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長青說:“想要錢嗎?那就來打我吧,打死了我,這些錢就是你們的。”
他說的很平淡,像是在跟朋友打一聲平淡無奇的招呼。
張哥的嘴炮像是擊打在棉花上,沒有得到能讓他感覺到很爽的一點回饋。
林長青站起來,沒有退避,沒有驚慌,甚至是眼睛裏連一絲慌亂都沒有,從容不迫地將錢包卷成一團,塞進了褲襠裏。
張哥出道這麼些年,還是第一次看到這種情況,按照往常,人多勢眾之下,對方不是更應該主動交出身上所有錢財,然後再搖尾乞憐嗎?
怎麼今天遇到了一個這麼反常的變態?
張哥說:“小子,把錢交出來,不然老子今天要你的命!”
林長青反問他:“要我的命,你敢嗎?”
這種赤裸裸的藐視,林長青把表情做得很到位。
張哥忍無可忍,說:“揍他!給我往死裏揍!”
他說完這句話,林長青反而像瘋子一樣先衝了過去。
兩個混混瞬間被他擊倒,然後他也被一個悶棍被擊倒。
鎬把,這種本來是農民鋤地時所用的農業工具,到了他們手裏,就變成了街頭打架時順手的武器。
林長青就像大海裏一葉孤舟,掙紮在驚濤駭浪裏,攥緊著一雙拳頭,對抗著對方二十多人,這時候任何角鬥場上的花招都沒有用了,唯一有用的就是不斷的揮拳,揮拳,再揮拳。
他沒有胡亂遊走,也沒有選擇躲閃,而就一個人硬挨著所有人的痛毆,像一隻頑強不死的小強在反抗!
很痛,真的很痛。
後背上挨了好幾棍子,腿上也被人踹了很多腳,肚子裏更是像是被攪爛了腸子,嘴巴突然鹹鹹的,這是鼻血的味道。
不知怎麼,他身上挨著打,卻突然想起了前世一個人,一個在路邊賣包子的小販。
他當年30歲,卻有個35歲的女朋友,兩人沒有結婚,一起在路邊開個小吃攤,她做包子,他賣包子。
他曾經當過兵,21歲退伍後在商場當保安,在那裏,他愛上了一個女售貨員,一個已經結婚的女人。
女人的婚姻過得並不幸福,他老公不務正業,還酗酒賭博,喝醉了就打女人,沒錢了就來跟女人要,不給就打,打完就走。
有一次他終於忍無可忍,出手教訓了女人的老公,卻因一時失手打出了人命,被判了7年。
他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一年出獄,出獄那天,那個女人卻消失了,他開始滿城市的去找她,一直找了很久,最後才在一個小吃攤找到,她在賣包子。
那個女人說,她結過婚,還比他大那麼多,也不漂亮了,還害他坐過牢,是個掃把星,還找她幹什麼。
他說,他想娶她,
那個女人讓他別傻了,他還年輕,還能找到更好的女人。
他就把衣服脫了,光天化日之下隻穿著一個褲頭站在她麵前,女人這才看見他身上全是傷疤,老傷加上新傷,密密麻麻的。
他指著身上的傷疤說:“你看,為了能早點見到你,我在裏麵誰打我我都不還手,就是怕違反紀律,不能減刑,你知道嗎,我一個人在裏麵可以打他們四五個,我可是軍人,練過的,可是我不敢還手啊,我怕我再打傷了人,我想快點出來,我想出來娶你……”
女人開始哭,蹲在地上哭得稀裏嘩啦,他也在哭,嘴巴咧著卻是在笑。
最後,女人沒有說同意,也沒有拒絕,卻雇傭他當了小吃攤的長工,一個做包子,一個賣包子。
……
林長青卷縮在地上,咬著牙根一聲不吭,懷裏緊抱著那個裝載著他所有希望的錢包,死也不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