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大著幾個月肚子的季亞琳被丈夫趕出了家門。
所以,厲彥琛給他昔日的情人兼妹妹買了套千萬豪宅,安置了她和她肚子裏的孩子。
要不是他的孩子,一個男人怎麼會下這麼大的手筆,隻為了給曾經的女人和她跟別人的孩子買套房子?
他的錢是他的事,他想怎麼用也是他的事。
沈明媚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結婚以後要去查他到底有多少家產,又給哪些人買過什麼東西。
以前他們在一起的時候,他亦有半開玩笑似的說,以後經濟大權都交給她管,她就是他的管家婆什麼的。
她笑著回他,不許他亂買東西,以後他的錢就是她的錢,不許亂花她的錢給她買東西。
可那些到底不過是兩個人甜蜜一塊的玩笑話而已。
她怎麼會去貪他的錢?又怎麼會管他想怎麼花錢?
如果哪一天他們真分手了,真各奔東西,她也斷是不會要他一分一毛,還有他曾經非要贈給她的那套別墅,她全都不要。
如果不是那個人,要這些物質的東西,到底還有什麼意思?
自己在那傷心得不行,淩心潔便一個勁地在旁邊勸著,說:“你也別去在意,師姐,我想厲總可能不是那個意思。他給季亞琳那個女人買豪宅,也許隻是……隻是……”
“我頭很暈,對不起心潔,我不能陪你逛街了,我想自己一個人靜一靜,對不起。”沈明媚臉色難看,抱歉地說道。
說完打開車門便走了下去,她現在真是想一個人呆一會。
自從沈明媚自己賺錢,一個人獨立了之後,就很明白一個房子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的意義。
房子,有時候是歸宿,有時候更是“家”的象征。
以前自己正當紅的時候,不是沒有男人想送她房子還是怎樣,可她就是固執己見的,自己存錢,自己買房子。
她不想過問厲彥琛花他自己的錢的事情,可一個男人給一個女人買房子,這之中的含義到底有多深,她不是白癡,她心裏清楚得很。
他說過的,他愛她在乎她,甚至更多更多,她至少是相信,他愛她,他說的話都是真的。
兩個人能走到今天也確是不容易的事情。
可季亞琳的模樣也並不像說假話。
沈明媚尤記得那天,她那樣堅決地眼神,十分肯定的對他們說,她肚子裏的孩子是厲彥琛的。
如果那個孩子真是他的……如果真是他的……她還能不能和他結婚?她還應不應該和他結婚?
結了婚才發現那個孩子是他的,她那時候要怎麼辦?
繼續裝不知道,和他兩個人躲到國外去,不管季亞琳跟她的孩子,自欺欺人地過自己的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