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俗世洪流 第三百一十四章 沒有人知道我是誰(1 / 2)

這所大山小學,所有孩子的課程,他一個人全都代勞了。

孩子們特別喜歡聽他渾厚磁性的嗓音,講起課來,娓娓動聽,就和老師唱歌一樣,都那麼好聽。

他隻有在星期日,才能休息一天。

就是這一天的休息日,有時候,他還要陪著不少的孩子,去山裏頭割菌子,下網抓野雞野兔啥的。

因為這個村子太窮了,很多外邊嫁過來的女人,生下娃沒兩年之後,就跑掉了。

男人下地幹活、進城賣力氣的時候,這個年輕人,反倒是成了保姆一樣。

沒半個月的時間,村裏人都喜歡上了這個大城市來的陌生人。

他說他的名字叫蘇峰,搞藝術的,到大西南來采風。

什麼叫采風,村裏人也搞不清楚。

蘇峰說,采風就是,到自己不熟悉的地方,逛逛,淆淆。

村裏歲數最大的,就是六十七歲的老村長,上官雲貴。

在這個村裏,能活過六十歲的人,並不是很多。老雲貴最好的哥們,居然是比他小了八歲的文四寶。

老哥倆正在家裏,喝著一種叫“老不死”的土製白酒,裏麵泡著不少的草藥。

這種酒的味道不好,很衝。小輩人再窮,也不樂意喝了。隻有老人還習慣喝兩盅,所以村裏人,就給酒起了這麼一個,不尊不敬的大名。

“小蘇第一次喝的時候,那小子可樂壞了,他說,原來世上還真有這種酒啊!”

“嗯,你看他喝下去的那樣子,就跟喝藥似的。城裏人,無福消受啊。”

文四寶拈了一顆生花生米,在嘴裏嚼吧嚼吧,問道:“小芳的病,現在怎麼樣了?”

老雲貴長歎一聲:“唉,白血病,醫生說,沒多少天好活了。”

文四寶黯然了一會,咕嚕又灌了一杯:“多好的姑娘啊。”

上官雲芳的輩分很大,是和老雲貴他們一輩的,今年隻有二十六歲。

村裏很多的娃娃,都要喊她一聲姑奶奶,三四十歲的人,叫她小姑的,那也不少。

她是這個村裏,唯一一個走出過大山的女孩子。

在一所師範中專學校畢業之後,雲芳還是選擇了,回到生她養她的小山村,做起了一名代課教師。一個月,隻有八十元錢的微薄工資,還經常開不出來。

三月的一天,上官雲芳一直不大好的身子,連續發了幾天的高燒。吃了多少副的草藥,還是覺得氣虛體乏。

沒辦法,姑娘隻好進城去看病。診斷結果一出來,她很平靜,在醫生驚詫的目光中,孤零零的,就這麼走出了醫院的大門口。

漫無目的的,沿著馬路沒走上幾步,雲芳的身子晃了晃,她再也堅持不住了,一屁股坐在馬路牙子上。

姑娘把頭埋在雙腿之間,嚶嚶的啜泣起來。

也不知哭了多久,就聽頭頂一個溫暖動聽的聲音響起來:“姑娘,你怎麼了?”

化名蘇峰的,自然就是離家多日,獨自遠行的孟星魂。

這幾十天來,孟星魂在浙江跟過漁船,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到江蘇進過工廠,一天看著機器十二個小時。還在廣東,找了一個工地,和幾個四川娃娃,一起搬過磚頭,和過水泥。

他遍嚐著各地的小吃,觀察著人間的百態,每天過的都挺充實。

讀萬卷書,孟星魂算是完成了一半。

行萬裏路,這回也算補上了一課。

孟星魂從高中到部隊,再到魔都戲劇學院深造,一路走來,全憑抄越。

這幾十天,他才算是,真正的了解和體會了,現代的中國人,那過的,都是什麼日子。

人間,到底是個什麼樣子。

咱們中國人,有十二生肖。

孟星魂這一路走來,就覺得泱泱中華,十幾億人,就像這十二種動物,過著各自不同的人生。

他見識了野雞們花枝招展的放蕩,也見識了看門狗醜態百出的嘴臉。

可是呢,到處都是雞犬升天啊!

牛馬是奴隸,豬羊是食物。

老鼠也分好幾種,最常見的,米老鼠,和小白鼠。

一個用來娛樂,一個用來做實驗。

魯迅先生說過,人民,與牛馬同流。

在孟星魂看來,很多人過的,豬狗都不如。

隻有龍,那是圖騰,高高在上。

其它的十一個生肖,都可以被養殖,被豢養。

雖然這幾十天的流浪,孟星魂的確是受益良多。隻不過,他可是一個堅定的業餘主義分子,凡事都是淺嚐輒止,就沒有一個活兒,能幹過五天以上。

了解了解,咱就撤。

這一天妖精雲遊到此,正巧撞見了在路邊坐著,痛哭失聲的上官雲芳。

白血病晚期的診斷結果,讓這個堅強的姑娘,走出醫院之後,再也承受不住打擊,終於失魂落魄起來。

孟星魂看到姑娘手裏,都快攥成麻花的診斷書,心裏自然很清楚,這是一個遇到絕境的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