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決不退縮的直視了回去:對,我是流氓,你看著不樂意,你可以走啊。

林悄兩個眼睛整的跟鬥雞眼似得,一副鬥誌高昂的樣子,說:想用這下三濫的辦法把我激走是嗎?做夢!

我抹了抹剛剛被林悄因為激動而噴我臉上的口水,擺出一副我了解的樣子,突然說:你喜歡我。

林悄疑惑的看著我:什麼?

我用最真摯的眼神刺透林悄的心靈,用一種比莎士比亞還要悶騷的口吻說:我知道我這人優點多,脾氣好,但我僅僅隻有人帥、有才、光明磊落寥寥數十優點,你,到底喜歡我什麼?我改還不行嗎?

林悄眨巴著大眼睛,一副不明白的對我嘀咕了句:有病。

我呃了聲,頓時倍感無語,那句話怎麼說的,跟傻子講幽默就好像對牛彈琴一樣,都屬於白癡一類。此刻的我感覺自己就挺像一白癡的。

林悄見我不說話後,她轉溜了下眼珠子,說:你跟我過來,有事跟你說!

我看著她:如果不是你要搬出去的事情的話,那麼其餘的沒必要說,我沒空。

林悄沒有說話,反而把我往客廳推去,臨近門口還不忘把臥室門鎖上,這讓我感覺挺像是防我這頭狼的。

等把我推出臥室後,林悄一個人往沙發上坐去,她似乎能料到我也會跟著過去,事實上,我使於好奇,跟了過去。

林悄見我來後,她啪的又甩了張A4紙擺我麵前,說:簽字。

我拿過A4紙看了上麵的內容我就想笑,這女人絕對是極品腦殘,她居然在我的房子裏,非常囂張的要我簽什麼狗屁共同居住協議,你說我能同意不?不過既然她想耍這花招,那我也就陪她玩玩,我看著她說:我為什麼要簽?

林悄調整了下嗓子,說:鑒於你昨晚與今早的表現,以及這所房間內居住的你和我,也就是男跟女,所以我覺得非常有必要約束下對方的行為舉止,避免造成任何不愉快的發生。

我說:那我簽了有什麼好處嗎?

林悄眉飛色舞的說:有啊,共創美好和諧的社會。

我說,這跟我有關係嗎?

林悄說,有啊,警民合作嘛。

我說,這沒有一點實質性的好處,不簽。

林悄皺眉想了想:要不我親你一口?

我急忙邊點頭邊說,好啊好啊。

林悄一巴掌朝我甩了過來,說,滾!

經過一兩個小時的折騰,最終還是沒有把那所謂的共同居住協議給簽下,當然這跟我誓死不從有很大的關聯,最後反到把林悄給折騰瘋了。

我看這悶悶不樂的林悄,用手胳肢了下她,她瞪了我一眼,把頭轉了過去,我說:你不用去派出所?現在都快十一點了。

林悄沒好氣的說:不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