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49年天津市證券交易所成立始末(1 / 2)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當日下午四時許,黃克誠、黃敬等率天津軍管會全體人員隨攻城部隊進入市區。鑒於當時遊資在糧食、棉紗、棉布、黃金、美鈔、證券等幾個市場往來遊蕩,興風作浪,成為穩定市場的極大阻力。次日,天津市軍管會發布命令,規定軍管期間暫停證券交易,但證券交易並未因此而停止。到3月時,由於證券、糧食、紗布等市場都加強了管理,禁止投機,金銀市場也被取締以後,遊資又投向證券市場,出現兩個半公開的交易場所。

在生產尚未恢複,城鄉物資交流尚未暢通,遊資充斥的情況下,天津市軍事管製委員會提出“引導遊資,發展生產,獎勵投資,繁榮經濟”的方針,組建新的交易所。於是在1949年4月15日,由天津市軍事管製委員會金融接管處將1948年8月就已停業待命的天津證券交易所正式接管,其資本的60%為官僚資本,同時被接管。該交易所有交易大廳一處和辦公用房100多間,主要設備完整無缺。為有效地管理天津的金融市場,引導社會遊資走向正軌,1949年4月27日,天津市軍管會批準在此基礎上籌建新的天津市證券交易所,並委派天津市軍事管製委員會金融接管處軍代表孫及民兼任經理,聘請天津金融業知名人士劉希武為副經理(1950年提升為經理),管理全所一切事物。

新的天津證券交易所,受中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的直接領導。錄取原有職工和新招職工約100人。1949年6月1日,天津市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於6月4日在承德道5號開始營業。交易所共批準進場交易的經紀人39家,其中個人經紀人31家,法人經紀人8家。經紀人總資本為8452萬元人民幣(舊人民幣)。

當時天津市證券交易所的主要職能是:(1)流通證券,繁榮市場,增強私人投資的興趣和信心;(2)便於私營廠商融通資金,促進生產建設;(3)組織社會閑散資金發展生產。

天津市證券交易所批準上市交易的證券主要是在國內各解放區有利於國計民生的各大股份公司的股票,如啟新洋灰公司、仁立毛呢公司、耀華玻璃公司、濟安自來水公司、中華百貨售品所、壽豐麵粉公司、永興洋紙行、開灤煤礦公司、江南水泥公司、東來企業公司、天津造胰公司、丹華火柴公司等。

交易所每天分上下午開盤兩次,上午成交的下午辦理交割,下午成交的次日上午辦理交割。經紀人接受買方或賣方客戶的委托,進場交易,交易所設專人監督成交,隨時公布行情的漲落,計算每個經紀人成交的價款和股數。

交易所規定,經紀人應繳保證金;還規定經紀人向買賣客戶收取傭金,傭金為買賣雙方各1.5‰,後改為2‰;交易所向雙方經紀人各收手續費0.6‰,後改為0.8‰;交易所向經紀人收取手續費,並代財政收取交易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