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1 / 3)

不想靠外賣維持生命體征

終日毫無愧疚的不務正業

我想要追求純潔的愛情

但我也堅守不作惡的前提

發乎情,止乎禮

特征帥

血型o

遺體捐贈

乳糖過敏

lactose intolerant

so smart its off—putting

name eric

o pos

sept 9.1998

no allergy

spiritual but not religious

no pref

against and kill the god

remain donation

我給很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不好相處

我回想起之前,由於我和他對某些問題有分歧,我們曾爆發過激烈的爭吵,以至於周圍的吃瓜群眾都遠遠避開,但我們的爭論是從善意出發的,不含任何渣滓,因此並沒有產生隔閡,隻增加了相互的了解,因為直來直往的爭執,或者說——指責。這正是推心置腹的表現,陌生人是沒有指出你錯誤的義務的。

上手難度:極高(好看的女生除外)

開放程度:高(高到難以想象)

可調教度:高(調教一般是雙向的)

相處舒適程度:高(日常romantic並且從不過問私人生活)

忠誠度:一般與女朋友相處的舒適程度有關。(以平均顏值來估計,這項應該是低)

性格:叛逆,好奇,驕傲,懶惰,自戀,暴躁,貪吃,感性的瘋子。

特點:電子競技選手,熱愛寫作,怕死,有一副好看的皮囊,擅長運動,理科大佬,想長肌肉。

結論:非典型的前衛男孩。

需要注意:有政治敏感和喜歡蘿莉的傾向。

那些攻擊我經常寫文章diss人的注意了,我承認你們說的沒有錯,所以,你們等著被我寫文章diss吧。

不明白十幾歲的時候為什麼要刻意對抗自己是個大帥比的事實,

《不合時宜的社會實踐》

我曾經在一個酒吧兼職,經理跟我說,我是所有服務員裏,學曆最高的。

本科學曆,在各位眼裏好像稀鬆平常,

我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但我們又仿佛身處兩個世界,現實的殘酷是許多人不能接受的。當你每天不停歇的進行重複體力工作,月薪三千,在高端娛樂場所,你服務的對象喝一瓶酒的錢就是你一個月的工資,而你,看不到屬於自己的希望,隻能麻木的,絕望的活下去,畢竟這份工作可以支持生存,可以管飯。

學習真的太幸福了,比起搬啤酒和端盤子。

無病無災健康平安。原生家庭幸福美滿,生活優渥想買就買,本碩連讀學問自在。

我幸福並感激著。

讀書會八人因言獲罪了,但他們不怨恨逮捕他們的警察,因為警察們認為這是正義。就和文革時候拉***去批鬥的小將一樣,環境使然,不能算是他們的錯。但當他們得知這是一起冤案,怕是終其一生都要在遺憾中度過了吧?這片土地上發生的冤案已經太多了,一次也不要了。

大多數人都不喜歡真相,甚至認為點破他們美夢的我是瘋子。

很擔憂自己會突然的,過早的死掉,但我目前還是不能死的,我平板裏十幾部電影還在等著我,雖然我死了你們不太會傷心,但這樣你們就吃不到我做的好吃的了。

當我下定決心要寫這封信之後,責任感與緊迫感如潮水般碾過我。這是一封帶著幼稚,無畏,決絕的信,信上記載了一個良心未泯的少年心中的掙紮。

這封信或許能解決問題,也或許能解決我。

曆史上,因言獲罪的例子太多了。舉個不太遠的:沈元,新中國的狀元,因為翻譯並宣揚赫魯曉夫的秘密報告,在整風運動中被勞改,文革再被拉去批鬥,最後因為他的不認罪不“悔改”的反抗行為,吃了花生米。

而最近的,就是廣東8青年。

我忽然發現我還有好多事沒有做,我還缺一封遺書,一份財產清算表,還有一本沒寫完的書,十幾篇未完成或未發表的雜文,還有目前已經發在我微信公眾號和空間裏的東西,我得把它們存起來,妥善保存十幾年或者幾十年,好讓我的同誌們為我翻案,也許還缺一個器官自願捐獻表,就是不知道患者願不願意接不接受一個死刑犯的器官。

我們不過是一群朝生暮亡的可憐蟲,

也是可笑,為一個可憐蟲動怒,一點也不佛係。

一個右派,一個支持自由放任資本主義的人。

我選擇擁抱憤怒。

都行,可以,沒關係

喜歡就代表著,欺騙。

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你得為喜歡的人隱瞞身上的缺點,或者說,罪過。喜歡的越深,欺騙的越多。

不想讓你產生不合理的心理預期。

靈魂的思考從未脫離記憶的影像。。

仇恨,嫉妒,貪婪

生而為人,有所畏懼。

除了睡覺以外,閱讀和寫作是唯一能讓我沉浸在長時間安靜中的事了。安靜在這個24小時燈火通明的時代是多麼寶貴啊。

everything i do.every minute i spend,is my choice

我們都是螞蟻,宇宙中一次普通的自然現象就能把我們挫骨揚灰。

陽光總是照耀著我

跑步與低頭看手機能瓦解一個人走的尷尬

溫度6.2,最高速度49.8

我當年讀不好書,就是因為長的太帥了。並且我相信它還會在未來的人生路上對我繼續造成深遠的影響。

有時我會想:與人相識,從相互問好到產生好感,開始戀愛,照料對方,開始同居,走進婚姻,結婚生子,這樣漫長的過程,他們不厭倦嗎?

我自己的親身經曆駁倒了這一切:沉浸在愛與被愛,付出與被滿足的關係裏,無論多久都不會厭惡。

我總不能接受那個帶著缺點的自己。換而言之。我有點完美主義。為了擺脫這,我總是逼著自己大膽去試,一次又一次。哪怕有時候我明明不擅長。我有病,我自己治。

有時候,我不得不感慨,我的這副好看的皮囊幫了我太多,我不善與人交流,朋友隻有有限的幾個,因而我十分珍惜他們。但我仍總是感受到這個世界的善意,總會有一些看上去眼熟的或是陌生的麵孔跟我打招呼,和我擊掌碰拳,我於是能跳進局中去,享受那簡單洋溢的幸福。

有人說傻子是這個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其實不然,傻子的生活都是被別人決定好的,但這並不妨礙他成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路上看見3個穿著東林高中校服的兩女一男。

當我上高中的時候,我常想:什麼時候能上大學,像大學生那樣自由自在就好了。現在的我,就是我曾經夢想中的樣子啊。我成功的成為了我童年時的偶像

我的想法很簡單,如果我能成一番事業給這個世界留下一點自己的痕跡,但是如果不能,我得為人類留下一點東西,一些我能給出的禮物,這種使命感在我腦中揮之不去。

不忘初心,繼續前進,我看到路邊十九大的標語。那我的初心又是什麼呢。懶惰僥幸幼稚貪婪無知,人就是這樣身負原罪的生物,而我也不打算將他們卸下,我想吃糖葫蘆,所以我就去買糖葫蘆,雖然撲了空,但我很歡喜,因為我知道是它沒有,而不是我沒去,我想要那個女孩做我女朋友,那就不應當因為她有男朋友而改變自己的追求。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除了自己。所以你要說我有什麼改變,那就是不想再強迫自己,自由的做自己想做的事。有人說:有監管有限製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顯然,我對自己的監管是過於繁雜的,我放不下身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