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頂戴花翎,長袍馬褂:(1 / 3)

1.頂戴花翎,長袍馬褂:

老北京的男子傳統服飾

象征權利和等級觀念的官服

老北京人將服裝視為自己的第二生命,故直呼為“身命”。“身命要齊,臉目要壯”,否則難以“公開於眾”。當然,也就無法參加社會活動。

這裏的“身命”指的是衣服。過去,老年人常常教育自己的子女:“要注重身命,不要隻顧吃喝”。身命雖是一個人的外在表現,但卻與其家庭背景、經濟狀況有直接關係。

老北京人說:“三分長相,七分打扮”。言外之意,人的外表是先天形成的,美不美要靠後天的人工修飾,包括穿衣、戴帽、留頭、蓄發、擦脂抹粉等。

的確,長相好的人,可以用穿著打扮來修飾、烘托,使之美上加美。而長相不佳的人,也可以通過衣著裝扮來進行矯正或掩飾。

俗話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也就是說一個人即便是十分長相,也要靠衣裳來裝飾,才能起到綠葉襯紅花的作用。

反之,“十分長相”,如果不講究衣裳方麵的裝飾,或衣裳穿得不得體,不講究,也會使長相遜色,這與駿馬、“寶馬”要靠“金鞍”陪襯一樣。

雖然說如果身材標準,五官端正,怎麼打扮都美。但這裏是為了強調一下衣裳在人體上的裝飾作用,由此就可以看出衣飾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了。

清代冠服製度浩繁,等級森嚴。從皇帝、後、妃、嬪、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至公、侯、伯、子、男;從文正一品、武正一品,至文縱九品、武縱九品;從皇子、福晉、世子福晉、貝勒夫人、貝子夫人,至公、侯、伯、子、男的夫人;從一品命婦至七品命婦的冠服,除箭袖、蟒服、披肩、翎頂為王公大臣朝服所必有外,其四季色彩、質料、當胸補子、朝珠等級、翎子眼數、頂子的材料,以及應用場合,都有嚴格的定製。

皇帝的冠服

清代皇帝的冠服是曆史上最華貴瑰麗的,其種類也是最多的。

據記載,皇帝的冠服分為四種:禮服、吉服、常服和行服,每種又分為冬夏二式。此外,還有雨冠、雨服。

禮服包括朝服、朝冠、朝帶、朝珠、端罩、袞服等等。皇帝登基、大婚、冊立皇後、萬壽聖節(生日)、元旦、冬至、祭天地日月等大祀時穿朝冠、朝服。

朝服為明黃色,披領及袖子為石青色,但大祀時根據祭祀的對象則有所區別。

如祭天時用藍色(因為古人認為“天青地黃”);祀日用紅色;祀月則用月白色。兩房前後繡正龍各一條;腰帷繡行龍五條;右衽繡正龍一條;襞積前後繡團龍九條;下裳繡正龍兩條,行龍四條。披領繡行龍兩條,馬蹄袖端各繡行龍一條。

自乾隆以後,上衣繡有日、月、星辰、山、龍、華蟲、黼黻八章;下裳繡宗彝、藻、火、粉米四章,合稱“十二章”。龍紋圖案之間的空隙,以五色雲彩補充。下幅用八寶平水。龍袍分為棉、夾、紗、裘(皮)四種,依季節冷暖穿用。

朝冠亦分為冬夏兩種,冬冠之簷上折,冠頂三層,以四條小金龍攀附支撐。夏冠是以玉草或藤竹絲編成,形如鬥笠。

吉服冠,也稱“彩服”,在慶賀性質的典禮上穿吉服冠,如慰勞將士、受俘、賜大臣飲宴及祝壽等活動。其冠冬用海龍、紫貂製成。冠頂為滿花金座,上綴大珍珠一顆。夏用玉草或藤竹絲製成,用紅紗綢襯裏。

