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懸案銘心

盧標

12年過去了,有關“陳蓮殺人案”的記憶,對一些人來說,可能早已塵封。然而,我作為一名當年審查此案的檢察官,這一案件總是魂牽夢繞,揮之不去。

春節前的命案

1991年“臘八節”,聞名蘇北的高橋鎮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殺人案。

那時,我還在審查批捕科,由於案情重大、手段特別殘忍,根據當時刑訴法的規定,我與其他同誌立即提前介入此案。時近年關,上車前,我對公安局刑偵隊長老湯說:“看來,今年春節我們得待在高橋了!”

“不,破案過節!”說這話時,老湯一臉的自信。這是一位摸爬滾打了近20年的老刑偵,可以說,他的這種自信,也是他多年刑偵生涯的一種可貴的職業品質。

死者名叫黃家全,男,51歲。是高橋鎮電影院聘用的臨時工。平日在電影院檢票兼在門口擺攤賣些水果、瓜子之類。他簡陋的住處就在鎮電影院的二樓,單間,門朝北。當我們趕到現場時,他血肉模糊的身子早已無法辨認,整個人體支離破碎。周圍滿是圍觀的人群,現場保護得極糟糕。

“去去去,都走開!”亂哄哄的場麵,使湯隊長的憤懣已近怒吼。刑事案件尤其是殺人現場,人多口雜是最大的忌諱。

人命關天。緊接著就是全封閉的現場勘查。隨後,法醫鑒定報告也很快出來:死者黃家全死前曾有性行為;殺人工具為死者房間內的廚刀;死亡時間是當天夜間,即1991年1月22日。

在高橋鎮人的眼裏,死者黃家全是一個典型的外鄉人,多年鰥居,舉目無親,平日似乎多是獨來獨往。因他頭上有一塊明顯的瘡疤,所以,當地人平時都稱其為“黃癩子”。此人到底家鄉何處,在高橋沒人能說得清,也無人關心,他自己也很封閉,幾乎不與別人交流。

春節在即,為力保過上平安祥和的春節,上級公安機關及有關領導盡快破案的指示也緊急下達。一時間,參與辦案的所有人員都感到了壓力。

調查過程中,偵查人員得知黃家全生前性行為不很檢點,電影院付給他並不多的工資,多半花在了女人身上。而與他有過性接觸的人中,一個叫陳蓮的很快進入了偵查視野。

陳蓮,女,35歲,本鎮某村農民,文盲,家境貧寒,前夫病逝,已經再婚。

那年的冬天仿佛特別冷,在偵查人員將陳蓮傳喚時,不知是其衣服單薄,還是心情緊張,她在我們的麵前直打哆嗦。從經驗出發,湯隊長認為,對付這樣一個女子,可能不會需要太多的時間。果然不出所料,3天的訊問後,陳蓮徹底交代了“作案經過”。始料不及的是,她後期的態度出奇地平靜,絕無一般殺人案中作案者的那種惶恐,與先前表現判若兩人。

“這下好了,我都給你們講清了,你們抓我吧!”斷斷續續的交代中,陳蓮供述了事情的原委。

1990年6月,陳蓮與死者黃家全相識。此前陳蓮對黃癩子並不陌生,因為全鎮僅一家電影院,可以說,男女老少沒幾個不認識黃家全的。那是一個特別的下午,鰥居的黃家全與正準備進電影院的陳蓮搭訕,而陳蓮也從黃家全的眼裏,讀懂了一個男人的渴望。

“給我幾袋瓜子,好嗎?”

“行呐!看過電影,你到我宿舍!”隨後的一切,水到渠成。

交代這些情節時,麵對偵查人員,陳蓮好像並不覺著可恥,她認為之所以與黃家全上床,就是“看電影不再花錢買票,沾點小光。如果能再討點其他便宜就更好。”這言語似乎是可信的,在這鄉野,一個經濟窘迫的女人,為金錢而寬衣解帶,恥辱之心並不深重。正如陳蓮交代:“他(黃家全)跟人說了,他跟的女人也不是我一個。”

從此,兩人一發不可收。直到案發,兩人先後在黃家全的房間內發生了10多次性行為。

但不久,陳蓮對黃家全便起了反感。原因是“黃癩子這人是個‘油皮光光嘴’,舍不得在我身上花錢,老是騙人!”陳蓮說的“油皮光光嘴”和“騙人”,就是口惠而實不至。於是,她“實在忍不住,想殺了他,出出心中這口惡氣”。

