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 垂死的野狗(1 / 3)

天歌其一,敢之歌。

歌曰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應之以治則吉,應之以亂則凶。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養備而動時,則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貳,則天不能禍。故水旱不能使之饑,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則天不能使之富。

天弦九歌第一天之蒼蒼。

天地有九歌,歌為天之歌,若非天之所願,凡人私圖之,則必死。

若天地死,則九歌亦死

(一天塌之後)

從天塌到現在,已經過去三天了。

湮回劇烈的咳嗽著,手掌間滿是腐敗的內髒和灰白的已經沒有溫度的血,胸口間一片冰冷,已經沒有一絲感覺了。他抬頭看了一眼頭頂的無盡虛空,鮮紅的血雨從虛空而將,天塌之後,天地間便下起了這猩紅的雨。

他快要死了,被他自己殺死。

天地間的九支天歌和天地共生,天地死則九歌死,九歌死則萬物亦亡,所以,在天塌之後,這世間萬物都開始了不可控製的自我毀滅。

昊天聖教曾經說過天道降福澤與眾生,於是萬物隨天道共生共榮,共死共滅,雖然即使連他們本身都不相信這蒼蒼青天有一天會帶著整個世界一起死掉,但是昊天神殿裏仍然記載了天地死後萬物的死去和最終末法時代的來臨,這是整個舊世界的終結。

如今整個舊世界就此終結了。

天地間一片大亂,國家和國家之間扭曲了秩序,人類和生靈為了活下去開始了瘋狂的殺戮和進食,在萬物都一起死亡的倒計時中,隻有吃下和自己相同的存在,才能稍稍的減緩體內那個不可控的自我毀滅控製。

天道無處不在,又處處都不在,照這樣的說法,這是一場自己吃自己的殘酷戰爭。

湮回也在這場最後的洪流中被不由自主的前衝著,天地間最繁華的地方是最中心的天元,而他則處於天地間最偏僻的一處角落,應當是處於天地間的朔足域,是距離天元最遙遠的地方,這裏的土地極為貧乏堅硬,岩石和樹木會發出若有若無的臭氣,生靈在這裏生活繁榮的極少,隻有食腐動物能在這裏獲得無比幸福,極為濕熱的天氣使得人和生物死去之後身體會腐爛的極快。

他從未想過自己能夠活著看到天塌的那一刻,而且還是這麼年輕,盡管少年對於新事物的好奇讓他對這件事情充滿了隱隱的渴望,但真正見到那一幕之後,對生命的渴望和對未知事物的恐懼還是占據了他的心。

於是在這一場末世狂歡開始之後,他開始殺人,而且殺完之後會一絲不苟一點不剩的把殺掉的人一口一口的吃下去。

盡管會惡心,會恐懼,會悲痛,但是在他的心裏,生命仍然占據著最重要的地位。

在天塌掉的第三天,湮回仍然是個怕死怕到要死的膽小鬼,他是這世界上最肮髒最下流的盜賊,最下賤最猥瑣的小偷,他會躲在遠處看著兩個人為了生存下去自相殘殺兩敗俱傷,然後像一條鬢狗一樣衝出來用最快的速度將他們殺死再吃掉。

是的,迄今為止他唯一的執念就是活下去,為此他可以做任何事情。

但現在,他連這唯一的可以去做任何事情的一切都要失去了。

天塌之後第四天,朔足域,焦明郡。

鮮紅的血雨裏,湮回跪在死掉的地麵裏,雙腿盡斷,胸口露出烏黑的空洞,一顆鮮紅的心髒在傷口中微微的跳動著。

他手裏還握著一把短刀,但是在萬物都死掉的時候,連金屬都綿軟如海綿,此時此刻最堅硬的,反而是人類的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