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一路追著我問為什麼。
“賴安哲!”我立住腳,悶吼道。
“請叫我安哲。”
護士走了過來:“賴先生,你暫時還不能出院。”
“我知道,我沒說要出院,我隻是趕著要去結,不是,是她趕著要去結婚!我這不是送送她麼。”
“我不結婚。”
“什麼?”他睜大了眼珠子瞪著我。
“我不會跟他結婚。”我平靜地說。
“葉秋!”林城一和王小麗的聲音從我身後傳來。
林城一,王小麗,劉敬宇,路小昭,李嘉佑,馮小米,還有,品百咖啡的幾個兄弟一齊出現在醫院的過道口。或許他們什麼都聽到了,所以,才會露出如此複雜的神情。他們都穿著整齊的伴婚禮服,我似乎忘了,原來我們的婚禮安排了這麼多的伴郎與伴娘,可惜,你們都白忙活了。
不一會兒,古奇也匆忙趕到了醫院,見我們都這樣沉默地立著。或許是意識到了詭異的氣氛。
“葉秋,難道,你昨晚一直呆在醫院?可讓我們好找,婚禮現場都準備好了,你,怎麼還穿著這身衣服?”
林城一幾個則用哀傷的眼神望著我。
“你們昨晚在做什麼?”王小麗逼視著賴安哲。
“我,我們沒做什麼呀!”
“嗯?”王小麗眯縫著眼逼近了他,賴安哲哆嗦著不得不後退了幾步:“玩,玩撲克。”
“玩撲克?”眾人麵麵相覷。
“古奇,我覺得還是你比較適合穿那套婚紗。”說完便麵不改色地向外走去。
眾人驚愕的目光追隨著我的落漠地背影,這是那個葉秋,也是,那個葉秋!
“他說,他會等你!等到你去為止!”古奇遠遠地喊道。
他說,我會等你!等到你來為止!這是他傳來的簡訊。眼角劃過的淚滴在了手機屏幕上,將那行字掩得模糊,合上了手機翻蓋,丟入路旁的垃圾筒裏。
如果,所有的傷都能這樣丟掉,一了百了,多好。
這樣多好,左代!
[你看不見我眼裏的傷,更想像不到鍵盤上我十指的彷徨。那麼輕易地就愛了,然而“再見”卻又那麼難寫。敲出一個句號而已,它篡改了整個劇情。其實,它本就一出獨角戲,隻有她一個人演繹著所有的悲傷,不管結局如何,都是悲劇,曾有過的歡笑也已被淚水浸染。一抹清茶,她手裏的杯具,一方濃咖,那也是杯具。突然發現,這滿地可拾的盡是悲劇,我不信上帝了,你呢?]
我不再相信上帝了,不是因為他為我的幸福打了白條,而是,他將我的幸福染了鮮血。這些灰色的,紅色的記憶,讓我無法再坦然地去愛。
這個女人她習慣穿高跟鞋,因為她喜歡每走一步都有一個聲音應和她,這樣就不會覺得太孤單。你愛了嗎?愛了,還可以騙誰。因為騙了自己太多次,所以再也沒有騙自己的熱忱了。你這個女人,就算再偉大,在別人眼裏也不足一公分。
這樣的一個女人因為本性太過善良而成為弱者,任人宰割,流血了,習慣性捂著傷口笑,讓那微笑掛在臉上,讓那痛嵌入骨裏,讓那傷留在記憶裏,然後獨自品嚐,獨自流淚,獨自孤單著自己的孤單,疼痛著自己的疼痛。
我又一次徘徊在十字路口,讓人們誤以為我在等待著什麼。
牧師走過來對我說:“孩子,你等的車已經過站了。”
我說:“我在等人。”
他說:“可你等的人就在那輛車上,你錯過了。”
我說:“不,我在等一個人告訴我這個事實,那個人就是你。這樣,我就可以不再等下去。”
我把那段回憶撕成碎片丟在了風裏,誰都不要再拾起,誰都不要再提及,這樣的痛有過一次就夠了。
這是一個教堂,在這座神殿裏的,曾經,有人在這裏祈禱,有人在這裏懺悔,有人在這裏結為連理,有人在這裏成為被追悼的對像。
“牧師,怎麼辦呢?從昨天晚上開始,我已經不信上帝了。”
“哦,孩子,那不是你的錯。”
“那是誰的錯?”我笑,望著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