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之前那幾個嫌疑犯都招了嗎?”
“都招了,我們把他們分開審訊,但結果都一致指向這個叫做蘭芳的女孩。那個女孩現在正在接受審訊,但是她拒絕開口回答問題,態度極不配合。”
“上頭領導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大夥都要抓緊跟進,我去會會那個小姑奶奶!”
——審訊室——
“請問你叫蘭芳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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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權保持緘默,但是我沒有辦法幫助你減輕處罰,希望你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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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你去把她母親請過來。”
蘭芳一聽到對方要把自己親媽叫過來,眼皮子終於鬆動了,豆大的眼淚珠滑了出來。不一會,孫嬢嬢就進來了,她看到蘭芳這個樣子既心痛又悔恨......
“孫女士,您的女兒拒絕配合我們警員進行調查,希望您能開解她。”說完,所有警員都從審訊室裏退了出來,留給她們一點空間。
“芳兒!這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啊!??”孫嬢嬢氣急攻心,如果不是看蘭芳哭哭啼啼的可憐樣,她真克製不住上前掐醒她。
“媽你也認為是我做的,是不是?”蘭芳不答反問道。
“媽當然不相信是你,可是.......”
“沒有可是,別人可以不相信我,但是你是我媽媽,不管我做錯與否,你都應該站在我這邊幫我、支持我的,不是嗎?”
“如果你沒有做,媽一定會幫你,但是如果你做了,你就自己跟警察坦白吧!”看到女兒仍然偏執己見、執迷不悟,孫嬢嬢也是滿腹悔恨,後悔自己沒有教育好她,從小對她嬌生慣養——因為自己曾經失去過一個孩子,所以把更多的情感寄予在了蘭芳的身上導致她形成驕縱任性的性格,實在是悔不當初......
“不!媽求求你救我出去......”
“你自己說,這件事情是不是你做的?”孫嬢嬢一把甩脫蘭芳的手,逼迫自己狠心一把,讓蘭芳充分意識到自己的所作所為,從而真正成長起來。
“我......我隻是想嚇唬她。”
“嚇唬她?她可是你的好朋友!”
“不!她不是!她口是心非,表裏不一!”
“芳兒,你怎麼可以這麼認為?她曾經兩次救過你啊!難道你都忘了嗎?”
“誰讓她救了?救了我我就要披恩戴德嗎?她搶我男朋友,背後中傷我,處處打壓我,劉娜欺負我的時候她還看我笑話!”
孫嬢嬢覺得自己的女兒已經偏執得無可救藥,很是失望。是什麼讓她變得如此的偏激?是嫉妒?是虛榮?是自私?
“就因為這樣,你就要去害她?”
“是!我要讓她也嚐嚐我被別人欺負的滋味!”
————啪!
“蘭芳,你無知!”
“媽,你竟然為了她打我?”蘭芳捂著滾燙發紅的半邊臉,歇斯底裏地控訴著。
“你看看你現在變成了什麼樣子?早戀、打架、罵人、進警局!你怎麼就不能反思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
“為什麼你們每一個人都幫她?她不是你的女兒,我才是!”
“就算你是我的女兒,這次你做錯了,你就該自己去承擔。”
孫嬢嬢說完,再也不看蘭芳一眼,打開門準備離開,蘭芳眼見親媽不顧自己死活,拚了命上前拽住孫嬢的腳,不讓她離開。“媽,我錯了!你幫幫我!幫幫我!”
“哎!你自己跟警察叔叔認罪吧,這次媽幫不了你了!”
“媽!媽.........你別走.........”
最終,蘭芳坦誠地跟警察交代了這一切,也接受了相應的處罰,由於蘭芳未滿18周歲且整個事件沒有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相關部門參照受害人強薇的意見後同意給予從輕處罰。但蘭芳因為這件事情,被校方勒令退學。出了這樣的事情,我自然不能再住在廠裏了,有些傷害是沒有辦法抹掉的,更何況我和蘭芳每天抬頭不見低頭見的,大家都尷尬,我索性決定搬去跟張英湊合一段時間,等我升高中了就可以住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