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著裝有藥和病例的袋子,剛剛一走出醫院門口,就發現天上的厚重的雲朵,正在慢慢的遮擋住太陽,多變的天空,此時全然一副大雪即將來到的模樣。
拉拉衣袖,將冰涼的雙手藏在厚實的衣服裏保暖。
李娟娟拍拍衣服上麵的灰,偏過頭笑嘻嘻看著我道:“於馨,走快點吧。這中午了,我早飯都還沒有吃呢。”
我瞪了她一眼,無奈的催促道:“虧你還記得早飯沒有吃!那就別鬧騰了,走快點,若若還一個人在家呢。”
“對喔,差點把若若給忘記了。”聽我這麼一說,李娟娟一拍頭,也不在貧嘴,拉著我加快腳步,往家裏走去。
因為李娟娟的胃部已經不像早上那麼疼痛,她走的也快多了,所以我們很快就到了家門口。這是我第一次把若若一個人放在家中那麼長時間,心中難免有些不安。
我連忙拿出鑰匙,打開房門。卻見到若若正坐在門口,拿著一袋餅幹笑眯眯的看著我們。
“若若,剛剛誰來過嗎?”我記得我從來沒有給若若買過餅幹,疑惑的我看著她問道。
聽完我的話,若若從椅子上跳下來,指指我身旁的桌子說道:“剛剛,一個姐姐來敲門,她說找媽媽有很重要很重要的事情。我告訴她媽媽不在家,她說沒事,讓我開門說放一個東西我讓我交給媽媽就好了。然後若若把門打開了,那個姐姐就把東西放在那個桌子上。”
“最後那個姐姐看若若沒有吃飯,就給若若了一袋餅幹。”
耳邊若若的話,緩緩的傳來。而我卻被桌子上的東西吸引了全部注意力,那是一封信。
李娟娟關上大門,走上前也轉頭看桌子上的信件,頓時她吸了一口涼氣,愣愣的看著我。
那信件上麵寫的於馨收,而寄信人的地址卻是上海黃浦市人民法院。
手指有些輕顫,我屏住呼吸,緩緩拿起了桌子上的信件,明明看似那麼輕,可是我卻覺得異常沉重,重的我差一點就沒有拿起的力氣。
撕開封口,發現裏麵隻有一張紙,緩緩的將它攤開。
案號:(2004)民初字第7482號。
案由:撫養權,更改監護人糾紛。被傳喚人:於馨。
紙張上的一切,映入眼簾,顯而易見這是法院的傳票。雙手不由自主的收緊,信件的一角已經握皺。猛的退後一步,靠住門,張開嘴巴大口大口的呼吸,以此來平複我要爆發的心情。
他竟然,竟然真的要和我打官司,真的要將若若送上法庭,來和我爭奪!
“還拿著幹什麼,扔了扔了!”李娟娟看著忍得渾身顫抖的我,一把搶過我手中的傳票,揉成一團丟到地上:“氣什麼?有什麼好氣的,為了那麼男人不值得!”
若若察覺到了不對勁,她連走帶跑的來道我的麵前:“媽媽,怎麼了?那是什麼東西?”
沉默,我望著單純的若若第一次不知道該說什麼,難道要我告訴她,你爸爸要和媽媽上法庭爭奪你的撫養權?難道要告訴她我未婚生女,她這個私生女的身份要公布在世人麵前?
所有的話語,都堵在胸口,讓我快要爆炸。我以為經過昨天那一鬧,張栩會稍微收斂一點,哪怕就算顧及一點若若的想法,也不會把這件事情這麼快鬧上法庭。可是我我錯了,大錯特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