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雪媚事件(人稱:第一人稱)(1 / 2)

我不知道當初自己為什麼會做那個選擇,或者說我的選擇一直沒有正確過。

我算不上是國色天香,但是稱得上是豐滿了,女人該有的肉我一樣都沒少。可是在某天夜裏,我邂逅了一個男人,他很高大,很英俊,他第一次讓我感覺其實自己不夠漂亮。

他叫銘,我愛上了他,一切也因此走上一條不歸路。

銘不是個正經的人,雖然才華橫溢,但他遊手好閑,除了泡酒吧就是逛夜店,我知道跟著他不會有結果,可因為他的那句“我愛你”,我終是義無反顧陪在他身邊。

直到有一天晚上。

“雪媚,我是不是很沒用。”銘靠在賓館的床邊,他身旁有很多啤酒瓶,整個房間裏都彌漫著濃重的酒氣,他看著我的眼睛,又問了我一次,“雪媚,我很沒用對吧?”

銘的眼睛很紅,我不懂他發生了什麼事,隻是霎那間很心疼他。我拿下他手上握著的酒瓶子,“別喝了,你已經喝多了。”

“不要!你回答我!”他狠狠攥住我的手腕,不依不饒地一定要我給他一個答案。

僵持了1分鍾,我猛地抱住銘。我不知道自己這麼做的原因,隻覺得他希望我這麼做。

錯誤的源頭便是從這個擁抱開始的,但我至今不後悔。

銘忽然變得瘋狂起來,把我的包丟到一邊,不由分說的把我摁倒在床上,他邊用沙啞的聲音不停地在我耳邊呢喃我的名字,邊粗魯地撕扯我的衣服,僅一會兒,我便身無寸縷地被他壓在身下。

我竟是不想阻止他,任他為所欲為。

我隨著他的節奏急促地呼吸著,時不時叫喊出聲,對他控訴著他的粗魯。

驀地,我聽到他對我說,“雪媚,你愛我嗎?”

那個聲音帶著太大的誘惑了,我幾乎沒有猶豫地回答,“我隻愛你一個人,我永遠愛你!”

歡樂的時間總是特別短暫。

第二天,等我從酸痛中醒來,銘走了,隻留下一張便簽就走了。而便簽上隻有兩個字——等我。

我被拋棄了,我想到的隻有這個。

天知道我是怎麼度過接下來的半個月的。魂不守舍?傷心欲絕?不,這些詞語太淺,根本不夠資格形容我的心情。

我本想就這麼忘了他,當做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但我不久後便發現我的月事遲了五天。我看著鏡子裏還平坦著的小腹,歎出一口氣,我想我懷孕了,孩子的父親是銘。

本想拿掉這個孩子,畢竟對於還隻是大四快畢業的學生的我來說,它是個包袱,可如果真的拿掉了,我就什麼都沒有了。

所以我要給孩子找一個父親,也給自己找一個依靠。

我廣發請帖,以同學聚會的名義將高中同學召集起來。

是的,我的目標就在這些同學裏,他叫安祈燁,是我的前男友。而我們的戀情是高中時候的事,有些久遠,至於分手的理由,我一點也不記得,即使當時深愛過他。

安祈燁並不是單身,有一個已經談了六年的女朋友——歐筱鬱。她不算漂亮,也不太會化妝打扮,可安祈燁很愛她,兩人打算畢業以後就舉行婚禮。

我知道我做的事違背天地良心,違背倫理道德,但我別我選擇,他必須做我的丈夫,做我孩子的父親。

當我打聽到歐筱鬱去外地實習的時候,我明白機不可失,失不再來。我還記得,安祈燁隻要一喝多就會睡得不省人事,不理會外界的任何動靜,於是我開始了我的計劃,同別人一起在聚會上灌醉了安祈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