養活自己。殊不知,文學不但沒養活自己,反而成為別人笑柄。村裏人都笑他是書呆子,死腦筋。
怎麼辦呢?除了寫作什麼都不會。學著經商,那時候向天國看過一本關於李嘉誠的書,深受影響。決心要做一位商人。深知文學已經不能當飯吃,重新開始新生活。
情竇初開的年代,哪個沒有初戀呢?在自己還什麼都不是的時候,他和小學同學相愛了。
初戀是每個人一生中記憶最深刻的事情,向天國也不例外。可是人世間最美好的東西,恰恰是最不容易抓住的,有些一閃而過的事情往往讓人難以忘懷。
向天國的初戀最後以失敗而告終,其實他們差一點就走入婚禮的殿堂,可是當有一天他發覺自己喜歡的對象原來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心裏很是氣憤。於是決定放棄這段稱不上愛情的愛情。
就這樣,他開始投身於商海,現實的殘酷告訴他根本沒有資格談感情,至少在自己還沒有事業以前。
生活就像是一把刀子,漸漸地抹殺了他原本堅強的心。
投入商業才發現生意原來不是那麼簡單,沒有本錢,沒有經驗,沒有人緣。雖然在社會大學中屢屢碰壁,可是他從未放棄過。
在老家做生意做得一塌糊塗,沒辦法,隻有萌生去外地打拚的念頭。
臨走前,父親把在磚廠幹了幾天活的工錢給了他當路費,可是隻有三百塊,能去哪兒?
去昆明吧!昆明離老家近,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於是踏上了去昆明的列車。
都說有錢昆明,沒錢虧人。到昆明後,向天國投身於親戚,去給工地幹活,一天五十塊,加個班半個工,也就是有七十五塊錢左右。
吃的像豬食,睡的像狗窩。
在工地棚,十幾個人滾在一起睡,腳臭味,汗臭味混在一起,人們表情麻木著,不知自己的未來在哪裏?
好不容易幹到月底,因為親戚是工頭,工錢一分不少的給了他,其他的工友想要工錢沒門。
其實說白了就是隻有活幹沒有工錢拿。向天國的老鄉就是靠幹黑工地發財,在他們那裏,有幹不完的活,有時命都差點搭上。
人都是這樣的,輝煌時你是別人爹,落魄時你就是別人孫子。
有次親戚請吃飯,沒叫他,一氣之下,拿著工資直奔上海。
到了上海,人生地不熟,隻好投奔親戚,還是幹工地,不過這次做的是技術活,工資相當於是以前的兩倍還要多,可是他笨頭笨腦的,經常被工友嫌棄,搞不好又要被老板罵,後來他學聰明了,一邊幹活一邊盯老板。老板來了就使勁地幹活,老板走了就可以偷一下懶。
陳小美是他高中校友,在校時,向天國可是縣城裏出了名的才子,有一天在qq上留言說以前很愛他,因為之前向天國有女朋友了,所以隻好忍痛把這份愛埋藏在心裏。
當時他回了一句:“我現在一無所有,你跟著我是不會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