據陳蓮交代,殺人的當晚,兩人還在黃家全的房間裏,“煎了三個雞蛋,兩人一起吃了兩碗雞蛋炒飯”,之後便上床。性事完畢,黃家全精疲力盡,對陳蓮說“讓我睡會兒”,便昏昏睡去。隨後,陳蓮便拿起黃家全屋內的廚刀,對著毫無戒備的黃家全砍去。

“說不清是砍了多少刀,隻知自己使了很大的勁。”再之後,便跑回自己的家。其時正是夜深人靜,一到家,陳蓮便將“全身的衣服脫下全部洗了,血水澆進了菜地”。從陳蓮的交代看,作案時間非常吻合。

一樁殺人案件就這樣告破。

隨後,整個高橋鎮一片歡騰。有關部門為偵查人員的艱辛和案件的成功告破,燃起了熱烈的鞭炮。偵查人員回家過年的願望,果然被湯隊長言中。

然而,當陳蓮被刑事拘留剛進看守所時,卻堅決翻供:“我沒有殺黃癩子!我真的沒殺他!你們一定要救救我!我是瞎交代的。”

審訊人員訊問她當初為何承認殺人時,陳蓮卻說:“你們知道我和黃癩子有腐化關係,我渾身長滿嘴也說不清,我隻有瞎交代承認殺人,才能過關!”隨後的審訊中,她一再申辯:“我作風不好,跟他腐化不對,但不能給自己加殺人的罪名!”

老天爺仿佛存心捉弄人,偵查人員苦苦努力的結果,竟是這般脆弱。

是她殺死了死者嗎

其實,不需要陳蓮翻供,當時,我的心裏早已是七上八下,一點都不踏實。

這是當年現場勘查筆錄記載死者黃家全屋內屋品擺放的情形:南牆上掛著一塊鹹肉;兩個泡著紅茶的杯子;床上一個紫紅色的被褥;一個枕頭……

但陳蓮對黃家全房間內擺設的供述,有幾處與現場勘查報告大相徑庭。如事實是南牆上掛著一塊鹹肉,但她卻說“腳盆旁邊放著一塊鹹肉”,陳蓮供述“煎了三個雞蛋,兩人一起吃了兩碗雞蛋炒飯”,而附近不著山、不靠水,垃圾堆上找了個遍,也未見著一絲雞蛋殼,屋內也未見任何有雞蛋炒飯等油漬痕跡。還有,陳蓮供述,“殺了黃癩子後,我非常害怕,把燈關掉,往家飛跑。路上,心撲通撲通像是要跳出來,渾身被汗水濕透了,兩隻腳像搖鈴一樣。”這種心理描述,幾乎可以使人斷定,她到過現場並殺了黃家全。但是,兩名當晚從鄉下放電影回來的電影院職工,都證實他們回來時,黃家全屋內的燈是開著的。這一點,從第二天最初發現的現場,也得到了證實。

據此,我認為,雖然陳蓮供述了殺害黃家全的詳細經過,但認定全案的證據極差,其供述的可信度很值得推敲和懷疑。由於在偵查人員到來前,現場保護極差,屋內情況已外泄,陳蓮供述與現場相吻合的部分並不足信,而不相吻合之處,倒是定案的關鍵。

事實上,由於現場被破壞,作案工具廚刀上的指紋已經無法提取;同時,偵查人員在陳蓮家的菜地裏,也未能檢查到一絲血跡。因此,對此案的偵查,隻好將先出口供作為重中之重也屬無奈。

尤為要命的是,根據省公安廳出具的《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黃家全和陳蓮兩人血型均為O型,且兩人的酶型也都為PGM11型。然而,在死者黃家全的床上,偵查人員提取三根毛發的檢驗結果,檢出的血型卻是A型,這三根毛發顯然不是死者黃家全所留,也不是陳蓮,究竟是何人?沒有得到查證。

而根據陳蓮本人供述“殺人的當晚,回家後,我發現褂子上沾了許多血”,提取陳蓮的褂子,果然發現有黃褐色斑點,但同樣遺憾的是,並未檢出人血成分。陳蓮後來對此的解釋是,那是她在過去“殺雞時不小心濺的”。一調查,前一個多月確有殺雞一事。這些關鍵事實和證據,使我們對全案的認定大打折扣。

是不是陳蓮丈夫發現奸情,而殺了黃家全?但從排查情況看,陳蓮丈夫並沒有作案時間。那麼,是不是陳蓮還有另外的情夫?還是陳蓮與他人合謀殺了黃家全?

