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自由職業者,每天都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好吧,這個自由職業者對於我來說有點歧義,事實上我的職業屬於那種小市民,特別是菜市場大媽都會唾罵的種類。

其實,我是一個流氓。

我每天需要做的是奔波於各種娛樂場所,其中KTV、酒吧居多,在那裏就是我的工作場地,至於工作內容我相信不用說大家也會知道。

因為這樣,所以我會經常接觸到警察,而進派出所那更是家常便飯。這也造成了在我們這一類人之中,逢人就得問,您今天去‘管’子裏飲茶了嗎?

這不今天我又去管子飲茶了。

此時我正坐在審訊室裏,眼前站著一位雙手抱胸前,臉拉的跟鍾馗似的女人。她叫林悄,街區派出所副所長,年僅二十六歲。

我看著她那張嬌美的麵容,我曾一度懷疑她是靠某種不正當關係坐上副所長這個位置的,實際上我現在還是那麼認為。

林悄手中拿著一個檔案袋,厚厚的,她一直在盯著我,不過我可不會傻到認為她看上了我。

林悄將手中的檔案袋啪的扔我麵前,用那張拉的跟鍾馗似得保準能把孩子嚇哭的臉對著我,指著我鼻子說:說說你進來多少次了?你這人還有沒有禮義廉恥?還知不知道要臉啊?

我用手指甲摳了摳有些隱癢的耳朵,隔了一會兒我才說:我沒臉怎麼去要?

林悄可能是被我氣到了,她隔了老半響才抖著手指說:王大帥我跟你說,你別在我麵前橫,你再這樣下去遲早有一天會進大號子的!到時候我會親自抓你進去。

我說:那就勞您大駕了。

林悄狠狠瞪了我一下,然後又拿起筆跟檔案簿,說:姓名,民族,性別。

我說:你有病吧?我名字我性別,我有什麼你不知道的?

林悄的臉紅的都快要掉汁了,她生氣的把筆往桌子上一扔,又拍著桌子說:少廢話,別逼我動手。

我說:你一個堂堂的副所長為什麼就老盯著我不放呢?我不是狗不理包子,我不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