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是關於木偶的一切解釋,此案取材於民國真實案件——
古稱"傀儡戲"、"傀儡子",是由藝人操作木偶表演故事的一種戲曲形式。中國的木偶戲興起於漢代,明代木偶戲已流行全國各地,經濟發達的南方各省區木偶戲更為繁榮,故有"南方好傀儡"之說。清代以後木偶戲進入全盛時期,不僅流行範圍廣,而且演出的聲腔也日益增多,出現了漳州布袋木偶戲、泉州提線木偶戲、布袋木偶戲、邵陽布袋木偶戲、高州木偶戲、潮州鐵枝木偶戲、川北大木偶戲、遼西木偶戲、石阡木偶戲、陽提線木偶戲等分支。演出形式有提線、布袋、鐵枝、杖頭、藥發五種。
木偶人表演各種舞蹈身段及武打技藝的水準,完全取決於藝人的操作技巧,這是提線木偶表演藝術水平高低的關鍵。杖頭木偶高於提線木偶,一般偶高一米,裝有三條操作線,兩條牽動雙手,一條支配頭部與身軀表演。布袋木偶造型最小,僅有七寸左右,靠藝人兩手托舉表演,操作技藝特別,不同於提線和杖頭木偶。
泉州提線木偶形象結構完整,製作精美,尤其是木偶頭的雕刻獨具匠心,輪廓清晰,線條洗練,繼承了唐宋雕刻和繪畫風格,乃馳名中外的民間工藝珍品。泉州提線木偶線條繁多,操弄複雜,技巧表演難度最高;還是唯一仍有自己劇種音樂“傀儡調”的戲種,至今仍完整地保存將近三百支曲牌旋律曲調及南鼓、鉦鑼等古樂器。
高州木偶戲俗稱“鬼仔戲”,其風格頗具粵西地方特色,其獨特古樸的唱腔,精湛的表演使許多觀眾流連忘返。相傳,高州木偶最早在明朝萬曆年間由福建閩南人大量遷移廣東而傳入,多分布在講粵語的地方活動,是茂名地區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最為群眾喜聞樂見的民間藝術。
布袋戲又稱作布袋木偶戲、掌中戲、手袋傀儡戲,是一種起源於17世紀中國福建泉州或漳州.主要在福建泉州、漳州、廣東潮州與台灣等地流傳的一種用布偶來表演的地方戲劇。布偶的頭是用木頭雕刻成中空的人頭,除出偶頭、戲偶手掌與人偶足部外,布袋戲偶身之軀幹與四肢都是用布料做出的服裝﹔演出時,將手套入戲偶的服裝中進行操偶表演。而正因為早期此類型演出的戲偶偶身極像“用布料所做的袋子”,因此有了布袋戲之通稱。布袋木偶演出使用的木偶,除了頭、手掌和腳的下半部以外,手部和腿部都是用布縫製而成的,形狀酷似布袋,所以被稱為布袋木偶戲,又被稱為“掌中戲”。演出上可分為前場與後場,前場即戲台部分,觀眾可見到操偶師傅操作人偶於戲台上的表演,後場則包括了操偶師、樂團和口白傅。
根據木偶的結構和演員操縱方式等方麵的差異,又可分為不同的種類。
提線木偶在木偶的重要關節部位如頭、背、腹、手臂、手掌、腳趾等,各綴絲線,演員拉動絲線以操縱木偶的動作,又稱線偶或線戲,也叫懸絲木偶。
托棍木偶,又稱杖頭木偶,在木偶頭部及雙手部位各裝操縱杆,頭部為主杆,雙手為側杆,演員操縱時左手持主杆,右手持側杆,舉起木偶操縱其動作。手套木偶,又稱掌中木偶、布袋戲等,偶人身高0.27米或0.40米,頭部中空,頸下縫合布內袋連綴四肢,外著服裝,演員的手掌伸入布內袋作為偶人軀幹,五指分別撐起頭部及左右臂,相互協調操縱偶人作各種動作,偶人雙腳可用另一手撥動,或任其自然擺動。
民國時期,北京發生震驚一時的連環殺人事件,時候調查凶手為一劉姓男子,為木偶戲傳人,他利用木偶戲的技法殺人,皆是因為自己的妻子被當時一富商殺害,故開始報複殺人。
但因為當時政府腐敗,故此案一直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