為什麼陳蓮先是供述,後又反反複複?是否有精神病?但是,通過調查,陳蓮整個家族並無遺傳病史,陳蓮平日為人處世,精神正常。盡管其性行為方麵不很檢點,但幾乎所有認識她的鎮民都反映,生活中的陳蓮也見善良,絕沒有如此殘殺黃家全的必要和可能。

我們陷入了極度迷亂。

說實話,黃家全被殺,無非是這三種可能:一、 就是陳蓮殺了黃家全,隻是她有著特別的反偵查手段,故意擾亂偵查人員的視線;而事實是,陳蓮是個文盲,根據偵查人員對她平時掌握的情況,不可能有如此高的反偵查能力。二、 此案另有作案者,確實冤枉了陳蓮;三、陳蓮是共同作案人之一,或者說是重大知情者,隻是出於某種難言之隱,供述才反複無常。

應當說,此案未破的教訓極為深刻:首先,現場沒有得到及時而有效的保護。本案是1991年1月22日夜發生的,第一現場發現的時間是上午8時,而刑偵人員到達現場前,圍觀群眾已很多。可以說,現場破壞殆盡,屋內死者本人及房間情況已幾乎全部外泄,這導致本案偵查人員對陳蓮當初的供述以及後來的翻供,無法確信和取舍。

其次,對於黃家全,偵查人員始終沒有查明他的真實身份。隻能從他的安徽口音判斷,他的籍貫可能在相鄰兩縣。可是,近20名偵查人員,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調查了那兩縣幾乎所有的戶籍檔案,走訪了許多村莊,仍舊無功而返。

沒人知道他從何處來?為何獨自來高橋?來高橋前,有過什麼樣的經曆和人生?是孤身一人出外謀生,還是與他人結怨,遠走他鄉避難?是死於當年仇人上門的追殺,還是因奸情死於非命?

偵查期間,曾有人反映,黃家全住處,以前曾經有一個年輕女子夜間出入,一名職工曾問過黃家全,是他什麼人,黃家全解釋說,“她是我的‘幹閨女’。”這個“幹閨女”,到底是什麼人?與此案有無瓜葛?

最令人生疑的是,在排查中,電影院一名職工的妻子和她的女兒向我們反映,就在黃家全被殺前不久的連續兩天中午,她們先後看到黃家全住處來過兩個從未見過的陌生男人。令人心驚的是,在黃家全死前的那天中午,那位職工的女兒上樓時,還遇見過一男一女,在黃家全的住處,她看到“一個40多歲的男子正與黃癩子吵架”,並厲聲麵對黃家全,“那你就等著吧!看我能放過你?”這位職工的女兒還說,“黃癩子好像不想讓我知道他們吵架,他看見我時,把門關了起來。”

這兩個陌生的男人,還有這一男一女,究竟是何人?他們與黃家全什麼關係?與陳蓮是否相識?在整個偵查過程中,辦案人員並未尋到他們的一絲蹤影。

人們常說: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當年,參與偵破此案的刑偵隊長老湯,更有句豪邁的口頭禪:世上沒有破不出的案。如今,老湯已兩鬢斑白,他從警生涯中的這一自信,在這一案件中消失得無影無蹤。

十二年的煎熬

在對此案審查批準逮捕期間,我院參與通案的檢察委員會委員,大多表示陳蓮殺人案蹊蹺驚人。在公、檢、法、司“四長”的兩次共同通案中,懷疑和無奈,反反複複,終不能定奪。人命關天,為慎重起見,防止冤案,最終,我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對此案作出不捕決定。後公安機關對不捕決定不服,又提請複議,審查後,我院又維持原決定;隨後,公安機關又向市檢察院提請複核,最終,市院也認為此案疑點太多,複核後,維持我院原作出的不捕決定。

在我從事刑事檢察期間,曾接觸過近千名形形色色的犯罪人,唯獨這一案件使我格外地刻骨銘心,也唯獨陳蓮,這個極不起眼的鄉村女子,使我無數次地被煎熬:陳蓮的反複無常和捉摸不透,說明了什麼?到底是誰殺了黃家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固然是該案唯一而正確的判斷,但麵對這簡單的判斷,剪不斷,理還亂:簡單的極致是複雜,複雜的背後竟是這般莫測。

直至今日,在我寫下這些文字時,我的腦海仍是一片混沌。我沒法絕對排除陳蓮“殺人”的重大嫌疑,但是,確鑿的證據呢?

