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把一個要嫁給你的女人帶回家到底是什麼意思!”小櫻吼了出來,到底還是忍不住了。
飯桌上,有一個人告訴過自己,這個女人是來幹嘛的嗎?沒有。那個女人提出要求的時候,他有什麼嗎?沒有。
她不知道如何去恨一個人,但是現在,真的很討厭那個女人。
現在沐芳知道小櫻根本不可嫩跟冰冰和睦相處了,他坐在凳子上:“那她能去哪裏?”
“那是她的事。我還沒想好,被你拋棄了,我要去哪裏!”小櫻沒有想到在分手的話題上,他關心的是第三者的去處。既然這麼關心,不如留在身邊貼身照顧。
“我不會跟你分手的。我們是夫妻,不離不棄。”
沐芳不提承諾還好,一提承諾,小櫻更加生氣了。要是記得承諾,怎麼就帶進家門了。
“可是你已經有新歡了,帶到家裏來了,還不明顯嗎?再不給她讓地方,就是我不識趣兒了。”
“櫻兒,你不愛我了嗎?”沐芳堅持了三年,才回到家,才看見她。頭一個晚上,難道不應該促膝長談,傾訴相思離別之苦嗎?怎麼會這樣。
“我愛你。所以所有人都說你死了,我一個人到處找你。我尋芳酒樓開遍全國,就是為了找到你。皇兄為你建立衣冠塚,我親眼看著你的棺材埋進去,哭到天黑還是舍不得你。皇兄要我改嫁,說我還年輕,皇家不講究守孝三年,我不肯。我就是覺得你還活著,在我不知道的地方活著。王玨勸我納妾,說孤獨終老不適合我。青楓怕我偏執出事,一直守護在身邊。”小櫻說著說著,自己抹去眼淚,“這三年我不知道怎麼挨下來的,可是你卻那麼自在的帶著一個女子,坐在飯桌上,說要嫁給我。你要是真的不想娶她,為什麼不送她進西廂客房?你要是不想娶她,為什麼她說是的時候,你不解釋?”
“對不起!櫻兒,對不起。”沐芳蹲在小櫻身邊,泣不成聲。這三年自己有多辛苦,不足為他人道,不忍向家人訴說。可是這三年,她受的苦,怎麼可以當不知道。伸手去握住她的手,十指冰涼。
“你娶她吧。你的信義,最重要。”小櫻推開他的手掌,伸手抹去自己淚花。
“我不會娶她的。她是師兄的女兒,於我有救命之恩。但是以後,再也不會讓你一個人麵對了。我的櫻兒,我不會再讓你一個人了。”沐芳站起來,摟住她。眼淚流到她的頭頂,絲絲冰涼。
(一不小心,相聚寫了這麼多。這樣下去,猴年馬月才能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