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流碾的這三年裏,他所到的每一個地方,都會有黑幫大佬或者政府官員莫明地死亡,一切看似合情合理,實則都是羅卜在暗中謀劃的結果。
在前麵,我也說了,如果羅卜想犯案的話,他可以在一秒內想到一千種讓你致命的方式,而是還不會留下任何的破碇,讓人認為是意外,或者自然死亡。
在這裏,就有一個問題要討論了?
羅卜到底是英雄,還是壞人?
法律從來都是公平公證的,從不宣揚以暴製暴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
但是,再完美的法律都無法製約人心,就算是炮製出“德道”這樣的一劑良藥,同樣無法消滅罪惡。
在更多的時候,法律隻不過是某些人光明正大地謀取私利的工具罷了。
尼采說得很好:他人永遠是我之地獄。
人性本惡,你不去犯罪不是你沒有這個本惡,隻不過是對你的誘或太低,不值得讓你承受這樣選擇的代價罷了。
說白了,我們每個人都是被迫選擇生活的人。
羅卜又何償不是這樣,官雨萱的記憶在他的腦海裏每重複一次,就加深一層烙印,直到讓他的精神幾乎崩潰。
這種埋藏在心裏的折磨,也需要一種發泄的方式,就像犯罪心理學上所說的那樣,每個犯罪的人都有著某種需求。
殺人如此,嗜錢,貪酒都是亦然。
羅卜能不讓心理崩潰,又能得到發泄的方法就是看到罪有應得的人受到懲罰的那一刻。
說句實話,我不知道羅卜這種讓靈魂得到滿足的方法是好還是壞。
這就像玩遊戲一樣,剛玩的時候可能是為了打發時間或者尋找一種在現實生活中無法得到的慰籍。
可是,你會發現,大部分的在最後都迷失了自我,他們沉迷於遊戲中不能自拔,醉生夢死。
羅卜在演繹上的推理和對案情的獨特分析能力,就像他心靈上的一劑靈藥,每破獲一個案了就可以讓他在其中獲得一點兒滿足感。
對某種物或者事情一旦癡了,就變成了一種執念,也就成了一種私(欲)。
有(私)(欲)並不可怕,每個人都人,最可怕的是執念於這種欲(望),它就變成了心魔,早晚得出事兒……
撫平一種傷痛最好的方法,不是時間和也不是選擇遺忘,而是用另一種更痛的傷,將其掩蓋,以痛治痛。
讓一個放下執念,就必須要讓他對另一種東西產生執念,因為靈魂從都不能放空。
麥小蝶的出現,就是他生命裏的那一道署光,也是唯一能化解心靈的陰霾,讓他走出執念的人。
他相信這一定是上天的垂憐,是神的救贖。
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裏,羅卜幾乎每天都會去“威克斯”酒吧,不為美酒,不因孤影形單,隻是為了能每天多看到麥小蝶一眼,讓他心裏的傷痛愈合一點兒。
越與麥小蝶接觸,羅卜就越有一種麥小蝶就是官雨萱的感覺,因為她們倆個不隻是神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