“黃癩子被殺電影院,大蓋帽來了一大片;找遍兩省和三縣,犯人就是不照麵。”這是當時釋放陳蓮時,高橋鎮流傳的“民謠”。這則“民謠”成為所有辦案人員心中的痛,這種痛,無法平複。

“不是我們的無能,而是犯罪分子太狡猾。”湯隊長和我都曾有過這無奈的自嘲。但這起撲朔迷離、未能破獲的命案,有時似乎使我變成了一個悲觀者甚至陷入一種不可知,它給我帶來了沉重的心理陰霾:生活中,似乎處處潛伏著不測和凶險。黃家全這一奪命懸案,使我陷得很深,甚至有時難以自拔。

殺害黃家全的真凶是誰?陳蓮真的是一個無辜者嗎?也許,隻有屈死的黃家全自己明白,他為何到了另一個世界。

(作者單位:金湖縣人民檢察院)

[編後]

遺憾之美

士鵠一副血肉模糊的畫麵,印在腦海已經12年;周圍群眾的恥笑和指責,默默承受了12年;查找線索和證據,孜孜求索了12年,多少個無眠的日日夜夜,多少次錐心的煎熬。但是,為了不玷汙神聖的法律,我們的檢察官寧願淒惶的麵對被害人的血淚,寧願背負指責和煎熬,在證據不充分,疑點不能排除的情況下,力排眾議,堅決做出了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而不管這個人的聲名和地位如何。

其實,我們知道在重破案重打擊輕證據輕程序的年代,許多這樣的案件足以定罪量刑,但是這起案件被及時地中止在審查批捕階段,而且,不批捕的決定,幾經上下,終於獲得了一致的通過。在這裏,我們清晰地看到了中國法治進程在一個最基層鄉村的足印,看到了疑罪從無的現代法治理念在基層檢察官身上的張揚。刺殺裏根的嫌疑人被釋放,全球矚目的辛普森案件,都已經成為轟動全球的法律經典事件。這起發生在金湖鄉村的奪命懸案嫌疑人被釋放的案件,對於法律保護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內的公民權利的本質,同樣具有經典意義。當然,我們也由此看到了作為防禦性的偵查公訴力量的有限。我們期望每一位執法者都是明察秋毫的“神捕”,期望他們都如鬼神歎服的包公,但是我們更加理智地認識到,他們是人,同樣有人的認識的局限,所以總有遺憾,總有抓不住的凶犯,破不了的案。但正是在這樣的遺憾中,我們深刻體悟了公平和正義的內涵,體悟到了嚴謹地追求價值理性的法律之美。

難能可貴的是,作為一名執法者,被害者的鮮血一天也沒有從記憶中淡去,作為一名檢察官,一天也沒有停止過內心的自責和追問。因為指控犯罪,伸張正義,同樣是他們的天職。我們從檢察官12年沒有停止的內心追問中,看到了他們對正義持之以恒的追求;也正是這種揪心的自責,我們看到了檢察官人格中如斷臂的維納斯那樣的遺憾之美。由此,我們又體悟了檢察官的良知和他們忠於事實、忠於法律的職業使命。一隻理性的陶罐

殷方

記憶是有自己的靈性的,這一點,我是到了中年才懂的。它根本不顧你的主觀感受,不顧你的理性或者感性的好惡,就那樣,不經期許地、不由分說地作著它自己神秘的篩選取舍。年輕的時候不覺著,隻一股勁兒地朝前奔,到了中年,有時間停下來,翻撿記憶的那隻囊袋,才猛然發現,裏麵裝的並不是那些自己覺得生死攸關的大喜大悲,不是那些讓你幾乎窒息的歡樂和幾乎就要邁不過去的溝坎,它顧自珍藏的往往是那些當時並不經意的事件或者瞬間。而且,經過時間的打磨,那些事件一層層地蛻去了表麵的蕪雜,質的肌理和分量被越來越清晰地放大凸顯,進而進入意識層麵,活潑地參與著思維的運行。就像一隻終於出土的千年陶罐,坯子是原有的,但歲歲年年的時間一點一滴地注入每一個分子的孔隙,成就了陶土之外的另一種材質,於是這陶罐便得了魂兒,有了自己獨特的生命印記。

