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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減稅降費為“雙引擎”添新動力

財經·觀察

2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多項優惠政策,加強定向調控、鼓勵創業創新。會議認為,要堅持創新宏觀調控思路和方式,圍繞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新引擎,以擴大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改造傳統引擎,加強定向調控,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用減稅降費鼓勵創業創新,帶動社會就業和調節收入分配;推進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內的公共設施建設,擴大有效投資需求,推動結構調整和相關產業發展。為此,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一係列重要舉措,這些措施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受益麵擴大,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前期國家已出台一係列優惠政策基礎上,從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年應納稅所得額的上限,從10萬元一下子提高到20萬元,意味著將有更多的小微企業從中受益。”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在減半征收政策範圍擴大的同時,稅率按20%征收,比正常稅率25%低了5個百分點,小微企業受益是雙重的。“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小微企業麵臨的經營困難較多。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的支持力度,有利於小微企業輕裝上陣,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帶動社會就業。”胡怡建認為。

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收益分期納稅推廣至全國,有助於減稅和企業重組

減稅的第二項措施,是從2015年4月1日起,將已經試點的個人以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的實際收益,由一次性納稅改為分期納稅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以激發民間個人投資活力。探索與試驗區相配套的稅收政策是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一項重要嚐試。其中之一是,實施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

財政部財科所所長劉尚希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個人以股權、不動產和技術發明成果進行投資,短時間內是沒有現金流收入的,但卻要按照規定一次性繳納相關稅款,個人投資者很難承受。這一遞延納稅優惠政策在全國實施,可以有效減輕投資者負擔,進一步激發市場熱情,為個人投資創業營造更好的政策環境。此外,個人以股權、不動產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通過資產重組盤活存量資產,可以促進經濟提質增效。

下調失業保險費率,每年為企業減負400多億元

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初步測算,僅這一降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表示,這是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適時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重要措施,將使社保費率總體水平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社保繳費壓力。金維剛介紹說,在5項社會保險中,之所以率先下調失業保險費率,主要原因是在就業形勢比較穩定的形勢下,失業保險基金收支結餘相對較多,有下調的空間。金維剛說,今後還將適當降低工傷保險的費率水平。他還透露,《失業保險條例》正在修訂中。今後失業保險基金支出將進一步增強失業保險保障生活、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三位一體”的功能,在合理確定失業保險費率的同時,提高失業保險基金使用效率。(據《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