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3 / 3)

――丁翔宇:後來我就回去睡覺了啊!

――張晴:你真什麼都不記得了嗎?

――丁翔宇:不記得了……我還幹什麼啦?

――張晴:算啦不說了!

張晴無言以對,她自言自語道:“丁翔宇根本就沒有責任心,他自己都是個孩子,他又怎麼能照顧我們娘倆個呢!他從來都沒想過要結婚,我又何必拿個孩子栓住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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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她二十他也二十,那一年她大一他大二,那一年她一襲白色長裙,那一年他遇上她,那一年他喜歡上她。

慢熟的他到第二年的四月份才正式認識她知道她的名字,5月、6月、7月、8月、9月,他們逐漸熟悉,丁翔宇知道了她的名字,有了她手機號和qq號,我們成了好朋友。

直到9月2號農曆中秋節那天,他們一起過的中秋節,他們在學校虹子湖邊賞月吃月餅,他們聊了很多也聊的很開心。

那天丁翔宇是準備表白的,但他注意到她好像有意無意的告訴他,大學不想談戀愛她要考研。她還告訴他有時候她覺得“做朋友比做戀人長久,戀人可能是一陣子,朋友卻可能是一輩子”。

丁翔宇覺得她好像覺察到他喜歡她了,所以張若晴才說了這些話警告他不要表白,如果表白了連朋友都做不成。從來都是有賊心沒賊膽的他,居然被她的話嚇住了,到了嘴邊的表白也給嚇回去了。

從那天起她有好幾天沒有去我們班上課,他以為她是在躲他,偶爾去了也坐的離他很遠。就這樣他們若即若離、尷尷尬尬了好幾個星期,不過又慢慢的恢複到正常。

直到11月14號,他實在忍受不了這種朋友關係,無論結果如何他都決定表白,就算做不成朋友我也要一個結果,他要的是戀人,不是朋友,他又從來不缺朋友。

從2011年11月14號到現在已經過去六年多了,他們雖然暫時還沒有結果,但他得到了一個答案。有些事必須去做,不做又怎麼會知道結果,做了無論是好的結果還是壞的結果,但最起碼不會後悔。

他其實從一見到張晴的那一眼,就喜歡上了她。他之所以沒追張晴,一個是他還不確定,再一個就是當時張晴身邊經常有一個男生,他以為張晴有男朋友,所以就把愛慕都這顆心放肚子裏。後來他知道了那個男生並不是張晴的男朋友,隻是和她一起來他們班上選修課的普通男同學。他那顆愛慕的心,就再也按不住了。在2011年8月23日,那天他確認自己喜歡的當天就向女友周雨提出了分手。這辦事效率,真是神速啊!

丁翔宇是大二上學期認識的張晴,說起來還是因為個“源”(諧音“緣”)字。那天下課以後,教室隻剩下我們兩個。她跑來問我同學的名字是哪個yuan,我說是“飲水思源”的“源”字。當時隻是覺得得她比較有禮貌,居然稱呼我為“學長”。真正和她認識已經是大二下學期了,我這人是個慢熟的性子,就這還得感謝好兄弟超哥,是他和她先認識的,我是順便和她認識的。我這個人就是一旦和某個人熟悉了,就會熟絡的很快。我四月份和她正式認識,接下來五月份、六月份、七月份我和她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到八月份,我居然發展自己喜歡上了她。

其實張晴知道丁翔宇有過女朋友,至於談了幾個她倒不是很清楚。所以在丁翔宇2010年11月14號,向她表白的時候她沒有立即答應,因為她根本不清楚丁翔宇是真情,還是隻是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