其實,這個案子極小、極簡單,或許就是我經曆過、采訪過的無數案件中最沒有情節最沒有特點的。

那是1983年,國慶假日後上班的第一天接到的一起案子。那時我剛剛進入檢察機關,正在南京一個區檢察院的刑事檢察科鍛煉。當時的檢察體製批捕起訴是合一的,都歸在刑檢科。

10月5日,區公安移送起訴過來一起流氓案,帶我的老師粗看了一下,決定由我主辦。老師是個老刑檢,他胖胖的,細眉細眼,細聲細語,辦案子也是出了名的細,快50歲的大男人,卻總被一幫小年輕“老麵”“老麵”地叫著,他也不惱。閑下來的時候,老師喜歡下圍棋,也淘點古玩。興許我總是恭恭敬敬地叫他老師,也迷清瓷漢罐一類古物,他很喜歡我,每天早上總給我帶一個熱乎乎的糍飯,特別經心地教我,說我是塊公訴人的料。幾個月下來我就有些沾沾自喜、躍躍欲試,總想獨立辦一起案子試試身手。

公安移送過來的材料很薄,一共隻有二十幾頁,案情也很簡單。10月3日傍晚6點左右,一名叫路建明的男子,在嶽父家裏吃完晚飯騎車回家,就在路經秣陵路附近一條叫向陽裏的小巷時出了事:秋天的傍晚,清爽怡人,小巷裏的很多居民吃了晚飯就坐在門口消閑。小巷寬不過3米,長不過200米,巷子中段有一座井台,七八個姑娘媳婦散蹲在井台四周,有的洗衣有的洗菜洗碗。小巷狹窄,路建明見騎不過去,就下來推著走,無意間他的前車輪撞著了井邊的一個姑娘,姑娘尖叫著罵了一聲,引得女人們一片哄笑。也許是女人們的嬉笑撩撥了他,也許是女人們彎腰蹲坐的各種體態激發了他,路建明趁著酒勁,幹脆推著自行車故意對著女人們的臀部一路碰撞過去,一連碰了4個人後,他到了巷子盡頭。這個巷口路邊有一間臨時搭建的小屋,門開著,一個年輕女人正在爐灶上炒菜。路建明放下車子,闖進屋裏,從身後抱住了這個婦人。正在這時,聯防隊員趕到,將他當場抓獲。

路建明的曆史簡單而又清白,27歲,3年前畢業於複旦大學建築係,現在是區房管所的技術員。去年10月剛剛結婚。品性無任何不良記錄。

這是一起典型而又簡單的流氓案件。當時,正是“83嚴打”的高峰,流氓罪正是打擊的重點。我幾個小時就做完了閱卷筆錄,很快就寫下了審查提綱:行為人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成年男子,他的主觀故意也十分明顯,不存在過失或任何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唯一的“非常”就是酒醉狀態,但刑法明確規定酒後肇事同樣要負法律責任),客觀行為是在公共場所尋釁滋事,侮辱婦女,且連續多人,算得上情節惡劣。從犯罪構成上完全符合當時的刑法第160條關於流氓罪的各種要件。而且,本人供述和現場指證完全相符,證據充分,可以馬上起訴。

當天晚上,我跟著老師去區政法委向“三長(公檢法三長)會議”彙報。

“83嚴打”是一場聲勢浩大的全國性戰役,是在全國治安形勢極為嚴峻、惡勢力抬頭的情勢下開展的,要求對嚴重刑事犯罪的打擊“從重從快從嚴”,辦案程序也是特定的,叫做“三長聯合辦公”。承辦人簡要彙報後,由“三長”會審,拿出初步的定性量刑意見,之後,再簡單地開個庭,實際上隻是走個過場。

那時的辦案量大得驚人,“三長會審”幾乎夜以繼日,輪到我們彙報已是夜裏10點多了,給我們的時間就是10分鍾。我的彙報簡潔明了,犯罪構成分析清晰,適用法律準確,證人證據也很充分。當時,已經形成了強大的嚴打高壓態勢,流氓罪就是高壓線,也是個大籮筐,什麼師生戀、性倒錯、戀物癖等等,統統都裝進了這隻大口袋,更何況這麼典型的流氓案。“三長”們很滿意,還鼓勵了我幾句。會上形成了“流氓罪,三年”的一致意見,決定第三天開庭。