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婆婆點頭,拉著程青柔的手,“好,都好,那些被你接濟的鄉親們,天天念著你的好,連小學的教學大樓,都寫著你的名字!”
程青柔笑了一笑,臉頰上掛著淚水,“馬爺爺的病,好些了嗎?他肝硬化不能喝酒,這些年有沒有偷著喝酒?”
“你不知道,馬老爺子,去年的時候,就死了,死之前,還念叨著你!”鄧婆婆拉著程青柔的手,這才看見旁邊還有一個小不點,她和藹的看著小不點。
“你一定就是珍珍吧?我聽你媽媽提過你,沒想到,竟然是這樣漂亮的孩子,長的可真俊!”鄧婆婆彎腰,撫摸珍珍的腦袋。
珍珍乖巧的點頭,“婆婆好!”
鄧婆婆笑的,臉上的皺紋,仿佛一朵鮮花盛開,“哎,好,好!”
“鄧婆婆,能帶著我去看看孩子們嗎?”程青柔拉著珍珍,看著鄧婆婆說道。
鄧婆婆點頭,指著前麵不遠的小學,“自從你捐贈,建了這所小學之後,孩子們都不用再跑幾裏地上學,那麼漂亮的小洋樓,孩子們,以前見都沒有見過啊!”
程青柔路過學校外麵的小賣部,買了不少紙筆作業本,還有一些孩子們愛吃的小零食,來到了學校,她逐個班級的發放,孩子們歡天喜地。
其實在這樣的小學,班級不過六個,每個班的學生,也就十幾個。
當初也是政府為了節省資源,所以很多小學都被合並了,這個牯嶺小學,也在合並的其中。
這樣就導致了這裏的孩子,每天上學,必須翻山越嶺。後來她在H市醫院實習,了解了這裏的狀況,於是將自己多年的積蓄,全部捐了出來。
學校建成的時候,她來這裏看過,孩子們的燦爛笑臉,讓她堅信,自己做的沒錯。
身為程家大小姐的她,每個月零用錢有兩萬,再加上她大學時候,勤工儉學,所以養活這個學校,綽綽有餘。
結婚之後,她沒有了零用錢,隻有微薄的工資,再加上不願動詹哲翰給她的一分錢,所以生活,反而拮據起來。
珍珍跟著程青柔一起,笑容可愛,小學的孩子們,都喜歡珍珍,一起上前圍著小家夥,嘰嘰喳喳的討論起來。
“你的衣服好漂亮!”一個一年級的小女生,摸摸珍珍的紅毛衣,豔羨的看著她。
“為什麼你的媽媽可以是程大夫?我也想做程大夫的女兒,可以嗎?”另外一個小女生說著“程大夫的女兒這麼漂亮,才不會要你咧!”旁邊調皮的男生說道。
珍珍紅了一張小臉,頓時覺得,做媽媽的女兒,簡直太幸福了。
另外一個小男生,歪著腦袋,“珍珍,程阿姨會不會也買很多好吃的給你?她是不是天下最好的媽媽?”
珍珍眨巴眼睛,平時媽媽才不會給她買零食,為了省錢,她連坐車都會計算一下,哪裏舍得給自己買零食?
不過媽媽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媽媽,沒錯!
她點頭,“媽媽是最好的媽媽,以後我也要跟媽媽一樣,看病救人,然後捐很多錢給小朋友上學!”
另外一個小男生,好奇的看著珍珍,“你們有錢人,是不是每天都能吃蛋糕?就是上麵有很多奶油的那種!”
珍珍笑了起來,“當然可以吃,隻是我不愛吃,那個太甜太膩啦!”
“那你下次不吃,可以帶給給我嗎?”小男孩兒羨慕的道。
珍珍大方的上前,拉住小男孩兒的手,“下次過來,我帶很多的蛋糕給你們,隻要你們好好讀書,以後天天都能吃上蛋糕!”
珍珍跟個小大人般,站在那裏,接受孩子們的熱情問候。
隻是半天的時間,珍珍就喜歡上了這裏,這裏沒有城市的浮華,也沒有比爸爸比媽媽的氣氛,她在這裏感覺到了樸實的成長氛圍。
當天夜裏,程青柔帶著珍珍,住在學校的宿舍中。
因為是大山裏麵,所以晝夜溫差很大,晚上八點的時候,室外已經萬籟俱靜。
她打水給珍珍洗臉洗腳,珍珍坐在那裏,晃著胖胖的小腳丫,“媽媽,我喜歡這裏!”
程青柔看了她一眼,語重心長,“珍珍,不能因為小朋友的羨慕,所以產生優越的心裏。你呆在這裏三天,三天之後再告訴媽媽,你是不是真的喜歡這裏!”
第二天,珍珍的早餐,是玉米糊和鹹菜,第一次吃這種東西的珍珍,覺得稀奇無比。
她吃完早餐,跟著一年級的小朋友一起上課,盡管聽不懂,她卻依舊玩的樂不歸蜀。
下午的時候,她跟程青柔去了地裏,摘著新鮮的黃瓜,帶著細刺兒的黃瓜,尾巴上還有一朵小黃花,珍珍十分開心,
詹家,因為程青柔的離開,正在經曆一場前所未有的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