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鶴7(2 / 2)

他安慰她說,那些人是晚上回家沒有其他事情可做,就幹脆把做飯當樂趣了,你不一樣啊,你還有比那更重要的事。她一想也對,便又安心不少。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裏,他們決定天天下館子,為什麼不呢?這樣非但不用刷鍋,連洗飯盒的時間都省了,而且又能緊著自己的口味,想吃什麼就點什麼。他們的住處周圍沒有飯館,天天下了班就在單位附近吃飯又怕同事看見笑話,於是他們總要朝家的反方向走一段冤枉路,這樣,他們回家的路程又幾乎翻了倍。等他們吃完飯,走老長的一段路回到家裏,好像又有點餓了,於是再去買零食,瓜子,話梅、花生米,被她裝在一個個玻璃瓶裏,眼看吃得見了底兒,他又給她添上葡萄幹、核桃仁和果丹皮。我們作家用腦多,需要補充營養。他總是這麼說。他們就這樣過了二十來天不為早晚飯發愁的日子,而且還活得相當滋潤,可剛進入下旬,就同時發覺手頭有些緊了。怎麼辦?先是斷了零食,後來把早飯也省了。還不夠?那就中午在單位買雙份,晚上回去熱熱再吃。這樣一來,旁人日夜盼望的周末,卻成了他倆最難對付的日子,尤其是月底的那個周末,前一日他總要在單位食堂買不少菜,恨不得晚上吃了,第二天再吃。同事們笑他說,喲,小羅,怎麼提這麼多菜?回家老婆不給做飯啊?他才不肯承認呢,他向來都是對大夥說,她燒的菜最好吃了,可她明天有事要去親戚家,所以我就自己在家湊合著吃點兒算了。下一次旁人再問,他照常能編出別的理由。

她投出去的稿子很少被退,往往是發過她三兩個短篇的書報,過陣子就主動寫信來約稿了,她也因此越寫越帶勁兒。漸漸的,她不再滿足於隻寫短篇和中篇了,她想寫一個中篇,從父母那代人寫起,她覺得自己父母的人生都足夠傳奇,尤其是他們的相遇,而他的父母也同樣有許許多多值得一寫的地方,何不把四個人的故事揉在一起呢,待要動筆了,又覺得除了父母和公婆之外,祖母、叔叔和嬸嬸人人都有值得寫的故事,於是中篇又變成了長篇。“這麼長的篇幅,我能寫好嗎?”她心裏沒底,就問他。那時他壓根沒想到寫作會最終將她的正經工作取而代之,隻當是她的興趣愛好,所以他是打心底無條件支持的。他總是說,能,你一定能。她不知道他的這份信心是從哪兒來的,但心裏卻因此受到了鼓舞,仿佛站在台上歌兒還沒唱,台下就已經有了掌聲。於是逢著周末大塊兒的時間,他倆幾乎是不出門的,別人休息享受的日子,在他們那裏反而比上班還累得多。有時候,她寫,他幫她謄抄,也有時候,他講,她記錄再整理。他發現自己竟是也有語言天賦的,可惜他的講述往往不分什麼時間上的先後順序,經常是哪天想起一件值得一寫的事,便跟她說說,於是她又要倒回頭去重新安插情節。她常常天不亮就起來,隨便披上一條薄毯子,不梳頭不洗臉就開始寫。她一起來,他也睡不著了,幹脆也跟著起來,幫她謄抄昨晚的手稿。他饒有興致地謄著,當了第一讀者的同時,還給她提了不少意見和建議。有時候,他的建議成了她的靈感,從而又引出了一大段,也有時候,她正寫到興頭兒上上,哪裏顧得聽他說,便讓他用不同顏色的筆寫在草稿上。“到底誰是作者嘛?我隻管說,不管寫!”他抱怨說。“稿費分你一半!”她回過頭來做了個鬼臉。“誰稀罕!”“那麼,將來付印了,封麵也寫你的名兒,咱們倆是合著者,怎麼樣?”“寫真名兒?”“當然!”這下子他倒是一愣。他覺得她想得太遠了,情節框架還沒出來,就想到付印了。以往她投稿用的都是筆名,如今這個長篇,她再也不想用筆名了。

兩個人寫累了,便拿起一頁寫好的,他讀,她聽。他們發現,大聲讀出來後往往能發現更多情節上的漏洞和對話中的不足,這些恰恰是他們在下筆寫時忽略了的,於是又多了一個習慣,一寫,二謄,三讀,大清早上兩個人忙得不亦樂乎,日上三竿了,還沒給肚子供應上早飯。他說,歇會兒吧,不要眼睛啦?他對她的關心都是類似這樣的,不要眼睛啦?不吃飯啦?想餓死啊?……一麵抱怨著家裏出了個才女,連粘鍋的爛麵條也吃不上了,一麵已經把白米粥熬好了,盛上桌涼著,他又去煮了雞蛋,然後剝掉蛋殼放到她嘴邊讓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