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老話聽起來沒什麼道理,比如說本命年要係紅腰帶;可是有些時候不聽老話你就是要吃點虧,比如說小麥,現在他真有點後悔,明明準備了紅腰帶,為什麼出差之前不係上呢?
“姓名?”
“麥喬。”
“年齡?”
“二十四。”
“職業?”
“呃,跑廣告的。”
對麵的警察這會兒才抬起頭來看他:“是你撞人了?”
“不是我撞的!”小麥鬱悶之極,“是小偷撞的,我本來在追小偷,好心過去扶一下,結果就說是我撞的了!”
“……”警察也無語了,過了一會才說,“不管怎麼說,你也是有責任的吧?幸虧老太太沒什麼大事,剛才我們也給調解了,你賠個一千塊錢就把這事一次性結了算了,老太太年紀也大了,萬一後頭有什麼事,也算你頭上就麻煩了。這事……也算你倒黴吧。”
倒黴?小麥覺得自己是夠倒黴的。本來他今天很高興,剛剛從萊西回來,賣出去一份廣告設計,掙了八千塊錢。錢雖然不算多,卻是他和魏炎的小公司開業半年多來做成的第一筆正經生意。□□躺在懷裏,他不時地摸一下,就覺得幹勁十足。想想自己出去了兩天,魏炎不會做飯,肯定都是糊弄著吃,他就想今天晚上應該做點好菜,也慶祝慶祝。
長途站那邊本來就有點亂,小麥一邊琢磨一邊擠車,光顧著懷裏的□□了,就覺得手腕上被人擼了一把。開始他沒在意,後來快擠上車了往自己手上一看,才發現手鏈被人擼走了。
要說小麥這條手鏈,其實真不值什麼錢。一條紅繩編了二十個小花結,頭上串了一顆黃豆大小的金珠子,還不是純金的,就是個18K,那能值幾個錢?不過因為是爸爸留下的東西,又是從四歲開始就戴的,所以一直沒摘下來過。要說這條手鏈也挺奇怪的,紅繩的長度正好繞小麥手腕一圈,不鬆不緊,還找不出接頭來,要不剪斷了還真拿不下來。小麥有時候也想回憶一下,小時候這手鏈戴著是什麼樣?不過記憶總是很模糊,隱約覺得那時候這手鏈似乎也正好圈著手腕,不過想也覺得不可能,小孩子的手腕才多細呢?說不定是繞了兩圈。
就因為手鏈不值什麼錢,小麥也就一直放心戴著,誰想得到會在車站上被人扒了去?他回頭一看,就見一個十八九歲的男孩一邊走,一邊做賊心虛地也回頭看他。這小子要是不回頭,小麥還真不知道是誰擼的,這一回頭,小麥反而認準了,喊一聲“站住”,擠出人群拔腿就追。
小麥看著瘦,但從小到大都是學校田徑隊跑萬米的,自信追個小偷沒啥問題。想不到那小偷腿也很快,兩人一前一後追了轉眼就是八百多米,距離竟然一點沒縮短。長途站這邊人不少,兩人追到一個商場門口,有個老太太提著東西正好出來,小偷一頭就撞人家身上,兩人滾了個四腳朝天。小偷靈活得跟兔子似的,跳起來就跑了。小麥過去把老太太扶起來,就被扯住了,眼看著小偷混入人群不見人影,接著就有人打了110……
“那小偷長什麼樣子?你被偷了什麼東西?你說一下,我們立案調查。”
“算了。”小麥沒指望能把手鏈追回來。搶劫殺人的案子還來不及破哩,何況一個不開眼的街頭小混混搶一條不值錢的手鏈,“那小偷——也沒什麼特點,看著像個高中生,我覺得就是一般的小混混,就是跑得比兔子還快。我看你們是抓不著他的。”
警察聽了最後一句話,表情有些尷尬:“你這樣說,我們是比較難辦,不過我們會盡力的。幸虧老太太沒什麼大事,這樣你就先回去吧。”
出了派出所,居然下起雨來了,小麥叫聲晦氣,也在旁邊的商場裏買了些熟食,趕緊跳上了公交車。
小麥住在浮山後,是和男友魏炎一起租的房子,既是住處,又是公司。房屋兩室一廳,租金不低,一個月一千塊。其實依著小麥的意思,兩個人的小公司,又是剛起步,根本沒必要租那麼大的房子,但魏炎說交通方便環境好,硬是要租,還一下子就簽了一年的合同。現在這房租算是他們的一大開銷,挺頭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