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俗世洪流 第三百二十八章 遠走高飛(1 / 2)

孟星魂真不知道,姐姐她到底是怎麼想的?

你和那小子,莫名其妙就發生了關係,還它麼懷了孕。雖然任權小你五歲,那也是二十四歲的成年人,他應該負責。

可是你倒好,隻想把這個孩子給生下來,卻不想和孩子他爸結婚。

爸爸媽媽知道了,那還不得氣死啊!

“姐,你理智一點。我去找任權說,你們馬上就登記結婚,婚禮馬上就辦。”

孟星魂心說,懷孕估計也就三個月,辦完婚禮,孩子生下來,也說得過去。

孟星雨搖搖頭:“不,我不會和他結婚。”

孟星魂急了:“姐啊,你不結婚,怎麼生孩子?這可是中國,不是外國。”大姑娘三十歲沒嫁人,已經招人譏笑了,還未婚產子,那輿論還不炸了?

你是孟星雨,不是普通女子,那也是社會名人啊!

再說,咱爹媽的思想境界,可沒那麼高,再把老人給氣出個好歹的!

“我想好了,我準備到米國去。等到孩子生下來,再和爸媽交代清楚。”

孟星魂看著姐姐一臉的堅決,他垂下眼簾,輕輕問道:“你是怕那個戴富泉吧?”

孟星雨一愣:“你都知道了。”

孟星魂罵道:“老妞都告訴我了。你怕他幹嘛?姐,你別走,就安生在國內呆著。他要是敢報複,有弟弟在,什麼風浪,我都能扛過去。”

孟星雨冷笑一聲:“混球,你以為天老大,你老二?什麼人你都敢惹?”

自從《神話》殺青之後,弟弟身上接二連三的出事,要是再把戴富泉給惹毛了,夢幻舞台公司,說不定真要萬劫不複了。

孟星雨自從確認自己懷孕之後,已經下定了決心,就做一個單親媽媽,此生心願足矣。她打算到米國去,幫助弟弟打開海外市場。這樣的話,自己也擺脫了戴富泉的糾纏,還可以讓身邊的人,不會因她的事情被牽連,殃及池魚。尤其是弟弟,以後可進可退,天地更加廣闊,不是大好事嗎?

孟星雨心裏的這些念頭,妖精想了片刻,就都了然。他倒不是怕戴富泉,隻不過是考慮到姐姐非要生下孩子,還打定了主意,不結婚。這才頭痛。要做未婚媽媽,那的確是到外國去生活,比較好一些。

他呆了半晌,看著姐姐有些憔悴的臉:“姐,我陪你去。”

孟星雨抬頭看著弟弟,欣慰的一笑:“嗯。”

“不過,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不願意和任權結婚嗎?”都這樣了,孟星魂反倒覺得,任權做姐姐的男人,未嚐不可。再說了,你倆都那啥了,怎麼就不樂意了呢?

孟星雨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弟弟的問題,為什麼?

男女交合,我不喜歡?

肉體之愛,我不習慣?

我討厭男人壓在我身上,進進出出我的身體?

孟星雨臉上發燙,說道:“你別再問了,我和他那是一次錯誤,而我,不會再犯第二次的錯誤。”

孟星魂有點懂了,你們這算是一時衝動?

這麼說,您就讓那小子,白白給占了一回便宜?

姐,你可真大方啊,那可是三十年的清白之身哪!

它麼的,死小任,等我騰出空來,看我怎麼收拾你!

“混球,這件事,你千萬別和任權說,就當什麼都沒發生過。他沒有錯,反而是我虧負了他。”

是的,是我虧負了你。

我不會告訴你,我懷了你的孩子。

你應該過你正常的生活,和普通男人一樣。

我,做不了一個好妻子。

醫生告訴我,我這是心理性冷淡的症狀。

我也不想這樣。

但我,也絕不會被迫忍受。

娶了我,你會痛苦,我也會痛苦。

與其這樣,不如相忘於江湖。

這時候,任權已經買好了一對上好的鑽戒,正打算跑到孟府,向自己的女人求婚。

你是我的。永遠都是我的。

我愛你。

星雨一點頭,我就帶她去登記。

隻要結婚證拿到手,星雨再有了身孕,我媽想反悔都來不及。

要是想懷孕,就得經常那啥哈。

那我是住燕京啊,還是星雨來魔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