吉服的端罩是冬天穿的外套,用紫貂皮或黑狐皮製成,成為翻毛氅衣的形式。冬至郊天及元旦行禮時用之。

皇帝平時的便裝叫常服,也稱“燕服”,此常服用於皇帝在內廷召見臣下時穿。其冠以紅絨結頂,至為尊貴。皇子、皇孫用這種冠戴作禮服,貴族則隻有近支的親王、貝勒、蒙皇帝賞賜才可以常戴。個別大臣也有蒙賞戴紅線結頂冠的,隻準元旦之日才能戴。常服褂子為石青色,左右開裾,衣飾花紋根據皇帝自己的意願選擇。

皇帝出巡、行幸、出征時穿行服,顏色及紋飾無嚴格規定。其冠與常服冠相同。行褂為石青色,馬褂,長度與坐姿取齊,兩袖的長度至肘。

皇帝和王公大臣們的雨衣是用羽緞、氈、油綢等製成,樣式有六種樣式,均為明黃色。分有袖、無袖兩類,雨衣式樣和常服褂基本相同,但加油領。兩袖為平袖。

皇後、皇太後的朝服

皇後被冊封時穿的禮服就是朝服,包括朝冠、朝褂、朝袍、朝裙等等。

冠頂為三層,每層綴有大東珠一顆,珠下綴一展翅之金鳳,帽周圍有金鳳七隻,嵌有貓金石、珍珠等。

帽後重金翟,上麵裝飾著三百多顆珍珠。

朝褂形如坎肩,石青色底,前後繡文龍兩條。下幅繡八寶平水,襞積(衣褶)下繡萬壽萬福字文,除前後兩條立龍,上麵還有四條正龍。

另一種是在腰間繡行龍四條下幅繡行龍八條,無字文及平水。

朝袍也有三種,均為明黃色,披領及袖為石青色,亦為馬蹄袖,非傳統之水袖。至於太皇太後、皇太後的冠服與皇後是相同的。

皇子的冠服

皇子的冠服僅存在雍正帝之前。雍正以後以密詔立儲,太子的服飾製度遂廢。

太子的朝冠為兩層(比皇帝少一層),紅寶石嵌於頂。吉服冠與皇帝的常服冠相同,為紅絨結頂。皇子無行冠。朝服和端罩均為金黃色。

朝服有兩種,以紫貂表披領和裳,下裳有襞積,繡以行龍六條,飾五色雲是其中的一種;另一式則是披領和袖用石青色,海龍滾邊,裳無襞積。

端罩以紫貂製作,金黃緞為裏子。龍褂用石青色,正麵為四團五爪金龍,兩肩前後各繡一龍。

清初,親王隻有少數蒙恩賞者才可與太子穿同樣的金黃色蟒袍,但至乾隆時,已有半數以上親王蒙賞穿金黃袍,所以蟒袍的服製漸漸多起來。

王公大臣的朝服、補服

親王朝冠與皇子相同,朝服、補服用藍色和石青色。最初,親王補服繡四正龍,乾隆時,根據朝臣傅恒奏請,改為正龍、行龍各二條。從此成為定製。諸王如蒙特賜四正龍朝服或金黃蟒袍,可以隨時穿用,但異姓則無蒙賞穿四團龍服的榮幸。

郡王朝冠與親王相同,隻有東珠減一,補服上繡行龍四條,其餘大體上如親王。

貝勒朝冠東珠又比郡王減一,補服色為石青,前後繡蟒各一團。

清代王公大臣和文武百官穿的禮服是補服。它的樣式為圓領、對襟、平袖,袖與肘齊,衣長過膝,比袍短約一尺,門襟有五顆鈕子,衣底為石青色。其特點是用“補子”裝飾於前胸和後背,補子上的紋飾圖案可顯示出官位高低。

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皇室宗爵用圓形補子;固倫額駙、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公、侯、伯、子、男,以至各級品官,均用方形補子。

清代補子紋樣為:

親王、親王世子:五爪金龍四團,前後正龍,兩肩行龍。

郡王:五爪行龍四團,前後兩肩各一。

貝勒:四爪正蟒二團,前後各一。

貝子、固倫額駙:四爪行蟒二團,前後各一。

鎮國公、輔國公、和碩額駙、公、侯、伯:四爪正蟒方補,前後各一。

文一品:仙鶴方補,前後各一(以下均為前後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