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風,帶著絲絲薔薇花的香氣,拂過少年的臉龐,吹襲著少年手中的書,發出溫柔的嘩嘩的書頁翻動的聲音,像是相片一般,所有美好都定格在了那一瞬間,讓人癡迷。
畫麵終究被少年的一聲感慨打破了。
“這首詩,竟然在這裏看到。”一個長像還算清秀,身材也不算高大,身穿黑色短袖,黑色長褲,外加黑色帆布鞋的少年,嗯,準確的說,他已經不算是少年了,溫澈已經是一個十八歲的高三學生了。當然,高三這個稱號,要在後天開學以後才是。
少年叫溫澈,祖國的大好青年之一,因為父母忙著去賺錢,所以大部分時間都和妹妹溫然度過。而今天,因為死黨顧楓非要拉他來學校看看校花,so隻好留妹妹看家,可自己又不敢興趣,so無聊的自己,隻能在學校旁邊的小花園轉悠。於是乎,看到了這首詩,當然,也想到了一些事。
“喂喂喂,你又在發呆啊。”聽著身後傳來的聲音,溫澈結束了回憶,回過頭,隻見一個身著各種名牌的男生慢慢走向他,顧楓算是土豪那一類的人物,能和溫澈成為死黨,全是因為在顧楓他家還沒發達的時候,曾與溫澈一家是鄰居。
不過,在十幾年後的今天,溫澈一家還住在老房子,而顧楓早已成為傾城公司的少公子。幸好的是,顧楓即使成了公子,也並沒有忘記死黨,還是和溫澈混在一起。
“我剛才可是和林大校花說了幾句話了,這可是進了一大步啊。”顧楓一臉的憧憬與得意毫無保留的將內心的**表現得淋漓盡致。
“哦,然後呢。”溫澈用一種十分平淡的語調回了過去。
然而卻未等到回答,過了一會,顧楓用一種吃了屎的表情看著溫澈,“然後,然後就被那個女漢子趕出來了。”
“哪個女漢子?”溫澈納悶的問。
“就是那個學生會主席,麵對校外混混毫不畏懼,替舍友討回公道的那個。”
聽他這麼一說,溫澈也想起來了那位傳奇人物,以強烈的優勢,毫無懸念的當上學生會主席,並且在舍友被校外混混欺負時,挺身而出,曉之以情動之以理,最後錄像加報警,誰敢不服。即使溫澈沒見過她,但那威名,早已讓十高學生銘記。
暗暗地為顧楓擦了一把冷汗,感覺這貨能回來都是萬幸,騷擾林大校花,這罪名,夠那漢子整死他好幾回了。
“好吧,玩夠了吧,該回家了,我還得給小然做飯呢。”
“要不我帶你們出去.”顧楓話還沒說完,就被溫澈打斷了。“你忘了上次的教訓了嗎?”
顧楓想到了什麼,理虧的縮了縮頭,“好吧,隨你,那本書是哪的,咋這麼眼熟?”
“座椅上撿的,應該是誰丟的吧,回頭聯係聯係失主。”
“真是多管閑事,咦,這不是你當年的那本校園雜誌嗎,我說你怎麼這麼上心,喂,別走啊。”顧楓看著溫澈匆匆而去的背影,也加速跟了上去。
夕陽穿過兩人的身子,在他們身後拖下長長的影子,風吹過了溫澈的夏天,終究會泛起一絲絲漣漪。
“黑夜的獨行者,在前方,沒有停止,他似乎習慣了一個人,隻知道前進,忘卻了一切,忘卻了他走過的路,忘卻了起點的方向,也忘記了前方的孤寂,也忘記了,曾經體驗過的,陽光的味道……”
“呼~~~”長出了一口氣,當窗口的最後一抹殘陽消失在眼底,溫澈輕輕合上了手中的書。自己當年參與了這本書的出版,那首詩便是當年的作品,此刻讀起來,還真是有夠酸澀的回憶啊。
“嘀嘀嘀~~”,一聲qq消息傳來,“七點三十,十高,文學社門口。”溫澈扭頭看了看表,“已經七點了呢,還真是趕時間啊。”習慣的搖搖頭,來表達自己內心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